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木器廠接待了一位來自某傢具廠的經理方某,方某出示了他的名片並希望在該木器廠訂製一批傢具。木器廠經理與方某進行了磋商,雙方確定了這批傢具的樣式、型號、材質。方某對木器廠經理提出的條件都痛快地答應,雙方簽訂了合同,方某的簽名與名片上的名字一致。半個月後,木器廠將傢具交付至傢具廠,但傢具廠稱自己從來沒有在該木器廠訂製過傢具,該廠經理確實姓方,其姓名也與合同上的姓名一致,但從身份證和本人來看根本不是與木器廠簽訂合同的那個方某。假方某簽訂的合同還有效嗎?
A、有效
B、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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