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農民在鄉間一個池塘中發現一具屍體,而在池塘旁的泥地上,警方發現了一些汽車的痕迹。種種跡象表明,屍體是被人從別處運來的。
根據車痕,警方很快查到,車子是屬於離該地10公里的一家出租公司的。計程車公司的人翻查記錄,證實是一個叫山野的男子租了這部車。警方馬上找到向他查詢。山野說:"別開玩笑,我那天確實租了這部車子,而且四處逛了逛,但我沒有殺人及運載屍體。"
警員問:"你有什麼證據?"
山野說:"我的車子只走了16公里,但從這裡到池塘,至少有10公里,來回一趟,汽車要走20公里,這不是最好的證據嗎?"
警方再向計程車公司調查,的確,這部車按里數表的讀數計算,只走了16公里。山野明明是殺人兇手,他用了什麼詭計,改變里數表的數字呢?
經過分析,探長解決了這個問題。你能推理出兇手耍的是什麼詭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