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在挖房地基時挖出一壇銀元,壇中附有一紙,上書「李達紳民國38年藏」。此銀元應歸( )所有。
A、何某
B、村委會集體所有
C、國家
D、李達紳的繼承人
明斷銀元案
商人外出,把一壇封口的銀元說成是紅棗,托鄰居保存。商人外出好幾年沒回來。一天,鄰居打開罈子,把銀元拿走了。
聽說商人回來了,鄰居在罈子里裝上紅棗,封口后還給商人。商人打開一看,呀,銀元變成了紅棗,就問:「罈子里的銀元呢?」鄰居不承認,於是兩人吵起來,一同去見縣官。
縣官審問那鄰居。鄰居說:「他把罈子交給我時說的是紅棗呀!」縣官仔細看了看紅棗,把桌子一拍,要這鄰居快把銀元交出來。這鄰居大喊冤枉。縣官擺出事實,他才低頭認錯,乖乖把一罈子銀元還給商人。請問,縣官是憑什麼判斷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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