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清晨,一個拾荒者在垃圾筒旁邊發現了一具仰卧著的屍體。
接到報警后,警察很快趕到現場。在觀察后,發現被害人身中兩發子彈:小腹一發,額頭一發,兩發都是擊中要害。現場並沒留下十分有用的線索,於是就把屍體運回去,進行解剖。奇怪的是,從屍體上取出了兩發屬於不同槍的子彈。也就是說有人用兩把不同的槍或兩個不同的人打死了被害人。接下來的事不敘述了,因為與問題沒有關係。
現在問:到底被害者先中的是哪發子彈?為什麼?
有一種決鬥方式叫俄羅斯輪盤賭。用一把有6個彈槽的左輪手槍,在其中一個彈槽中放入一顆子彈,快速旋轉轉輪,再把它合上。參與決鬥的兩個人輪流對準自己的頭部開槍,三回合之內就會有一人死亡。雙方勝率都是50%,遊戲絕對公平。
那麼問題來了:在轉輪的連續3個彈槽中放入子彈,旋轉併合上。雙方都不知道子彈位置。假設你不想死(好像是廢話),你應該選擇先開槍還是后開槍呢?
偵探小子川和循規蹈矩的朋友結了仇,兩人都想殺掉對方。
朋友為了公平,則提出了「俄羅斯轉盤」的遊戲。(註:俄羅斯轉盤就是在一把能裝6發子彈的左輪手槍里裝進1顆子彈,然後旋轉彈夾。接著兩人輪流向自己開槍。由於彈夾經過旋轉,不知道子彈在什麼位置,那麼被打中就只是運氣問題。而且這次的手槍為了防止連射造成危險,每扣一次扳機就會鎖死。)
狡猾的偵探小子川只得無可奈何地接受。只是,他選擇了讓朋友先開槍。
那麼請問,偵探小子川的選擇對自己有利嗎?為什麼?
這一天,足球場熱鬧非凡,正在舉行一場足球總決賽,雙方球員競爭激烈,球場上唯一一個亮點就是球星恩蘭斯,所有人把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忽然球場響起一聲槍響,只見恩蘭斯應聲而倒,球場頓時亂成了一片。沒過一會,警方來了,維持了秩序。探長觀察了一下,死者恩蘭斯是後腦中彈,當場斃命。探長又計算出兇手射擊的位置,就是在觀眾席某一範圍處。經詢問得知,這一範圍的位置不是好位置——看不到精彩進球,因此沒有觀眾坐在這一範圍內。只有一個保安和一個攝影師在那。於是探長便把他倆叫來了。
探長在他倆身上搜出兩把相同的左輪槍,裡面的子彈型號都是相同的,但每把槍里的子彈都少一顆。
探長問:「你們身上帶槍幹嘛?為何你們的槍里都少一顆子彈?」
攝影師回答:「我帶槍是為了防身,我還有持槍證呢!昨天晚上下班在回家路上遇到了兩個流氓,於是我開了一槍,把他們嚇跑了。所以我的槍里少了一顆子彈。」
保安回答:「由於早上起床遲了些,時間倉促,在裝子彈時少裝了一顆。」
探長問:「槍響的時候你倆在幹什麼?一定要如實回答!」
保安不好意思地說:「我當時坐在座位上睡著了,聽見一聲槍響才突然醒過來。探長先生,我睡覺這件事千萬不要說出去,否則我的上司會認為我在偷懶,他會開除我的。這幾天做安保工作我很累,希望你能理解我!」
探長問:「誰能證明你那時在睡覺?」
保安指著攝影師,說:「我就在他的後面一排座位睡著,他可以證明!」
攝影師說:「我一直在注視著攝影機里的畫面,我並沒有在意他,因此我無法證明他是否在睡覺。」
探長沉思了一下,然後他指著他倆其中一人,說:「就是你開的槍,請跟我們回局裡吧!」
請推理 到底是誰開的槍?
A的證詞的問題不包括下面哪一項?
