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車製造廠與某汽車銷售公司達成協議,將10輛汽車銷售給汽車銷售公司。汽車製造廠經由鐵路某站託運,將10輛汽車託運給汽車銷售公司。汽車到站后,車站前後三次通知汽車銷售公司領取貨物,但是汽車銷售公司既不拒絕也不領取。隨後,車站又通知託運人汽車製造廠來車站處理,託運人也未前來處理。10輛汽車在車站存放8個月後,汽車製造廠才來車站提取貨物。車站根據規定核收保管費近萬元,這些保管費應由誰來支付?
A、汽車銷售公司
B、汽車製造廠
某汽車銷售公司向物資公司出售了一輛二手汽車,雙方約定在汽車款項付清之前,所有權仍然由汽車銷售公司享有。物資公司支付了5萬元車款后取走了汽車,但是沒有及時支付餘款。汽車銷售公司以物資公司拖欠貨款為由,取回了自己的汽車。物資公司索要汽車,並稱要訴至法院。汽車銷售公司的行為合法嗎?
A、合法
B、不合法
某汽車銷售公司與某汽車廠簽訂汽車銷售合同,汽車廠提供10輛指定型號的汽車,汽車銷售公司收貨后支付貨款。汽車廠依約給汽車銷售公司送去10輛汽車,汽車銷售公司在收貨時及時檢驗,發現其中1輛汽車質量有缺陷,其他的汽車並無質量問題。汽車銷售公司提出先支付5輛汽車的費用,汽車廠不接受該條件,於是汽車銷售公司要求解除10輛汽車的買賣合同。汽車銷售公司的做法合理嗎?
A、合理
B、不合理
新浪微博 70,000+
移動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