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餐廳的詛咒
位於A市市中心的一個大廈頂部,有一個豪華的空中餐廳,本是一個高級的宴會場所,卻因為幾年前發生的一件事停業了,關於這個餐廳的傳說更是在周邊傳播的神乎其神。
這個空中餐廳是個旋轉的餐廳,位於一座高大的建築頂部,外形呈圓柱體,高約15米,以正中心為軸,緩慢的旋轉著。餐廳分三層,最底層是供遊客居住的房間;中間層是監控室,控制室和廚房;而頂層就是一個裝修豪華的宴會餐廳。整個餐廳三層樓都採用了光滑的防彈玻璃作為外殼,外面看上去亮晶晶的,充滿了高級感。餐廳不斷的在緩慢旋轉著,幾乎可以看到周邊的所有景色,而且轉速很低,不會使人感到不適。
兩年前的春節時期,一位富豪決定舉辦一場宴會,便選擇了這個空中餐廳。可意外就發生在宴會的前一晚,富豪獨自去餐廳里轉轉,卻一去未歸。等到人們發現的時候,富豪被割斷了動脈,赤裸著身子,早已死亡多時,四周的玻璃上用他的血寫下了「犯我者死」,富豪的隨身物品,衣物和餐廳里的桌布等雜物,圍成了一個大圈,凌亂散布在富豪的周圍。因為房門緊鎖,窗戶緊閉,也沒能找到兇器,警察也無奈草草結案。眾人都覺得這個空中餐廳有個可怕的詛咒,不再有人光顧,餐廳便一直停業了。
最近,有個外市的商人不相信鬼神之說,接手了這個有著恐怖詛咒的空中餐廳。為了證明兩年前的殺人案並非詛咒,商人找來了A市幾位有些名氣的推理小說家,希望可以解決這個兩年前沒有破解的殺人案。
小說家們陸續來到了空中餐廳,分散的居住在了底層的房間內。但因為這個商人對小說界不太了解,竟然請來了小說家小羊,小羊是最近才火起來的小說家,他雖然出名,但他沒什麼本事,他的作品基本都是抄襲別人,再加上油膩的情節,騙讀書少的年輕讀者購買,銷量甚至比原作者還要好。到場的各位小說家的作品基本都被小羊抄襲過,大家對小羊的做法也心知肚明,都打心裡排斥他。
在底層的房間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大家就跟著商人來到了頂樓的空中餐廳調查。當時的兇案現場早已被打掃過了,只是兩年過去,房間里有些灰塵。小說家們馬上開始檢查起房間,房間只有一個門,沒有特殊的通道,玻璃牆上裝上了可左右滑動的玻璃窗,設計的有點像推拉門的結構。祐司注意到整個房間外部都是玻璃牆和玻璃門構成,排列均勻,各佔一半的比例,每扇窗大概只有二十厘米寬,想開窗的話只需拉動到玻璃牆的後面即可。祐司試了試,窗子有些緊,再加上只有二十厘米寬,外面即是高空,這些設計應該都是為了保證安全。祐司看了看大家,小清新正用膠帶尋找可疑指紋,小羊在打著電話,而一旁窗邊的殘燈無焰正扶著雙腿發抖的貓斯拉,祐司想起貓斯拉好像有很嚴重的恐高症,這個這麼高的空中餐廳她顯然已經怕得不行。
經過了一上午的探索,眾人對情況有了基本的了解,午餐時大家分享著自己對兩年前的兇殺案疑點的想法,但小羊一直心不在焉的玩著手機。午休時,祐司在自己的房間里想著密室的手法,打開落地窗,外面就是一望無際的天空,隨著餐廳的轉動,低頭可以偶爾看見正下方緩慢移動的大廈的頂角。祐司想伸出頭再看看,卻險些掉了出去,還好隨著餐廳的旋轉,腳下正好是大廈的頂部,距離也就兩米的高度,不小心掉到下面樓頂的瓷磚上也摔不死。祐司有些后怕,正好午休結束了,大家就都從房間出來,各自對餐廳的每一層都展開了探索。
夜色很快降臨,眾人分享了一下收集到的線索,但有用的卻很少。一整天的調查中小羊都一直心不在焉的,還以為自己和別人很熟似的在別人調查的時候上前搭話。而商人決定結束今晚的調查的時候,自負的小羊卻拍著胸脯和商人保證,只要把三樓的餐廳大門鑰匙給他,他今晚就可以調查出結果。商人不知道小羊並沒有這個實力,看在小羊的知名度上選擇了相信小羊,把唯一的大門鑰匙給了他。
晚上眾人各自回房休息,因為這天是國慶節,窗外不斷的放著煙花,美麗的煙火透過玻璃窗把房間映照得如同白晝,大家都拉好窗帘,累了一天打算好好休息。祐司躺在床上回想著兩年前殺人案的沒被在意的細節,突然想到了什麼,馬上起身穿好衣服去找商人。
