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去探望我的好朋友Soso。他开了一家商店,叫soso商店。
建在二楼,商店名称被他印在玻璃窗上,要不然没人会注意的。卖很多日常用品,商品琳琅满目。就算是这样,生意还是一般般。
平时他关门都会把里面的窗帘拉起来,天黑里面关了灯再拉上窗帘,根本看不见商店名字,我这是第一次去,天都黑了,所以得用眼睛细细看。
咦,奇怪,关门了,但是店内的窗帘只拉上了一半,这可不是他的风格。
看来他今天没在,我改天再来吧。
一天晚上,某商店被盗。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得出如下判断:(1)盗窃者或是甲,或是乙;(2)如果甲是盗窃者,那么作案时间就在零点之前;(3)零点时该商店的灯光灭了,而此时甲已经回家;(4)如果乙的供述不属实,那么作案时间就不在零点之前;(5)只有零点时该商店的灯光未灭,乙的供述才属实,由此可以推出本案的盗窃者是:
梅加索弗特买了一对昂贵的鸳鸯手表,一只送给与他同居的女友恰琳,另一只自己留着,两人常常对表,看它们是否毫秒不差。这对手表是微型氢燃料原子钟,商店担保它们比任何别的手表都更准。
这对手表既新又贵,所以梅加索弗特和恰琳都非常珍爱,天天晚饭时两人都核对一下,每次都百分之百一致。“跟咱俩一样和谐。”恰琳得意地说。
有一天,梅加索弗特出差,乘飞机去南方,当天又飞回来。晚饭时他和恰琳对表,这次不同步了,差了若干微微秒。梅加索弗特生气地找商店要求退货。但商店对两块表作了严格测试,认为它们完全步调一致,拒绝退款。梅加索弗特无可奈何,只好把它们又带回家。
几个星期以后,他又一次出差,时间更长一点,回来跟女友一对表,发现又出了问题。
梅加索弗特有权利退货吗?
星期六晚上,一家乐器商店被盗。盗贼是砸碎了商店一扇门上的玻璃窗后钻进店内的。他撬开三个钱箱,盗走1225克郎,又从陈列橱窗里拿了一只价值14000克郎的喇叭,放在普通喇叭盒里偷走了。
警方对现场进行了仔细调查,断定窃案是对乐器商店非常熟悉的人干的。警方把怀疑对象限在汉森、莱格和海德里三个少年学徒身上,认定他们三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罪犯。
三个少年被带到警官索伦森先生面前,桌子上放着三支笔和三张纸。索伦森对他们说:“我请你们来,是想请你们和我合作,帮我查出罪犯。现在请你们写一篇短文,你们先假设自己是窃贼,然后设法破门进入商店,偷些什么东西,采取什么措施来掩盖罪迹。好,开始吧,30分钟后我收卷。”
半小时后,索伦森让他们停笔,并朗读自己的短文。
汉森极不情愿地读着:“星期六早晨,我对乐器店进行了仔细观察,发觉后院是最理想的下手地方。到了晚上,我打碎了一扇边门的玻璃窗,爬了进去。我先找钱,然后从橱窗里拿了一个很值钱的喇叭,轻手轻脚地溜出了商店。”
轮到莱格说了:“我先用金钢刀在橱窗上剖了个大洞,这样别人就不会想到是我干的。我也不会去撬三个钱箱,因为这会发出响声。我会去拿喇叭,把它装进盒子里,藏在大衣下面,这样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最后是海德里:“深夜,我在暗处撬开商店边门,戴着手套偷抽斗里的钱,偷橱窗里的喇叭。我要用这钱买一副有毛衬里的真皮手套,等人们忘记这桩盗窃案后,我再出售这只珍贵的喇叭。”
索伦森听完,指着其中一个说:“小家伙,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干这种坏事?”那个少年惊恐万状。
这个少年是谁?索伦森凭什么识破了他?
农民的商店
根据以下线索,你能告诉我哪个店主卖的是玉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