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富翁在寓所遇害,4個嫌疑人受到警方傳訊。警方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在富翁死亡當天,這4個人都單獨去過一次富翁的寓所。
在傳訊前,這4個人共同商定,每人向警方做的供詞條條都是謊言。這幾個人所做的供詞是:
約瀚:我們4個人誰也沒有殺害富翁。我離開富翁寓所的時候,他還活著。
羅伯特:我是第二個去富翁寓所的。我到達他寓所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旦尼:我是第三個去富翁寓所的。我離開他寓所的時候,他還活著。
莫里森:兇手不是在我去富翁寓所之後離開的。我到達富翁寓所的時候,他已經死了。
你知道這4個人中,是誰殺害了富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