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拼了7年,终于攒够了买房子的钱。想想也快啊,转眼间已经在这个小区生活快两个月了,也认识了不少的住户。然而也熟识了一帮话痨老太太,总是在楼下广场哔叨,这毕竟也是每个小区都“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啊,虽说我住在18楼声音仍会传到我家里来,然而这几天广场非常安静连个人影都没有。
我在床上起来,在床头柜上摸索我的眼镜,意外的把柜上的水杯碰撒了,半边床都被洒湿了,心想又是倒霉日的“开门红”啊。丧着脸的把床单晾在了阳台上,刚走到客厅就听到窗外“哗啦”一声下起了大雨,我嘴里不禁口吐芳香,憋着气的把屋里的窗户全都关的死死的。
做在沙发上应该不会又出什么倒霉事吧,打开电视播到我最爱看的CXKTV频道,本以为会演我最爱看的《卢 本 伟 脱 口 秀》,没想到却是插播来的本地紧急新闻“昨日,我市公安厅披露,本市的A级通缉犯XXX,于昨天下午在H市第二监狱越狱。XXX狱前是一名伪高空房屋清洁工人长期流窜各附近小区等地作案,杀死14人,重、轻伤各9人......”连看个电视都播这么负能量,真TaMa的扫兴。
走向浴室想着把一身晦气洗掉,正当我吹头时,听见微小的像是滑轮一样的声音“咕噜...咕噜...”
此时阳台的床单像是在飘扬...
我应该?
玖命猫妖系列·白渊(2)
我们原本纯白,却终究落入深渊
(对前期不了解的同学可进#485286)
“给我药……药……嘻嘻……”
一个女孩爬过来,看样子不过十八九岁。手指弯曲成爪状,脸上泛着不正常的酡红,像一只疲软的蜥蜴,紧紧抱住GINROM的腿,喃喃道:“药……求求你……给我药……”
“这个不行了。”GINROM招呼着打手:“拉出去处理掉。”
朱雀社,明面上是开夜总会的,其实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黑帮。负责进药的家伙刚被社长下令枪毙,GINROM作为副手理所应当地顶了上来,任分部长。
屋里这些女人大多是买来的性奴隶,要么是家穷父母重男轻女的先天性倒霉鬼,要么是被拐卖来的后天性倒霉鬼。再不然是借高利贷的自作自受倒霉鬼,无论是哪种倒霉,结局无非就是吸药、接客、被当成玩具折磨直到死。
药物是朱雀社合作商YM实验室供货的第五代“龙潭”,结合了第四代和金毓婷的优点,催情、亢奋、堕胎、致郁、扰乱新陈代谢都是效果一等一。换句话说,只要碰了,人就废了。
“这药都是在烧命啊。”GIMRON感慨道。
“那可不,老了就不值钱了,当然得烧命。”小弟毕恭毕敬地看着新任部长。
“咱们买她们来的时候已经十六岁出头了,再这么一烧命,二十岁就死,才用四年。几公斤药一买又是几千万,划不来啊这。”
“YM实验室那边已经在做了,这药副作用本来就大,但谁让客人喜欢。”小弟道。
“点一下。”GINROM命令小弟。
“好嘞。”小弟敲打着笔记本,“今晚的进账——四千二百万。”
“不如昨天晚上啊……”GINROM抽了口烟,“上药。”
“啊——”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咬紧嘴唇,死死捂着下腹打着滚,面色苍白,汗如雨下。
“砰!”GINROM猛然扣动扳机,鲜血四溅,“先把这个处理了吧,第一个明天再说。”
“头儿,用得着这么省吗,安保队那估计都埋了一半了。”小弟嘟囔,一边用对讲机联系着兼任活埋的安保队队长黑夜怪盗。
“头儿,来不及了,埋完了。”小弟汇报。
“靠?”GINROM却像是松了口气,“算了算了。”
——————————————————————————————————
“太惨了。”仪喵脱下手套,“尸检报告我尽快。”
玖命猫妖看着现场照片,两具年轻女尸躺在肮脏的废弃厂房,惨遭剖腹。“我马上去做失踪人口的比对,应该是朱雀社的手笔。”
“今晚又得加班了,LIEK那边聚会我打个电话推了吧?”她拨通了LIEK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几分钟后,电话打了回来:
“我是助手临渊呐,LIEK在开会,有什么需要的我来转达?”
临渊,年纪轻轻成为本市政法大学法学系博士,新闻称之天才少女,现如今在LIEK手下实习。“牛X的律师必定有个牛X的助理。”玖玖对着电话大致说了说,俩人对视一眼,继续干活。
“叮——”
“哥哥?”玖玖奇怪地拿起手机,“他天天的不知道忙什么,怎么现在打电话来了?”
“喂?”
“嘟——”
“挂断了?”玖玖抓起外套往门外赶,“不好!”
——————————————————————————————————
“怎么还不来……”黑夜怪盗焦急地望着四周。
“哟,这不是仪喵的学弟嘛,怎么放着法医的大好前程不要,该行当保安了?”
LIEK一改平日的温婉,眉宇间隐隐有杀意压人。
“你都知道了?”黑夜怪盗笑笑,“你想怎么样?”伸手从腰间拔出手枪。
一个侧踢,手枪从腰间飞出。
一把枪抵住他的太阳穴。
“喂?LIEK啊?怎么啦?”
“你这哥哥怎么当的?妹妹住院都不去看看,忙着干嘛呢?我让个小妹妹去看你。”
“不用——”GINROM耸耸肩。
冰冷的枪口抵在他的后心窝。
Q:请问接下来最大的可能是?
《倒霉》
暗寂他从小就很倒霉。小时候和伙伴玩耍,总被欺负,甚至有次被推进一个坑摔坏了脸,脸上永久留下了一个丑陋的疤痕。长大后,暗寂的他没能上大学,早早出来打工,工友们也讨厌他。暗寂的他终于出了车祸。倒霉的他终于宁静了,人们为他穿上了寿衣,两天后,倒霉的他在被运送到火葬场的途中,殡仪车又倒霉地出了车祸。司机幸存,可是他却再次变得衣冠不整,他的血染红了满身,甚至连那个伤疤也被血染得有点看不清了。。
哪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