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川祐司、薩爾斯和克利切同在一條遊船上。船剛剛離岸不久,突然有人在岸上沖這艘船開火。那人只開了一槍就逃走了,幸運的是並沒有人受傷。
事後據他們回憶,祐司只聽到了槍聲,薩爾斯看到了槍口的火星,克利切只看到子彈打入水中濺起的水花。
持槍者為什麼要開火是另一個故事了,我想問你的是,他們三個誰最先發現有人開槍的呢?
「所以是幫派之間的摩擦嗎?」銀色子彈君戴上白色手套,走近了留有幾具屍體的案發現場。
「還不能確定,這裡是黑虎幫的聚集地,死的三個人都是黑虎幫的,不能排除幫派摩擦的嫌疑。」警長拿出了三個人的身份信息。,看來他們出自同一個城市,沒讀過書。
這是一間三百多平方米的遊戲場,裡面擁有大量的賭博工具還有違禁物品。
三具屍體都受到了兩處以上的槍傷,前兩具屍體沒有打鬥的痕迹,但是第三具屍體比較特別。看來是兇手一心要置於三人於死地。第三個屍體手裡拽著一把彈簧刀,而比前兩位死者更突出的是,第三個人身上的手部有嚴重的鈍器擊打的痕迹,而且在遊戲場的內部盡頭。手法極其專業。附近找不到鈍器的兇器。
案發現場在一個隱僻的角落,一直延伸到名叫蒼天大道那一條路才有攝像頭,而有四條路都通往那個蒼天大道且四條路前面是互相平行,最後會漸漸縮短距離相交,最後四條路變成一條路,所以攝像頭會錄下來自四條路所有的人,而不能知道這些人分別來自哪條路。
案發的時候,接近晚上10點,由於最近這片地方盜賊猖狂,上頭派了很多巡警在晚上10點后大量頻繁的巡邏。「嗯,有四個人,一個是穿粉色西裝的男子,手裡拿著一個公文包,挺時尚的,第二個是一位老奶奶,推著手推車,緩緩的路過,第三個是一個光頭,叼著根煙,雙手插在口袋,第四位是一位女人,似乎在趕著什麼,不斷的看錶,有什麼緊急的約會似得。」
銀色子彈君注意到,幾十台遊戲機旁邊有一塊淡淡的痰。殘留著白色的物質,銀色子彈君低頭看了一看。「小蘇打。」 這是泡騰片。 銀色子彈君皺著眉頭,隨後發現遊戲廳櫃檯上面有一部手機,打開一開,是撥號界面,上面的號碼是「120」。「大概是死亡訊息吧,我覺得。」警長說道。「不。」銀色子彈君微微一笑,嘴角上揚。「我已經知道真相了。」
請問誰是兇手, 敵對幫派人員還是內部叛徒?
A的證詞的問題不包括下面哪一項?
(即:哪一項沒有問題)
一天晚上,住在某旅館里的一位空姐被人槍殺。
兇手是從30米外對面的屋頂用無聲手槍射中她的。窗戶是關著的,窗子上有一個彈洞,從這一跡象看,兇手只開了一槍。但奇怪的是,被害者的胸部和腿部都中彈了--大腿被子彈射穿,胸部也留有子彈,這樣看來,兇手好像開了兩槍,如果兇手開了兩槍,那麼另一顆子彈是從哪裡射入被害者的房間的呢?這顆子彈又在哪裡呢?
大家無法回答,去請教大鬍子探長,他肯定地回答:中了一槍。大鬍子探長為什麼這樣說呢?
美國某州發生了一起命案
一個孩子跳樓自殺。可是在第7樓的時候飛出來一粒子彈。
子彈發自一個老頭.
庭審時律師A:我認為我的當事人應該被無罪釋放,這孩子是即使沒被槍打中也會摔死。
公訴人;死者是死於槍擊而不是摔死 ,所以當事人應該負責 ,至少是誤殺。甚至是謀殺。
A;怎麼可能是謀殺,這個孩子就是我當事人鄰居的孩子,他的父母經常打罵他,我當事人夫婦經常收留他 ,當天跳樓前他還在當事人家中玩.
