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找了一份兼职,每周六去照料一位双目失明的独居老太太。
老太太姓蔡,曾经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大夫,45岁那年因为意外事故而双目失明。之后,她凭着惊人的毅力,刻苦学习推拿,又成了一位知名的盲人医疗按摩师,因为这个,她成了我们市家喻户晓的励志传奇,很多媒体报道过她身残志坚的事迹。
今天,是我上她家工作的第一天,我敲响了她家的家门;“阿姨,您在里面吗?”
“是小南吗?你今天不是要考翻译证嘛?”蔡老太在里面回应。
“那个,阿姨,我不是小南,是新来的小安。小南以后改成星期天来。”我回答道。
“哎,你们俩说话的声音可真像。要不这样,咱们约定一下,你来就敲三下门,小南来了就敲四下,以免我叫错你们,好不好?”老太太说道。
我想了一下,说:“没问题,我记住了。”
“好嘞,我来喽。”门开了,白发苍苍、戴着墨镜的蔡老太出现在我面前。
进了门,我从随身携带的袋子里拿出出门前刚做好的甜点给蔡老太:“阿姨,这是我自己做的椰丝蛋糕,您尝尝!”接着我又从袋子里拿出了几个个头很大的雪梨:“这是我刚在超市买的雪梨,又大又新鲜!”
蔡老太赶忙摆了摆手:“人老了,吃那么多甜食,会得糖尿病哒!这蛋糕啊,你就自己吃,雪梨啊,我留着明天给小南吃,好不好?”
我只好一边把蛋糕放回袋子,一边把雪梨摆在茶几上的果盘里:“好吧,阿姨我听您的。”
“先把我的内衣和袜子洗一下吧。小南跟我说过,这洗衣机啊,洗内衣和袜子不干净。我呢,有封信要写,是写给咱们市的林市长的。”蔡老太吩咐了今天的任务。
“阿姨,您写信会不会不方便?如果信的内容不涉及隐私,可不可以让我帮您写?我以前做过办公室文员,写那种比较正式的信,我有经验。”我对蔡老太说。
“不用啦,我当了三十年的瞎子,早就习惯用盲文写东西喽,没啥不方便的。”蔡老太一边说着,一边拉开抽屉,拿出了信纸和水笔。
洗完蔡老太的内衣和袜子,我上了个洗手间,然后来到厨房里,大声问蔡老太:“阿姨,中午想吃啥啊?”
蔡老太此时也从洗手间走出来,一边抬手关灯,一边说:“做个番茄鸡蛋面就行,面条和食材都在冰箱里!”
“哎,我上完洗手间又忘记关灯了,这个老毛病老改不掉。”我一边在心里吐槽自己,一边打开冰箱,取出食材准备做饭。
等等,我突然想到了什么。
蔡老太.......似乎有些不对劲。
之前听小南说,蔡老太她........好像有个在乡下生活的孪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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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太的言行举止一共有多少处不合常理的地方?
遥妹,我的一个朋友。下面是一些关于她(他)的事:
我(遥妹)是一名职业小偷(斜眼笑),我每次都可以准确地判断出偷哪户人家风险即小,成功率又高。而最最重要的是我从不做有风险的事。
一天我(遥妹)路过一个小村庄,看着村口泥泞的道路,我本打算放弃偷盗,但是当我进了村子里面,发现这里并没有那么穷而且还有几户人家的孩子是亿万富翁,只是因为自己上了年纪习惯住在村里而已。我盯上了亿万富翁三秋的母亲王老太。王老太与她的丈夫,她的妹妹以及她的妹夫四个人住在一起。她的丈夫喜欢下地干活,看起来十分精神。她的妹妹喜欢去村子里的广场里跳广场舞,虽然跳的不咋滴,但是她跳那一天消耗的体力恐怕二十岁的女性都撑不住,不愧是有钱人家的。王老太的妹夫喜欢打牌,天天都出门打牌,看起来十分狡诈,但智商还真是不敢小觑!而王老太本人喜欢去村里的广场中逗小孩子玩。哎,有钱人的生活,真好!
我(遥妹)盯了王老太一家数天,但我迟迟未找到机会。直到一天,我刚睡醒就看见王老太准备出门了,虽然我没看清楚具体情况,但我能确认王老太从家里走了出去。于是我急忙跑到她家门口看了一眼,之后我马上就开始了我的偷盗计划。 PS:王老太在家里没人时没有异常表现
请问我的朋友(遥妹)是如何判断的?
晚上十点,春光里小区突发火灾,住在一楼的张玉莲老太太不幸在火灾中丧生。事后,尸检报告显示,张老太曾在死前服用过大剂量的安眠药而且起火原因是漏电和燃气泄漏导致,警方因此认定火灾是人为引起而非自燃。但是,当天晚上春光里小区停电,那么漏电有从何解释。通过排查张老太生平,警方了解到,张老太的老伴和两个儿子两年前在一起车祸中丧生。其外甥李玉哲是张老太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警方遂对李玉哲展开调查,李玉哲交待,当晚六点左右自己确实去过春光里小区看望张老太,但七点多钟自己就前往城南一家KTV和朋友唱歌喝酒,直到晚上十点半才和朋友告别。李玉哲的朋友证实,李玉哲当晚确实是十点半离开的KTV,但十点左右,李玉哲出去打了一个手机。综合上述情况,刑警队长武国军认定李玉哲就是凶手,武队长分析,当晚李玉哲去张老太家时,找借口让张老太服下安眠药,张老太睡着以后,李玉哲又做了些手脚,然后离开,当晚十点左右,李玉哲给张老太打了电话,然后引起火灾。经过审讯,李玉哲交待是自己杀害了自己的舅妈。试问,李玉哲是如何引起火灾的?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