(即:哪一項沒有問題)
神川祐司、薩爾斯和克利切同在一條遊船上。船剛剛離岸不久,突然有人在岸上沖這艘船開火。那人只開了一槍就逃走了,幸運的是並沒有人受傷。
事後據他們回憶,祐司只聽到了槍聲,薩爾斯看到了槍口的火星,克利切只看到子彈打入水中濺起的水花。
持槍者為什麼要開火是另一個故事了,我想問你的是,他們三個誰最先發現有人開槍的呢?
有一天,狄仁傑想吃魚。他站在河邊上,用激光瞄準魚后開槍(如圖,紅點為激光瞄準)。請問:狄仁傑射中魚了嗎?(假設魚沒有在他射齣子彈后移動,子彈始終沿直線前進)
「所以是幫派之間的摩擦嗎?」銀色子彈君戴上白色手套,走近了留有幾具屍體的案發現場。
「還不能確定,這裡是黑虎幫的聚集地,死的三個人都是黑虎幫的,不能排除幫派摩擦的嫌疑。」警長拿出了三個人的身份信息。,看來他們出自同一個城市,沒讀過書。
這是一間三百多平方米的遊戲場,裡面擁有大量的賭博工具還有違禁物品。
三具屍體都受到了兩處以上的槍傷,前兩具屍體沒有打鬥的痕迹,但是第三具屍體比較特別。看來是兇手一心要置於三人於死地。第三個屍體手裡拽著一把彈簧刀,而比前兩位死者更突出的是,第三個人身上的手部有嚴重的鈍器擊打的痕迹,而且在遊戲場的內部盡頭。手法極其專業。附近找不到鈍器的兇器。
案發現場在一個隱僻的角落,一直延伸到名叫蒼天大道那一條路才有攝像頭,而有四條路都通往那個蒼天大道且四條路前面是互相平行,最後會漸漸縮短距離相交,最後四條路變成一條路,所以攝像頭會錄下來自四條路所有的人,而不能知道這些人分別來自哪條路。
案發的時候,接近晚上10點,由於最近這片地方盜賊猖狂,上頭派了很多巡警在晚上10點后大量頻繁的巡邏。「嗯,有四個人,一個是穿粉色西裝的男子,手裡拿著一個公文包,挺時尚的,第二個是一位老奶奶,推著手推車,緩緩的路過,第三個是一個光頭,叼著根煙,雙手插在口袋,第四位是一位女人,似乎在趕著什麼,不斷的看錶,有什麼緊急的約會似得。」
銀色子彈君注意到,幾十台遊戲機旁邊有一塊淡淡的痰。殘留著白色的物質,銀色子彈君低頭看了一看。「小蘇打。」 這是泡騰片。 銀色子彈君皺著眉頭,隨後發現遊戲廳櫃檯上面有一部手機,打開一開,是撥號界面,上面的號碼是「120」。「大概是死亡訊息吧,我覺得。」警長說道。「不。」銀色子彈君微微一笑,嘴角上揚。「我已經知道真相了。」
請問誰是兇手, 敵對幫派人員還是內部叛徒?
你那嘮叨的老媽一直教育你珍愛生命, 遠離賭博, 但現在已經太遲了! 你一輩子的宿敵已經找上了你, 打算和你進行一場人生的豪賭.
賭具: 做工精良的左輪手槍一支, 彈容量六發, 不過現在裡面只裝了一枚子彈, 並且只有上帝知道這枚子彈裝在哪個彈倉里.
規則: 把槍管對準賭友的腦門, 扣下扳機。若目標幸運地——或者說不幸地——逃得一條性命, 則換他開槍.
備註: 每次開槍前, 都要重新轉動彈倉. 即是說, 每回扣動扳機, 對手升天的幾率均為六分之一.
你的宿敵自信滿滿, 大方地讓你來決定誰先打響第一槍. 但他的數學似乎有點糟糕...這傢伙並未意識到, 先手抑或後手, 存活的幾率並非相等. 請問, 你該做出怎樣的選擇呢?
