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有人在中央公園的長椅上發現一具男屍。
警方接到報案後來到案發現場,見長椅上的男人左手打著石膏,右手放在大腿上手裡還握著一把左輪手槍。從頭部流下來的血跡,已經凝固,子彈是從頭部右側攝入從左側傳出的。看起來,死者像是自殺。
檢查屍體時,警察在死者上衣兜里發現了死者的駕駛證,知道啦死者叫漢斯,又在死者左褲兜里發現啦半包香煙和一個打火機,在右褲兜里發現了320美元紙幣和一副手帕。法醫推斷漢斯死於林晨2點左右。警察從漢斯親屬哪裡了解到,漢斯三個月前左手撞傷造成骨折,指尖到肘部都打上啦石膏。警方在漢斯家裡勘察是發現衛生間里也有一些血跡,經證實,血跡是漢斯的。
警方推斷,漢斯是在浴室洗澡時被槍殺的,之後才被移到了中央公園,造成自殺假象的。
警方是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