公訴人:當事人為什麼在當時會開槍呢?
A:當時我的當時人正和他的妻子吵架,只是拿槍示威而已
.......
A給審判長看了槍的膛線圖和子彈后
A:說了幾句話
老頭就被釋放了 請給出一個合理解釋
某夜, 住在旅館9樓909室的男子,被國際走私集團的殺手射殺了. 兇手是從距離那兒20公尺的對面大樓屋頂上, 使用消音手槍將他擊斃的.房間中的窗子關得緊緊的,而且還上了鎖. 在窗子的玻璃上還留下一個彈痕.
這樣說來,兇手應該是只開了一槍!但奇怪的是, 被害者卻擊中了左胸和左腳的大腿兩處, 子彈貫穿了左腳, 而擊中胸部的子彈, 則仍然留在胸部. 那麼兇手是開了兩槍了? 另外一發子彈, 究竟由窗子哪裡穿過,而命中被害者呢?
有個富翁在一個高級的旅館裡面被人殺了!警察到現場調查的時候,發現富翁是趴死在地上的,身上有兩處槍傷;致命的一處是在心口,還有一處是在大腿上,但富翁身上只有一顆子彈,子彈在心口!經過警察的初步勘查,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迹,子彈是從窗口外面打進來的;但是玻璃窗口上只有一個被槍打破的槍洞。槍案發生的時候,只有富翁一個人房間,門口沒有被撬開的痕迹。經過錄像調查,案發的時候也沒有人出入過富翁的房間!四周也沒有第二顆子彈的痕迹,那麼還有處一槍傷是從哪裡來的呢?
提示:趴在地上死的!
炎炎夏日裡,一位警官在關島度假。一天,他在海灘邊發現躺著一個身著紅色.游泳衣的金髮女郎,走近一看,竟是一具女屍,她腹部中了兩槍,鮮血染紅了整個腹部。
警官仔細檢查現場后,發現除了一具女屍以外,沒有其他任何線索。在這種情況下,惟一的線索只有她體內的兩發子彈了。
想到這裡,他馬上通知當地警察局,把屍體送進醫院解剖。不料,解剖的結果是體內沒有子彈。
警官大傷腦筋,如不掌握子彈的線索,那就無法進行偵破。無奈之下,只得求教柯南探長。探長認真地聽了警官介紹后說:"屍體背後有沒有子彈穿過的傷口?"警官聳聳肩膀后說:"沒有!"
探長又問:"有沒有子彈被銷毀的痕迹?"警官又搖搖頭。探長沉思片刻對警官說:"子彈肯定在體內,不過已經完全融化了。"
你能推理出探長的依據是什麼呢?
某住宅小區發生了一起兇殺案。女主人被兇手從對面樓層射出的子彈擊中前腦而死。
警察在調查現場時發現:女主人身上只有一個彈孔,而窗戶上的玻璃卻有兩個彈孔。那麼那發子彈打到哪去了呢? 警察搜遍了整個房間也沒有發現第二發子彈,很是詫異。負責該案的高探長走到窗戶前,用手拉動了玻璃,發現這個窗子是上下划動開關的,並有一層紗窗,只是窗子上面的插銷還沒有劃上。高探長突然一拍腦袋說道:「真是糊塗了,這個該死的兇手愚弄了我們!」他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天清晨,一個拾荒者在垃圾筒旁邊發現了一具仰卧著的屍體。
接到報警后,警察很快趕到現場。在觀察后,發現被害人身中兩發子彈:小腹一發,額頭一發,兩發都是擊中要害。現場並沒留下十分有用的線索,於是就把屍體運回去,進行解剖。奇怪的是,從屍體上取出了兩發屬於不同槍的子彈。也就是說有人用兩把不同的槍或兩個不同的人打死了被害人。接下來的事不敘述了,因為與問題沒有關係。
現在問:到底被害者先中的是哪發子彈?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