1994年的3月23日,紐約警察總局的法醫檢查了一具屍體,得出結論:此人死於頭部槍擊。死者名叫羅納德·奧普斯,從他留下的遺書中得知,他本來是想從一幢十層高的樓的頂 部跳下自殺的。然而,當他跳樓後身子經過第九層樓前時,一顆子彈從窗戶里射出,將他當場打死。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死者和開槍的人都不知道一個情況———當時八樓正在施工,工人們在那裡剛裝了一張安全網,也就是說羅納德·奧普斯如果不是被槍擊而亡,他的自殺計劃其實是不能如願的。
然而,根據法律,一般說來,一個人如果實施有計劃的自殺並且最終身亡了,即使自殺過程發生變化未能如自殺者所願,那麼依法也應該認定這個人是自殺。
可是,當警方對九樓射出的子彈進行調查后,案子的性質又有了變化。
當時,九樓的 一對老夫妻發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槍恐嚇老太太,後來又扣動了扳機,但是子彈沒有打中老太太,而是從窗戶飛了出去擊中了羅納德·奧普斯。
根據法律,一個人如果想殺甲,卻錯殺了乙,那麼仍然應該判這個人對乙犯了殺人罪。因此,此案應該是一樁兇殺案。
當老先生面臨殺人罪的指控時,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們倆當時都以為槍裡面是沒有子彈的。老先生解釋說,用沒有裝子彈的槍恐嚇老太太,是他許多年以來與 老伴爭吵時一直有的一種做法。他沒有殺害老伴的意圖。如果老兩口的話屬實,那麼這就是一起誤殺的案子。
問題的關鍵就是子彈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由什麼人裝進去的。警方在調查中找到了一名證人,這名證人證明在案發六周之前親眼看到這對老夫妻的兒子往這把槍裡面裝了子彈。警方從更深入的調查中得知,因為老太太決定停止給成年的兒子經濟支持,這個兒子懷恨在心,起了殺意。他知道他的父親有用槍恐嚇老太太的習慣,所以就給槍裝了子彈,希望借父親之手殺了母親。
既然這個兒子明知給槍裝子彈會有什麼樣的後果,那麼即使他沒有親自扣動扳機,他也應該被指控犯了殺人罪。所以,此案就成了老夫妻的兒子對羅納德·奧普斯犯下了殺人罪。
但是,峰迴路轉,警方在進一步調查后發現,這對老夫妻的兒子其實就是死者羅納德·奧普斯本人。
那麼這個案件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呢?
「誰是卧底」遊戲中的牛仔,牛仔是個只相信運氣的人,牛仔的六個彈倉也始終是固定的:一個彈倉抽中*2(即再抽一次),兩個彈倉*1(即抽中后停止再抽),三個彈倉*0(即抽不中子彈)。不過牛仔同一晚若連續2次抽中同一個子彈,子彈就會變質,第三次抽時會射殺自己。
牛仔若同一晚抽中*2後會繼續抽下去,那麼同一晚要抽中兩顆或兩顆以上子彈且能保證自己存活的概率為多少?
銀色子彈君 數字推理系列
「喂喂,子彈君,書獃子。」傲嬌而又熟悉的聲音打斷了銀色子彈君的思緒。
「幹嘛?」銀色子彈君放下手中的小說,抬頭望向身邊的聲音的主人,楊橙。
「這道題,你可以破出來嗎?限你五分鐘時間~」楊橙得意的晃了晃手中的玻璃木板。
「你墊個玻璃幹嘛?」「你做出來就知道了。」
子彈君低頭思索一會 「簡單。」 微微一笑 隨即擦掉問號,填上了答案。
排列組合系列——正方形彈痕
一位神槍手設計了一個奇怪的靶子(如圖所示,共有20個靶位,全部用空心圓表示)。射擊得分的要求如下:射擊4次,每次都要命中,且子彈射中的4個圓要形成一個正方形。
圖中是兩個人的射擊結果,他們都得到了分數。第一個人擊中了最上面的四個圓。第二個人試圖擊中最下面的四個圓,可是他的第二發子彈打高了,這迫使他打出了現在的結果。因此說,第一顆子彈的位置並不十分重要,第二顆子彈的位置將決定如何形成正方形彈痕。
請問,在這個靶子上,要想得分有多少種射擊方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