有甲乙丙丁戊五位員工,他們來自辦公室、教育局、商務局、稅務局和環保局五個部門,他們在周一到周五都要休息一天,而且每天只能安排一人休息。與此同時他們在籃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和保齡球這五種運動里都有自己唯一的愛好,且愛好各不相同。已知條件如下:
①周二休息的人喜歡打籃球,但他不是來自辦公室的甲;
②乙非商務局工作人員,且不喜歡打羽毛球和籃球;
③丙周三休息,丁和戊均不在周四休息;
④丁在環保局工作,戊在稅務局工作;
⑤周一休息的人喜歡打乒乓球;
問:以下哪一項陳述可能為真?
NBA中有一個球員的兩分命中率為60%,三分命中率為40%,場均三分加兩分出手數是15次,罰球出手數是4次,場均共得20分,試求該球員的罰球命中率。(籃球比賽中每進一個三分球得3分,進一個兩分球得2分,進1個罰球得1分,三者相加為總得分)
一場超級籃球賽即將進入比賽最後階段,4支球隊將為最後名次展開激烈拼殺。行家們根據各球隊以往戰績及現場表現,對比賽結果做出了3項預測:(1)天空隊、大地隊都不能進入前兩名;(2)如果江河隊獲得第一,那麼海洋隊將獲得第二;(3)如果天空隊獲得第三,那麼大地隊將進入前兩名。比賽結束后,發現行家們的預測只有一項是正確的。
據此,可以推出?
某周六的一個下午,警方接到通知,某出租屋的租戶方大強死在家中。死者系連中數刀,失血過多而亡,牆上寫有「233」的血跡,經確認就是死者方大強的血液。方大強是籃球鐵杆粉,對籃球可謂如痴如醉,熬夜看NBA也是方大強的日常。死者遇害當天,與四個人有過接觸。
喬丹:方大強的室友,梁珊珊的前男友。愛好音樂,喜歡看一些歌唱類節目,有時會看上一些偵探類小說,但對體育賽事並不感興趣,尤其是籃球、足球等運動。
梁珊珊:方大強前女友,也是喬丹的前女友。梁珊珊出生於軍人家庭,雖然父母對女兒出嫁的條件不是很苛刻,但她跟喬丹、方大強談了幾個月戀愛以後,都不歡而散。
王超:方大強的大學同學,也是籃球的鐵杆粉絲。兩人在大學期間經常一起打籃球、看NBA,畢業以後有三年沒聯繫過,一次偶然的機會,兩人再次相遇。死者遇害當天,他帶著他的女友來死者家裡敘敘舊。
張純雪:王超的女友,小名「笑笑」,體育器材的銷售員,和方大強有過一面之交。
誰是兇手?
雪是一位喜歡推理的學生。 他有兩個關係不錯的朋友,一個叫博,是一個經常打籃球的男生,體育各方面都很好,生性開放,不喜歡被別人命令。另外一個朋友叫宇,力氣很大,學習也很好,是雪他們班的班長。他們二人之間有些隔閡,但也都是朋友 和以往一樣,博放學就回家了,宇和他一起去打籃球。 同去打籃球的還有同班的校霸瀟和經常被瀟毆打的岳,岳也非常害怕瀟。地點在里學校不遠處的家屬院的籃球場里,宇因為是班長和值日的岳晚來了些。 雪寫完作業后也去找他們打籃球,看見的卻是博死在了球框下。 宇很平靜的說:「我們打籃球渴了,就去幫他們買了水。回來就成這樣 了」「那你為什麼沒有報警」「我沒帶手機」 岳神情不定、紅著眼眶的吼:「人…人是我殺的!不關別人的事!」 瀟氣急敗壞的對雪說:「你敢懷疑我?」 雪嘆了口氣,對其中的一個人說:「不要裝了,兇手就是你。」 兇手是誰呢?
