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一邊波地一聲打開罐裝啤酒,目光一邊睨視著站在廚房餐桌旁的黃羅探長。
「你們幹嘛質問我?沒錯,我家老頭和我是不對盤,他脾氣暴躁,說沒幾句話就馬上翻臉不認人。不過你們若要找真兇,焦點最好放在我那兩個弟弟身上。」李靖說道。
黃羅探長雙眉一揚,說道:
「麻煩你講清楚點。」
「行。李康是小我三歲的大弟。他說他晚飯後就上樓回自己房間,沒有再下樓過。不過,我知道的可不是這樣,因為我明明看到他走後樓梯下來過。還有李賓……他小我五歲,我看見他昏倒在廚房門口……他宣稱目睹老頭腦袋開花倒在桌上,所以才驚嚇過度昏倒的,不過我看哪,他恐怕是突然明白自己犯了滔天大罪才嚇得昏倒吧。」
「嗯……那你自己呢,李靖先生?」黃羅說道。
「我啊?」李靖的賊眼珠轉了轉。 「我在另一邊的廂房看電視,今晚有樂透開獎,後來我突然想喝罐啤酒,所以就往廚房方向走過來,結果卻在門口看見李賓……接下來的事情你都知道了。」他聳聳肩。
「掉在你父親身邊的高爾夫球杆,你有看到嗎?」
「看到啦。所以我才知道這是要入我於罪的陰謀。那支高爾夫球杆是我的。一定是李康或李賓用它殺人後,要我來頂罪。」
黃羅探長派人送李靖到會客室等候。一旁的小警員阿三湊過來問道:
「長官,您覺得是他乾的嗎?犯罪現場所遺留的兇器是他的球杆咧。」
「很難說。看起來,李靖不太像是會在盛怒之下殺他老爹、而且還慌慌張張忘了拿走兇器的人。搞不好是他兩個弟弟下的手,畢竟兩個人平分遺產總比三人分來的多。」黃羅撇嘴說道。
警員阿三點頭稱是:
「您要先問李康,還是李賓呢?」
「先從小的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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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賓坐在椅子上,雙腿兀自抖個不停。
「我不是講過了嗎?我正在餐具室把洗碗機收拾乾淨,然後端著咖啡和甜點去給我父親。接著我就看見他……他頭上的血流到桌上……我想走出去報警,但不知怎麼就昏倒了。後來我只記得大哥扶我起來。」
「李靖說你父親難以相處。」黃羅問道。
「豈止是難以相處。他簡直是火爆脾氣。他還說他要和員林街路口的檳榔西施結婚--」
「什麼西施?」
「大哥沒跟你說啊?今晚飯後,父親突然宣布阿花將要成為他的妻子,所以他要我們三兄弟在這個周末以前全部搬出去。」
李賓被帶出去后,警員阿三說道:
「媽呀!這老頭都一把年紀了,還娶什麼檳榔辣妹?這不是在自掘墳墓嗎?」
「看看李康怎麼說吧。」黃羅氣定神閑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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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康把長頭髮往後一撥,臉上儘是不豫之色。
「死老頭幹嘛非今晚死不可?我這會兒的靈感正旺得很,下筆是完全無法自休!」
「下什麼筆?」阿三情不自禁問出口。
「我正在寫羅曼史小說啊!」
「你父親才剛被人謀殺,你卻還在擔心你的羅曼史小說?你嘛給我卡差不多!」阿三義憤填膺地說。
「你們不會懂的。愛情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無愛情,寧願死!」李康一臉不屑。 「靈感一去就永不回頭……你們知道創作有多艱難嗎?算了,你們不寫東西,所以不會了解的。如果我讓你們覺得冷血無情,那很對不起。不過,我家老頭本來就不是好東西。我常說他簡直就是李爾王……罵我寫的都是垃圾,說大哥沒出息,小弟像豬一樣只會吃……」
「你對他決定再婚有何看法?」黃羅問道。
「那不叫愛情!說是援交還差不多。居然為了一個年紀只有他四分之一的小賤貨就要把我們全趕出家門……不過我可沒殺他。我一直待在樓上寫作,根本沒下來過……哦,對了,其實我下樓過一次,是從后樓梯下來的。我本來要去跟大哥說電視機關小聲點,但他不在房間裡頭,所以我就自己動手,然後就上樓回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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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廚房裡只剩下黃羅探長和阿三警員。
「李康的說詞是一種伏筆吧,免得萬一有人見到他走下樓……」阿三說道。
「很有可能。我看,我得找鑒識小組的人談談。你何不待在會客室裡面,聽聽看咱們這些嫌犯會不會說溜了嘴,泄漏了什麼天機。」
「您確定兇手就是他們三人其中之一?」阿三問道。
「不然還會有誰?」黃羅說道。
「比如說,檳榔西施阿花呀!」
「看不出她有何動機動手殺人。如果阿花是真兇的話,難怪她這輩子只能靠賣肉維生。」
屍體被搬出去后,鑒識小組在廚房命案現場完成工作,其中一人向黃羅報告:
「廚房裡面只有一面窗戶。但窗戶沒有侵入跡象;從窗口進入的話,一定會把花圃的泥沙帶入室內,不過,窗檯和地毯都乾淨得像是被風刮過似的。」
「而且,高爾夫球杆上面也沒有採到指紋。」另一人說道。
「哦,是嗎?」黃羅探長閉上雙眼,他所得知的線索像影片般在腦海中重演一遍。終於他睜開眼睛說道:「我知道誰是兇手了。」
請你推理:兇手是誰呢?
一天晚上小軍在郊外散步,忽然看見一幢別墅燃燒起來,便不顧危險闖入火窟,看見一個女人頭部受傷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在死者旁邊放著一根高爾夫球杆。零亂的現場加速了火勢的蔓延,這時小軍發現地上有一個巨大的吊鐘,好像是行兇者在揮擊高爾夫球杆時無意碰到而墜落下來的,吊鐘上的時針因為受不了振蕩的緣故停了。小軍判斷鐘停的時間也許是兇手行兇的時間,因為火勢太猛,他只能用相機拍下了現場的照片,就匆匆逃了出去。
後來,小軍把照片洗出來交給警方作為破案的線索。大概是他在慌亂中亂按快門的關係,所以重要的線索--時鐘所示的時刻--只照了一部分。
照片上的時鐘,長針與短針的正確差距是兩刻度,如果,這個時間正是兇手行兇的時間,那究竟是幾點幾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