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公司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公司承包食品公司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施工期限2个月,装修款20万元,食品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余款待验收合格后结清。合同签订后,食品公司如约支付了定金,装修公司也如约开始施工。装修公司看到食品公司不断将公司的空调、电脑等值钱物品往外运,还听说食品公司要破产,于是,立即停止施工,并转移到另一工地。食品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只是将这些东西转卖了,好安装新买的空调、电脑,装修公司所说纯属谣传。装修公司应该继续开工吗?
某食品加工厂欠某粮油公司货款5万元,其所有人即负责人汪某一直以种种理由不予支付,粮油公司念其是长年合作伙伴也没有对其施加压力。由于社会上种种食品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食品加工厂的生意越来越难做,食品加工厂出现亏空。粮油公司再要求加工厂支付时发现加工厂已经停工,暂时拿不出5万元。粮油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另外一重大情况,汪某去年出了车祸,法院判赔15万元,王某一直没有收取,工作人员提出能不能对这15万元的赔偿款提起代位权。经查,汪某这笔赔偿款,因为是专属于汪某个人的债务,不能对其提起代位权。
请问,这笔债务到底能不能提起代位权?
某食品加工厂和某粮食公司长年合作,食品加工厂希望再订一些小麦,于是发出订购单,订购单写明“订购20吨小麦,价格每吨800元,6月20日前交货,提货付款。贵公司如同意,请于3日内回复,具体事宜再做协商。”订购单发出1天后,食品加工厂收到粮食公司的传真回复:“同意贵厂订购单内容,但由于生产原因,交货期只能在6月25日前。如贵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食品加工厂认为粮食公司的回复有些强买强卖的意味,拒绝合作。
请问,粮食公司是在强买强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