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韓國爆發震驚全國的「5-18光州事件」。韓國人民為爭取民主而發動的這一政治運動遭到軍政府的武力鎮壓。當時,正值全斗煥軍事獨裁政府執政時期,也是韓國民主化運動日益激烈的時期。為鎮壓民主化運動,韓國政府以傳閱有害書籍、組織非法集會和涉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理由,非法逮捕並監禁了涉嫌違反國家保安法的正在釜山市參加社會科學讀書聚會的大學生和教師、公司職員、社會活動家等22人進行拘留刑訊。這就是「釜林事件」。
「釜林事件」爆發后,一名受害學生的母親找到一位律師請求他為她兒子辯護。一開始,他不想惹禍上身。但因為他與這名母親的情面,他決定為受害學生辯護。
這名律師不畏強權,在法庭上為受害學生做了強而有力的辯護,。四次庭審層層深入,有力地痛斥了軍政府為維持獨裁統治肆意踐踏人權和法治的暴行。儘管辯護沒有成功,但他身上閃耀著人性的光芒。這位律師是哪位韓國總統的原型?
駱律師代理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甲公司與駱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簽定的委託代理合同約定,如果甲公司因該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發生糾紛,亦由駱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代理。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義務,甲公司起訴乙公司,駱律師以業務繁忙為由不願代理該案件。在此情形下,駱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能否拒絕該案件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