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貿易公司與乙水果公司曾有過合作關係,甲公司向乙公司傳真購買10噸蘋果的合同,隨後甲公司擔心乙公司不繼續供貨,在發出傳真1周后又向乙公司寄去一封挂號信,信中除了提出多購買5噸蘋果,還提出雙方在協商的基礎上籤訂合同確認書。甲公司發出挂號信的第2天乙公司收到傳真,並開始履行10噸蘋果的合同,挂號信和確認書雙方都沒有提及。後來蘋果跌價,甲公司要求自己訂購的蘋果也要下調價格,乙公司不予理睬,按原約定送來蘋果15噸。挂號信所提及的5噸蘋果,乙公司沒有簽訂確認書,合同還成立嗎?
A、成立
B、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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