二人會合后決定找到小羊拿鑰匙,然後去三樓看看。祐司來到小羊的房間發現沒人,於是打算和商人一起上三樓餐廳里找小羊,可任憑二人怎麼敲門都沒人回應。祐司意識到問題不只這麼簡單,馬上和老闆下樓找到眾人,一起來到三樓餐廳的門前,破壞掉門進去了。眾人打開燈,映入眼帘的是小羊赤裸的屍體,靜靜躺在圓形餐廳的正中心。同時,小羊的衣物及隨身攜帶的身份證,錢包,餐廳鑰匙,房門鑰匙等物品還有餐廳裡面的雜物,堆在了小羊身邊圍成了一個圓。可怕的是小羊頭部正對著的那幾塊玻璃上,用血寫著「犯我者死」四個大字,手法竟與兩年前如出一轍。
眾人上前檢查了小羊的屍體,屍體已經死了一個小時左右,沒有反抗跡象,應該是被迷藥迷暈后殺害的。有經驗的他們很快發現小羊是被美工刀刀片之類的輕薄鋒利的刀片切斷動脈而死的。室內並沒有找到類似的兇器,也沒有什麼沾上血的物品。小羊就如同兩年前的那個富豪一樣,受詛咒而死了。
眾人檢查了一下房間,房門沒有鎖住,但從外部無法打開。窗子也都是關好的,看上去像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殺人案,但祐司知道兇手一定就在這些人里。於是他讓眾人說說今晚都在幹什麼。但奇怪的是除了祐司以外的三人晚上都呆在一起。殘燈無焰解釋道,大概兩個小時前,貓斯拉晚上都睡不著,就來到自己的房間找自己玩,隨後二人決定去叫找小清新一起打牌。二人來到小清新的房間敲門,敲了很久才叫醒了睡眼惺忪的他,後來到殘燈無焰的房間玩鬥地主。期間貓斯拉和小清新都曾稱要去衛生間,各自離開過二十分鐘左右,商人下樓尋找他們的時候也可以證明他們三人在一起。但這二人離開自己的房間后都鎖了門,鑰匙便放在了殘燈無焰的房間里,去上廁所也沒有拿著。
因為空中餐廳沒有正式開業,所以監控也沒有開啟,沒能將發生的事情錄下來。二樓的房間都上著鎖,底層無人居住的房間也鎖著。祐司正疑惑著兇器的去向,卻在小羊屍體旁邊的雜物裡面看到了一小包牙籤,祐司恍然大悟。他已經知道兇手是誰了,並且知道兇器在哪裡了。
兇手是?(排除多人作案)
(俯視圖,大圓為空中餐廳,中間紅色為屍體,小圓是雜物,藍色位置為大門,圖中門左側有樓梯)
一位單身母親帶著一對兒女在城市裡生活了好幾年,但是母親沒有高收入的工作,孩子也還小,都在上學。由於生活拮据,母親想租一套便宜的房子。
母親帶著她的兩個孩子來到了這個公寓里,房主說這間房子鬧鬼,但不必害怕,只要遵守一個規矩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那就是——在每天晚上19:00以後到次日5:00之前的這段時間,同一個人不得進入餐廳兩次或更多次,否則會在次日夜裡被鬼殺死。沒有任何辦法可以破解。
10:00房主帶著他們參觀這間房子,進門以後,左手邊是小卧室的門,右手邊是衛生間的毛玻璃門。往前走,左邊放著簡易的沙發和電視桌(但沒有電視)的客廳。右邊是一扇門,門上寫著「餐廳」,還掛著一個電子鐘。拉開門進去以後,可以看到房子里唯一的一件大電器——冰箱。此外就是簡單的餐桌和椅子。裡面還有一扇門上面寫著「廚房」。廚房裡有現成的燃氣設施、炊具以及碗筷,看來做飯是不成問題的。那麼房間還有一個大卧室,其實大卧室與餐廳是隔壁。
總之,這套住房的布局是——進門之後,左手邊依次是小卧室、客廳(客廳是開放的,沒有門),右手邊依次是衛生間、餐廳、大卧室,它們都有門。
參觀完后,母親爽快地租了下來,並再三向孩子們叮囑,晚上不能隨便進入餐廳。
晚上19:30,媽媽帶著兩個孩子下班回來。媽媽去廚房做飯,兩位孩子坐在餐桌前等待。媽媽把香噴噴的飯菜端了出來,兩個孩子一直老老實實地坐著。吃飯的時候,姐姐突然想上廁所,但是沒辦法,只好先忍著。
晚上20:00,三人離開餐廳,媽媽回大卧室了,姐姐上完廁所跟弟弟一起回小卧室了。然後不再出來。
晚上21:40,姐姐給弟弟講故事,終於把他哄睡著了。她自己也睡了。
(所有人不存在夢遊的情況)
凌晨4:00,姐姐驚醒,發現弟弟不在身旁,出門找,聽見餐廳里傳來聲音。姐姐小心翼翼地拉開餐廳的門,與門口保持距離。弟弟居然去冰箱里偷東西吃,這會害死他的!
