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個稅新規正式實行,在個稅二審中,由此前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項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外,還增加了一項。那麼在個稅二審中,個稅新規新通過了下面那一項?
A、贍養老人的支出
B、個人年終加薪所得
C、個人獎金所得
D、個人加班薪資所得
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哪一項支出可以加計扣除?
A、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
B、為安置殘疾人員所購置的專門設施
C、贊助支出
D、職工教育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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