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死我了!退堂!退堂!」縣太爺把桌上能扔的都扔地上了,除了官印——那是吃飯的傢伙,和硯台——老丈人送的上好端硯。
那五爺還是那幾句話:「昨天我去鄉下收租子去了,今天才回來。丫鬟春紅不是我殺的,我一看見死了就來報案了。別的我什麼也不知道。」
仵作驗出春紅死於昨天午前,胸口被刺,兇器為匕首之類刀具,但屍體上無兇器。
狀王宋世傑一直在沉思,一言不發。只聽「退堂」令下,他才回過神。春紅死得不明不白,自己一定要為她討回公道。她才十七歲,這麼年輕貌美就死了,太可憐了。
眼見得衙役收拾扔的滿地的火籤、毛筆等物,宋世傑微微冷笑,悄悄解下自己的香囊,等衙役收拾完畢逐一退下,他悄悄地……
剛歇了一盞茶的工夫,衙門二爺就進來對縣太爺說:「宋世傑請大人再升堂審那五,他能幫大人審清問明!」
「咚咚咚」三聲鼓響,快狀皂三班衙役排班序列,縣太爺轉屏風入座。「來呀!升堂!傳宋世傑、帶那五!」
一干人等帶到,宋世傑立而不跪:「大人!學生的香囊不見了!」
縣太爺一聽,剛要指責宋世傑無理取鬧,宋世傑卻一指桌案大喊:「大老爺!學生的香囊不是在大人的簽筒里嗎?」
縣太爺低頭一看,怪了:果然自己桌案上的簽筒里露著一截絲絛,用手一提,一個繡花荷包,綉著一個「宋」字。
「怪了?!你的香包怎麼可能在本縣的簽筒里呢?」「大人,既然找到了,請賜還學生吧。」宋世傑接過香囊系好,轉向那五。
「五爺,春紅的事,您當真不知情?」「姓宋的,你沒完沒了啊!你真對得起你的姓啊。姓『宋』,你個十足的訟棍!!我沒工夫跟你蘑菇!我再說最後一遍,我什麼也不知道!!」
「那既然這樣,我姑且相信你沒殺人。」「哼!本來就是。」
接著,宋世傑從懷裡取出一把匕首——那是他剛才托一位神偷朋友從那五家偷來的。「那請你解釋一下在你家找到的這把匕首是怎麼回事!」
「你這分明是誣陷好人!!怎麼可能是……」
請問:那五爺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