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實業公司擁有某林業公司35%的股份,為控股股東。實業公司和林業公司的法人代表為同一個人,為實際上的關聯企業。實業公司對某上市集團公司負有300萬元的債務,經林業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實業公司以林業公司的全部股權為此債務設定質押,簽訂質押合同,但未辦理登記。實業公司不能履行債務,其他債權人申請法院執行生效判決。此時,實業公司除對林業公司的股權外已無其他可執行的資產。上市集團公司能否以質權人身份主張優先受償?
梁某家境貧寒,但他用心學習以優異成績考上了當地重點中學。面對努力上進的孩子,疾病纏身的父母卻苦於無力供他上學。當地報紙報道了梁某的處境,並呼籲社會給梁某以關愛。某實業公司找到梁某家,在記者、居委會主任等多人在場的情況下,公司經理承諾資助梁某讀完中學和大學,併當場贈送了第1年的學費。實業公司成為當地捐資助學的典範被多家新聞單位報道。第2年,該公司遲遲沒有給梁某支付學費,理由是公司經營效益不佳,並提出撤銷贈與。梁某可以要求實業公司履行贈與協議嗎?
某包裝公司與某實業公司簽訂泡沫箱定購合同,雙方約定實業公司提供泡沫箱20000個,包裝公司在貨物運到后當場結算貨款。合同簽訂后,實業公司積極聯繫貨源,但是一直沒有找到足夠量的合同約定款型的泡沫箱。約定期限將至,實業公司提出,公司現在泡沫箱數量不足,能否先運送一部分,其餘部分盡量早點運至。包裝公司在調查了解了實情后認為,如果20000個泡沫箱同時運至,公司將沒有足夠的地方存放,先運送一部分反而更好,於是答應了實業公司的要求。如果包裝公司不答應實業公司的要求,合法嗎?
某實業公司準備過年時給員工發一些電子產品,於是向某電子公司定做一批U盤,雙方在簽訂定做合同時對U盤的款式、數量進行了大致商議,對U盤的質量沒有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后,電子公司再次與實業公司負責人進行電話商議,對於U盤的質量負責人表示他們都是門外漢,只要U盤夠環保、夠耐用就行。電子公司製作人員經過商議,決定按行業標準給實業公司製作該批U盤。最後交付時,實業公司對這些U盤表示滿意。
請問,這是不是沒有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