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清晨,一个拾荒者在垃圾筒旁边发现了一具仰卧着的尸体。
接到报警后,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在观察后,发现被害人身中两发子弹:小腹一发,额头一发,两发都是击中要害。现场并没留下十分有用的线索,于是就把尸体运回去,进行解剖。奇怪的是,从尸体上取出了两发属于不同枪的子弹。也就是说有人用两把不同的枪或两个不同的人打死了被害人。接下来的事不叙述了,因为与问题没有关系。
现在问:到底被害者先中的是哪发子弹?为什么?
有一种决斗方式叫俄罗斯轮盘赌。用一把有6个弹槽的左轮手枪,在其中一个弹槽中放入一颗子弹,快速旋转转轮,再把它合上。参与决斗的两个人轮流对准自己的头部开枪,三回合之内就会有一人死亡。双方胜率都是50%,游戏绝对公平。
那么问题来了:在转轮的连续3个弹槽中放入子弹,旋转并合上。双方都不知道子弹位置。假设你不想死(好像是废话),你应该选择先开枪还是后开枪呢?
侦探小子川和循规蹈矩的朋友结了仇,两人都想杀掉对方。
朋友为了公平,则提出了“俄罗斯转盘”的游戏。(注:俄罗斯转盘就是在一把能装6发子弹的左轮手枪里装进1颗子弹,然后旋转弹夹。接着两人轮流向自己开枪。由于弹夹经过旋转,不知道子弹在什么位置,那么被打中就只是运气问题。而且这次的手枪为了防止连射造成危险,每扣一次扳机就会锁死。)
狡猾的侦探小子川只得无可奈何地接受。只是,他选择了让朋友先开枪。
那么请问,侦探小子川的选择对自己有利吗?为什么?
这一天,足球场热闹非凡,正在举行一场足球总决赛,双方球员竞争激烈,球场上唯一一个亮点就是球星恩兰斯,所有人把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忽然球场响起一声枪响,只见恩兰斯应声而倒,球场顿时乱成了一片。没过一会,警方来了,维持了秩序。探长观察了一下,死者恩兰斯是后脑中弹,当场毙命。探长又计算出凶手射击的位置,就是在观众席某一范围处。经询问得知,这一范围的位置不是好位置——看不到精彩进球,因此没有观众坐在这一范围内。只有一个保安和一个摄影师在那。于是探长便把他俩叫来了。
探长在他俩身上搜出两把相同的左轮枪,里面的子弹型号都是相同的,但每把枪里的子弹都少一颗。
探长问:“你们身上带枪干嘛?为何你们的枪里都少一颗子弹?”
摄影师回答:“我带枪是为了防身,我还有持枪证呢!昨天晚上下班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两个流氓,于是我开了一枪,把他们吓跑了。所以我的枪里少了一颗子弹。”
保安回答:“由于早上起床迟了些,时间仓促,在装子弹时少装了一颗。”
探长问:“枪响的时候你俩在干什么?一定要如实回答!”
保安不好意思地说:“我当时坐在座位上睡着了,听见一声枪响才突然醒过来。探长先生,我睡觉这件事千万不要说出去,否则我的上司会认为我在偷懒,他会开除我的。这几天做安保工作我很累,希望你能理解我!”
探长问:“谁能证明你那时在睡觉?”
保安指着摄影师,说:“我就在他的后面一排座位睡着,他可以证明!”
摄影师说:“我一直在注视着摄影机里的画面,我并没有在意他,因此我无法证明他是否在睡觉。”
探长沉思了一下,然后他指着他俩其中一人,说:“就是你开的枪,请跟我们回局里吧!”
请推理 到底是谁开的枪?
A的证词的问题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即:哪一项没有问题)
神川祐司、萨尔斯和克利切同在一条游船上。船刚刚离岸不久,突然有人在岸上冲这艘船开火。那人只开了一枪就逃走了,幸运的是并没有人受伤。
事后据他们回忆,祐司只听到了枪声,萨尔斯看到了枪口的火星,克利切只看到子弹打入水中溅起的水花。
持枪者为什么要开火是另一个故事了,我想问你的是,他们三个谁最先发现有人开枪的呢?