很多時候,必須承認,運氣是非常的重要的。我是一個運氣不錯的人。出生的時候,四肢健全,頭腦也沒有問題,長大到現在,沒有生過大病,雖然在一次案件里,遇到了車禍,但是自己只是皮肉之傷,和頸椎受傷的許光比起來,我要幸運得多了。就好像上次打完籃球,正準備到汽水販賣機那買罐可樂解渴,還沒投幣前,我抱著僥倖的心理按了按[可口可樂]的按鈕,撲通一聲一罐可樂就滾出來了。哈哈,真是狗屎運,之前肯定有個傢伙投幣了,而且當時汽水販賣機的插頭沒插好,結果汽水沒出來,後來可能插頭被管理員插上了,又因為之前已經投幣,我按一按按鈕,汽水就自動出來了。
-----白影灝
故事發生在埃斯考米克高中的籃球部,自從去年比賽首輪就被淘汰后,籃球部一直出現了不少內部矛盾,幾個隊員先後表示對隊長李宇春的強烈不滿,要求更換隊長並揚言要把李宇春從籃球部調走。流言說李宇春根本沒有一點實力,當初是因為哥哥姚明在NBA的名氣才僥倖入選併當選隊長的。現在籃球部包括候補隊員一共11名隊員決定投票決定李宇春的去留問題,只要過半數贊成,李宇春就能被成功彈劾,按目前隊員的表態結果的話,明天投票大會裡面李宇春將被6:5的票數彈劾。
禾傑是其中一個贊成彈劾李宇春的主力隊員,也是隊伍裡面個人實力最強的人。只是他為人高傲孤僻,球風「獨食」,缺乏團隊精神,從不參與集體訓練,無奈他的球打得確實是好,任其獨食也總比換掉一個會合作而不那麼會打球的人要強。而且禾傑長得特別帥,在學校裡面粉絲無數,考慮到校園MM們的輿論壓力,想把他換下來也不是件容易的事。當然了,禾傑身邊也從來不缺少女人,被他玩弄過的女人無數,其中還包括周筆暢(這也算是女人?!)--我們球隊的拉拉隊長。緋聞還說他幾乎把球隊裡面其他隊員的女朋友也上過了……當然這除了我之外,因為我目前還沒有女朋友。
周末下午,禾傑跟往常一樣在學校的室內籃球場裡面獨自練球。時間差不多了,該到籃球部的課室裡面投票去了,他在籃球場旁邊的汽水販賣機處投幣,撲通一聲可樂出來了(真的是從機器里出來的,不是事先放在那的,不然他也不會先投幣了),禾傑拿起可樂剛喝了幾口,忽然吐血身亡了。
因為禾傑沒有到場,而且目前5:5平票,籃球部那邊彈劾大會的人等得不耐煩了
中鋒紀民傑不耐煩的對我說:「超級替補白影灝,跟我去籃球場看看吧。」
10分鐘后,我們走到了室內籃球場,前方球架放著幾個籃球,只看見禾傑躺在球架對面的汽水販賣機旁邊,雙眼翻白,嘴角還帶著血絲,可樂打翻在他身旁,他衣服上手上沾了類似可樂顏色的液體。
「這怎麼回事!!?」我跟紀中鋒跑了過去
「禾傑,醒醒!」紀民傑搖晃著禾傑的身體
我探了探他的鼻息,愣著說:「貌…貌似已經斷氣了。是喝了這機器里的可樂嗎?」我緩緩往汽水販賣機的汽水出口看了下,裡面空空如也。
「還愣著幹什麼!快去叫校醫!報警並通知大夥啊!」
「是…是的!」我飛奔出去
警方到場展開調查,根據驗屍報告,死者相信是氰化鉀中毒當場死亡的,現場的可樂和可樂罐裡面發現了氰化鉀,現場汽水罐發現一個小針孔,針孔被補過,但咋看很難發現,相信是犯人是利用針孔注入毒藥後為了防止漏水而把小孔填上的。汽水機里(裡面全部是可樂,只賣可樂的汽水機)面的其他汽水並沒有發現氰化鉀,根據現場汽水罐的編碼,發現跟汽水機裡面的可樂是來自同一箱貨源,就是說現場發現的汽水罐確實是來自汽水機裡面的。
平時負責裝填汽水機的是葉一乾同學,他也是我們籃球部的隊員,職位是前鋒。他說汽水機是前幾天剛剛裝填好的,並且之後就一直沒有碰過了。確實,裝填汽水機的時候需要一鑰匙把汽水機打開,而鑰匙一般是被班主任保管著的,只在需要裝填的時候才會把班主任叫來把鎖打開,在班主任現場監督下將可樂隨機裝填並把硬幣回收,並且裝填完畢后鑰匙馬上收回的。但能把參毒汽水放進去的人,除了班主任之外恐怕就只有他一個了,但是……
另一個嫌疑人張靚穎,是禾傑的前任女友,因為覺得被禾傑玩弄而揚言報復。張靚穎是女子籃球隊的隊員,事發當天宣稱獨自在家上網,沒人能證明,問題是……如果她是殺手她怎麼辦到的?
