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家境貧寒,但他用心學習以優異成績考上了當地重點中學。面對努力上進的孩子,疾病纏身的父母卻苦於無力供他上學。當地報紙報道了梁某的處境,並呼籲社會給梁某以關愛。某實業公司找到梁某家,在記者、居委會主任等多人在場的情況下,公司經理承諾資助梁某讀完中學和大學,併當場贈送了第1年的學費。實業公司成為當地捐資助學的典範被多家新聞單位報道。第2年,該公司遲遲沒有給梁某支付學費,理由是公司經營效益不佳,並提出撤銷贈與。梁某可以要求實業公司履行贈與協議嗎?
梁某、趙某、汪某3人是某公司的工程師,3人共同負責公司的機械研製任務,汪某主要負責風機部分,趙某主要負責變速控制器部分,梁某負責全面研製工作。研製工作需要的資金、場地等物質條件均由公司提供,研製期間3人吃住在公司,並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研製。公司決定以梁某、趙某、汪某3人名義申請專利,同年該技術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專利權人為梁某、趙某和汪某。1年後,3人陸續離開公司,公司要求將專利權歸還時,被3人拒絕。該「職務技術成果」應該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