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學理的角度來說,知識產權訴前行為保全是指為及時制止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的侵害權利人知識產權或侵害之虞的行為,而在當事人起訴前根據其申請,由法院簽發的一種禁止行為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強制性命令。它屬於知識產權侵權救濟的一種暫時性措施,有著維權「及時雨」的功能。有別於傳統財產權侵權,知識產權客體的易複製性與極易擴散性,使得知識產權人改變了過去倚重事後救濟來保護權力的習慣。在當前國家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背景下,及時有效地制止侵權比等到切實的損害結果發生后的救濟更加有效。
這段文字主要介紹了知識產權訴前行為保全的?
創新能力特別是科技創新能力的強弱,決定一個國家命運的興衰。創新驅動發展,歸根到底要依靠知識創新,知識創新則要通過創造性智力勞動才能完成,而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促進知識創新的關鍵。
下列哪項最適合作為上文論述的結論?
知識產權是私權法律制度創新與變遷的結果,同時也是直接保護創新活動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識產權法從興起到現在只有三四百年的時間,但經歷從工業革命到信息革命的不同時期,其制度史本身就是一個法律制度創新與科技創新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過程。縱觀近現代世界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人們不難發現這樣一個事實:凡是知識進步與經濟繁榮的國家,無一不是知識產權制度健全與完善的國家。對於這些國家而言,知識產權既是發展戰略的選擇,也是綜合國力的體現。
這段文字主要闡述的是?
雖然知識產權本質上是程度不一的知識壟斷,但是由知識產權引起的知識壟斷情形中的「壟斷」含義與傳統的《反壟斷法》中「壟斷」的含義有很大區別。由知識產權引起的「知識壟斷」,主要是指知識產權法授予的排他權;如果該種排他權導致了相應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壟斷,那麼,「知識壟斷」也包括這種市場壟斷的後果。無論權利人對該種排他權「濫用」與否,都存在兩種可能:一是權利人利用排他權逐漸控制相應的產品市場,造成反競爭後果;二是並沒有控制市場,沒有造成反競爭的後果。而前一種正是《反壟斷法》可能要予以制裁的情形。
下列說法與原文相符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