「有沒有可能是兇手事先把做了手腳的可樂放在汽水機下面,然後禾傑順手就拿走了呢?」
「我看可能性不大吧,因為上次有人正好用相同的手法耍過他了,害他拉了一天肚子。」
「對噢,這麼說,這是無差別殺人了!」我默默的說道
「什麼是無差別殺人?」大夥問
(雖然各位會員都知道了我還是解釋下吧……)「就是用隨機的方式殺人,就像買汽水,在汽水機裝填好后我也買過一次汽水,相信也有其他部分同學買過,但偏偏他們沒有出事就禾傑出事了,如果這真是隨機的只能怪他運氣不好了,可我不這麼覺得。」
「什麼意思?你覺得兇手還有辦法自主地控制他抽中那瓶可樂嗎?」
「恐怕只有一個辦法。」我自信的說。
請根據既定事實推理出真相。
案件發生在一個學校的籃球管里。當時該學校的校隊正在進行賽前個人急訓(針對特長與弱項而展開的自由練習)。而就在下午2:10分的時候,從更衣室里傳的驚叫打破了平靜。
現場:第一發現人名叫綠木,是籃球隊里的大前鋒。當他想去更衣室取一條毛巾的時候,發現小前鋒劉脫風背部中刀,爬在血泊里。聽到尖叫,大家立刻都趕了過來,對被害者做及時的搶救。可是,被害者咽氣有一段時間了,大家的努力也無力回天。
警察的調查:下午2:25分,警察們趕到現場。。對屍體做了詳細分析。死者遭到了致命的一擊,導致直接死亡,所以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打鬥的跡象。死者的運動型手錶永遠的停留在了 1:58分。這和推測的死亡時間一致,說明是在被害人倒底的時候,表受到了嚴重震蕩而引起機械損壞。因為大家都來參與搶救,所以很多人身上佔了被害人的血。而且,之此案件是惡性的,作案手段非常殘忍。刀從上到下劃出了比刀寬還長2厘米的口子!這說明,兇手對被害人恨之入骨!而更奇怪的是,留在屍體上,插斷脊背骨頭的在兇刀上竟無法查到1枚指紋!根據在坐在進入籃球管唯一出入口門旁的是全隊的教練。根據他的供詞,從開始訓練一直到警察趕來,一直都沒有任何人出入。而這個件事很多人也能證實。這說明,兇手就是當時在這個籃球管內的人!警方通過學校體育部得到包括教練在內,當天接受訓練的4球員的資料:
名 位置 身高(CM) 體重(KG) 擅長
小猩 中鋒 206 140 籃下力量對抗,陣地戰分球。
綠木 大前鋒 193 122 瞬間啟動,過人後與中鋒藍下配合。
劉脫風 小前鋒 193 126 優越的彈跳,轉身中距離投籃。
守誠 得分後衛 183 80 帶球突破,速度快,也是帶領隊伍發起快攻的人
安東 教練 190 145 早期打過中鋒位置,當年的藍下無人能敵,人送外號坦克
請你來推理,兇手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