弟弟跑了出來,姐姐懷著沉重的心情帶著弟弟去見媽媽,說了剛才發生的事。媽媽馬上帶著兩個孩子出門,一整天求仙拜佛。臨晚買了一張機票,一整夜都在飛機上度過。但是什麼也阻止不了那個鬼……
問:結局是——
(選項中如無特別說明,鬼指的是房主提到的鬼)
聽說美國洛杉磯一家餐廳的鏡子有特異功能……
我倒稀奇這謊言,但還是想前去驗證一下,叫上了父親在美國很要好的朋友,他叫世軒,是個華人,雖然是華人,但已經深入美國氣息,感覺他的一舉一動都像是真真實實的美國人……
進入餐廳,開著冷氣,餐廳播放著浪漫的小曲兒,我找了個位置坐下,他給自己點了一份夏威夷醬油烤雞,這是餐廳的特色美食,他又給我點了份科布沙拉和蛤蜊濃湯,招呼我坐下,他自己先吃了……
我吃了一半,說是要上廁所,繞道去看鏡子,這樣顯得怪不好意思的……
鏡子在一條黑黑的走廊里,鏡子旁貼著告示:「盯著這面神奇的鏡子10秒鐘,你就能進入相反的世界!」
我按照步驟嘗試,並好奇地回到餐廳部……
正當我準備見證奇迹時,可周圍並沒有發生什麼,朋友就要吃完了,只見他把右手叉子上的烤雞肉吃完后,就拿餐巾擦了擦嘴角,問我要不要喝果汁,我說喝冰的,他便掏錢買了……
好像……好像也沒什麼神奇的呀,大概是騙人的吧!!!
【餐廳】
十字路口對面新開了一家ZKW餐廳,出於好奇,我和朋友便相約一起去喝個茶。
果汁上來后,發現味道十分腥,便請來經理詢問這是什麼果汁。
「這是番茄蝦仁果汁」經理回答道。
一聽見沒有問題后,我懸著的心總算放下了,於是便「咕嚕咕嚕」把果汁喝完了。
一分鐘后,朋友說要上廁所。
然而,等了五分鐘,朋友卻遲遲不見人影。
幾分鐘后,我終於耐不住性子,只好走進廁所。
廁所里空無一人,看起來十分平常。
我四處尋找,卻一無所獲。唯一發現的就是廁所里的幾桶紅色的油漆。
「算了吧,我也上個廁所吧」我失望地自言自語道。
突然,我好像意識到什麼。我開始後悔踏入了這家餐廳了……
「喂,老總。」
「嗯。我需要你去殺個人。」
「好。說是誰還有地點給我就可以。」
「是我一個敵人,在xxx餐廳。」
真是煩人,我心裡暗暗想。大冬天的還要人去殺人。
「對了,你一定記得穿好大衣,帶好墨鏡。那家餐廳里可有條子。」
「知道了。」
老總也曾殺過人,而且還是連續殺人。到第五個人這裡就忽然不敢下手了,還讓我出馬。
「這樣好了,你一進門就快點把槍拿出來,我就一直呆在那裡。我看到你我就過去掩護你,你一槍崩掉他我們就一起逃。」
「好。」
下午還是這麼冷,不穿大衣也不行啊。這麼快就到了,好,打開店門,開始行動。
當我拿出槍,隱隱約約看到穿著短袖跑來的人時,我意識到那是老總。
可我明白我完了。
【提示:短袖與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