有一天,狄仁杰想吃鱼。他站在河边上,用激光瞄准鱼后开枪(如图,红点为激光瞄准)。请问:狄仁杰射中鱼了吗?(假设鱼没有在他射出子弹后移动,子弹始终沿直线前进)
“所以是帮派之间的摩擦吗?”银色子弹君戴上白色手套,走近了留有几具尸体的案发现场。
“还不能确定,这里是黑虎帮的聚集地,死的三个人都是黑虎帮的,不能排除帮派摩擦的嫌疑。”警长拿出了三个人的身份信息。,看来他们出自同一个城市,没读过书。
这是一间三百多平方米的游戏场,里面拥有大量的赌博工具还有违禁物品。
三具尸体都受到了两处以上的枪伤,前两具尸体没有打斗的痕迹,但是第三具尸体比较特别。看来是凶手一心要置于三人于死地。第三个尸体手里拽着一把弹簧刀,而比前两位死者更突出的是,第三个人身上的手部有严重的钝器击打的痕迹,而且在游戏场的内部尽头。手法极其专业。附近找不到钝器的凶器。
案发现场在一个隐僻的角落,一直延伸到名叫苍天大道那一条路才有摄像头,而有四条路都通往那个苍天大道且四条路前面是互相平行,最后会渐渐缩短距离相交,最后四条路变成一条路,所以摄像头会录下来自四条路所有的人,而不能知道这些人分别来自哪条路。
案发的时候,接近晚上10点,由于最近这片地方盗贼猖狂,上头派了很多巡警在晚上10点后大量频繁的巡逻。“嗯,有四个人,一个是穿粉色西装的男子,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挺时尚的,第二个是一位老奶奶,推着手推车,缓缓的路过,第三个是一个光头,叼着根烟,双手插在口袋,第四位是一位女人,似乎在赶着什么,不断的看表,有什么紧急的约会似得。”
银色子弹君注意到,几十台游戏机旁边有一块淡淡的痰。残留着白色的物质,银色子弹君低头看了一看。“小苏打。” 这是泡腾片。 银色子弹君皱着眉头,随后发现游戏厅柜台上面有一部手机,打开一开,是拨号界面,上面的号码是“120”。“大概是死亡讯息吧,我觉得。”警长说道。“不。”银色子弹君微微一笑,嘴角上扬。“我已经知道真相了。”
请问谁是凶手, 敌对帮派人员还是内部叛徒?
你那唠叨的老妈一直教育你珍爱生命, 远离赌博, 但现在已经太迟了! 你一辈子的宿敌已经找上了你, 打算和你进行一场人生的豪赌.
赌具: 做工精良的左轮手枪一支, 弹容量六发, 不过现在里面只装了一枚子弹, 并且只有上帝知道这枚子弹装在哪个弹仓里.
规则: 把枪管对准赌友的脑门, 扣下扳机。若目标幸运地——或者说不幸地——逃得一条性命, 则换他开枪.
备注: 每次开枪前, 都要重新转动弹仓. 即是说, 每回扣动扳机, 对手升天的几率均为六分之一.
你的宿敌自信满满, 大方地让你来决定谁先打响第一枪. 但他的数学似乎有点糟糕...这家伙并未意识到, 先手抑或后手, 存活的几率并非相等. 请问, 你该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1994年的3月23日,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 部跳下自杀的。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当时,九楼的 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根据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
当老先生面临杀人罪的指控时,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们俩当时都以为枪里面是没有子弹的。老先生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多年以来与 老伴争吵时一直有的一种做法。他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如果老两口的话属实,那么这就是一起误杀的案子。
问题的关键就是子弹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什么人装进去的。警方在调查中找到了一名证人,这名证人证明在案发六周之前亲眼看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往这把枪里面装了子弹。警方从更深入的调查中得知,因为老太太决定停止给成年的儿子经济支持,这个儿子怀恨在心,起了杀意。他知道他的父亲有用枪恐吓老太太的习惯,所以就给枪装了子弹,希望借父亲之手杀了母亲。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所以,此案就成了老夫妻的儿子对罗纳德·奥普斯犯下了杀人罪。
但是,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德·奥普斯本人。
那么这个案件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呢?
“谁是卧底”游戏中的牛仔,牛仔是个只相信运气的人,牛仔的六个弹仓也始终是固定的:一个弹仓抽中*2(即再抽一次),两个弹仓*1(即抽中后停止再抽),三个弹仓*0(即抽不中子弹)。不过牛仔同一晚若连续2次抽中同一个子弹,子弹就会变质,第三次抽时会射杀自己。
牛仔若同一晚抽中*2后会继续抽下去,那么同一晚要抽中两颗或两颗以上子弹且能保证自己存活的概率为多少?
银色子弹君 数字推理系列
“喂喂,子弹君,书呆子。”傲娇而又熟悉的声音打断了银色子弹君的思绪。
“干嘛?”银色子弹君放下手中的小说,抬头望向身边的声音的主人,杨橙。
“这道题,你可以破出来吗?限你五分钟时间~”杨橙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玻璃木板。
“你垫个玻璃干嘛?”“你做出来就知道了。”
子弹君低头思索一会 “简单。” 微微一笑 随即擦掉问号,填上了答案。
排列组合系列——正方形弹痕
一位神枪手设计了一个奇怪的靶子(如图所示,共有20个靶位,全部用空心圆表示)。射击得分的要求如下:射击4次,每次都要命中,且子弹射中的4个圆要形成一个正方形。
图中是两个人的射击结果,他们都得到了分数。第一个人击中了最上面的四个圆。第二个人试图击中最下面的四个圆,可是他的第二发子弹打高了,这迫使他打出了现在的结果。因此说,第一颗子弹的位置并不十分重要,第二颗子弹的位置将决定如何形成正方形弹痕。
请问,在这个靶子上,要想得分有多少种射击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