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初的一個小鎮上,法庭審理了一件民事訴訟,原告指出被告在1900年時向他借了2000英鎊,到現在還未歸還,說著,原告拿出了一張借條,上面寫了:
我借給了ⅹⅹ兩千英鎊,希望xx到期歸還。
落筆日期1900.2.29
法官仔細看了一下借條,然後說:「我知道應該怎樣處理了!」
那麼誰最後應該要承擔責任?
工會幹事湯姆·蒂利說:"廠方說,如果接受我們目前提出的一周工作時間少於44小時的要求,就無法完成生產計劃。" "那就罷工!"馬拉利叫道。
"所以他們提出了兩個方案供我們選擇,"湯姆說,"一個方案是, 他們可以把每周法定工作時間縮短為40小時,但是我們還得再加班 四個小時來完成計劃,這四個小時付給我們的工資是原工資的一倍半。"
"我們罷工!"馬拉利又嚷了起來。
湯姆接著說:"另一個方案是每周工作時間仍是44小時,不加班,但是每小時工資按每鎊增加5便士付給。
"罷工!"馬拉利又喊道。
湯姆說:"我算了一下,兩個方案中似乎有一個能使工人的收人 多一點。"
是前一個方案還是后一個方案?
註:英國貨幣1英鎊等於100便士。
在倫敦偵探俱樂部里,蘇格蘭場的科特上校正向這裡的成員談一樁令他傷腦筋的案子。
「最近,一個來自南美的陌生人到了倫敦。有情報說此人可能是納粹特務,攜帶10萬英鎊來英國資助間諜活動。因此,在他下船幾個小時后,我們故意搞了一次車禍,弄折了他的胳膊,趁機把他送進醫院。我們仔細地檢查了他的衣服和行李,結果,除了一個公文包裡面放有幾封他在英屬蓋亞那的朋友寫給他的信之外,一無所獲。我們考慮幾種他有可能玩弄的手腕:1.他可以把英鎊通過郵局寄給自己,但此時正值戰時,郵遞業務很不正規,因此這個辦法行不通;2.他可以用手術的辦法將寶石放在體內,但光機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對他如何藏起價值10萬英鎊的東西,不知諸位有何高見?」
俱樂部成員交頭接耳,議論紛紛。這時俱樂部主席轉過身來對上校說:「上校,我認為你忽略了一種非常明顯的可能性。」
上校忽略了哪種可能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