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研究所與某化工廠簽訂了一份技術秘密轉讓合同。合同約定,由研究所向化工廠提供技術資料,並派人進行技術指導、工藝控制、質量檢驗、操作人員技術培訓、產品售後服務等,化工廠支付技術服務費以及提成。合同簽訂后,研究所按約定派人傳授技術、指導生產,化工廠生產出合格產品進行銷售,也向研究所支付了前期技術服務費。但是後來在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生糾紛,化工廠以自己能夠組織生產為由停付技術服務費。研究所能要求化工廠賠償嗎?
某化工廠經營決策失敗,導致資金周轉不足,董事長陳某想賣掉部分化工產品。某貿易公司得知該消息后,主動與陳某洽談,提出他們的價格低於市場價一成,但要用現金支付,以幫助化工廠度過危機。化工廠經過內部協商,終於簽訂此合同。化工廠由於忙於應付債務而沒有了解市場信息,他們出售的化工產品在南方市場上突然走俏,價格是他們售價的兩倍。1年後,陳某了解到該信息,於是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合同。
請問,該合同能撤銷嗎?
王某承包了20畝魚塘。某日,王某發現魚塘里的魚大量死亡,王某認為魚的死亡是因為附近的騰達化工廠排污引起,遂起訴騰達化工廠請求賠償。騰達化工廠辯稱,根本沒有向王某的魚塘進行排污。關於化工廠是否向魚塘排污的事實舉證責任,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