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业公司准备过年时给员工发一些电子产品,于是向某电子公司定做一批U盘,双方在签订定做合同时对U盘的款式、数量进行了大致商议,对U盘的质量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电子公司再次与实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商议,对于U盘的质量负责人表示他们都是门外汉,只要U盘够环保、够耐用就行。电子公司制作人员经过商议,决定按行业标准给实业公司制作该批U盘。最后交付时,实业公司对这些U盘表示满意。
请问,这是不是没有标准?
A、是
B、不是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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