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妹,我的一個朋友。下面是一些關於她(他)的事:
我(遙妹)是一名職業小偷(斜眼笑),我每次都可以準確地判斷出偷哪戶人家風險即小,成功率又高。而最最重要的是我從不做有風險的事。
一天我(遙妹)路過一個小村莊,看著村口泥濘的道路,我本打算放棄偷盜,但是當我進了村子裡面,發現這裡並沒有那麼窮而且還有幾戶人家的孩子是億萬富翁,只是因為自己上了年紀習慣住在村裡而已。我盯上了億萬富翁三秋的母親王老太。王老太與她的丈夫,她的妹妹以及她的妹夫四個人住在一起。她的丈夫喜歡下地幹活,看起來十分精神。她的妹妹喜歡去村子里的廣場里跳廣場舞,雖然跳的不咋滴,但是她跳那一天消耗的體力恐怕二十歲的女性都撐不住,不愧是有錢人家的。王老太的妹夫喜歡打牌,天天都出門打牌,看起來十分狡詐,但智商還真是不敢小覷!而王老太本人喜歡去村裡的廣場中逗小孩子玩。哎,有錢人的生活,真好!
我(遙妹)盯了王老太一家數天,但我遲遲未找到機會。直到一天,我剛睡醒就看見王老太準備出門了,雖然我沒看清楚具體情況,但我能確認王老太從家裡走了出去。於是我急忙跑到她家門口看了一眼,之後我馬上就開始了我的偷盜計劃。 PS:王老太在家裡沒人時沒有異常表現
請問我的朋友(遙妹)是如何判斷的?
張老太介紹其孫與馬先生之女相識,經張老太之手曾給付女方「認大小」錢10100元,后雙方分手。張老太作為媒人,去馬家商量退還「認大小」錢時發生爭執。因張老太犯病,馬先生將其送醫,並墊付醫療費1251.43元。后張老太以馬家未返還「認大小」錢為由,拒絕償付醫藥費。馬先生以不當得利為由訴至法院。法院考慮此次糾紛起因及張老太疾病的誘因,判決張老太返還馬先生醫療費1000元。關於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確的?( )
我最近找了一份兼職,每周六去照料一位雙目失明的獨居老太太。
老太太姓蔡,曾經是一位醫術高明的大夫,45歲那年因為意外事故而雙目失明。之後,她憑著驚人的毅力,刻苦學習推拿,又成了一位知名的盲人醫療按摩師,因為這個,她成了我們市家喻戶曉的勵志傳奇,很多媒體報道過她身殘志堅的事迹。
今天,是我上她家工作的第一天,我敲響了她家的家門;「阿姨,您在裡面嗎?」
「是小南嗎?你今天不是要考翻譯證嘛?」蔡老太在裡面回應。
「那個,阿姨,我不是小南,是新來的小安。小南以後改成星期天來。」我回答道。
「哎,你們倆說話的聲音可真像。要不這樣,咱們約定一下,你來就敲三下門,小南來了就敲四下,以免我叫錯你們,好不好?」老太太說道。
我想了一下,說:「沒問題,我記住了。」
「好嘞,我來嘍。」門開了,白髮蒼蒼、戴著墨鏡的蔡老太出現在我面前。
進了門,我從隨身攜帶的袋子里拿出出門前剛做好的甜點給蔡老太:「阿姨,這是我自己做的椰絲蛋糕,您嘗嘗!」接著我又從袋子里拿出了幾個個頭很大的雪梨:「這是我剛在超市買的雪梨,又大又新鮮!」
蔡老太趕忙擺了擺手:「人老了,吃那麼多甜食,會得糖尿病噠!這蛋糕啊,你就自己吃,雪梨啊,我留著明天給小南吃,好不好?」
我只好一邊把蛋糕放回袋子,一邊把雪梨擺在茶几上的果盤裡:「好吧,阿姨我聽您的。」
「先把我的內衣和襪子洗一下吧。小南跟我說過,這洗衣機啊,洗內衣和襪子不幹凈。我呢,有封信要寫,是寫給咱們市的林市長的。」蔡老太吩咐了今天的任務。
「阿姨,您寫信會不會不方便?如果信的內容不涉及隱私,可不可以讓我幫您寫?我以前做過辦公室文員,寫那種比較正式的信,我有經驗。」我對蔡老太說。
「不用啦,我當了三十年的瞎子,早就習慣用盲文寫東西嘍,沒啥不方便的。」蔡老太一邊說著,一邊拉開抽屜,拿出了信紙和水筆。
洗完蔡老太的內衣和襪子,我上了個洗手間,然後來到廚房裡,大聲問蔡老太:「阿姨,中午想吃啥啊?」
蔡老太此時也從洗手間走出來,一邊抬手關燈,一邊說:「做個番茄雞蛋面就行,麵條和食材都在冰箱里!」
「哎,我上完洗手間又忘記關燈了,這個老毛病老改不掉。」我一邊在心裡吐槽自己,一邊打開冰箱,取出食材準備做飯。
等等,我突然想到了什麼。
蔡老太.......似乎有些不對勁。
之前聽小南說,蔡老太她........好像有個在鄉下生活的孿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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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太的言行舉止一共有多少處不合常理的地方?
晚上十點,春光里小區突發火災,住在一樓的張玉蓮老太太不幸在火災中喪生。事後,屍檢報告顯示,張老太曾在死前服用過大劑量的安眠藥而且起火原因是漏電和燃氣泄漏導致,警方因此認定火災是人為引起而非自燃。但是,當天晚上春光里小區停電,那麼漏電有從何解釋。通過排查張老太生平,警方了解到,張老太的老伴和兩個兒子兩年前在一起車禍中喪生。其外甥李玉哲是張老太財產的唯一繼承人。警方遂對李玉哲展開調查,李玉哲交待,當晚六點左右自己確實去過春光里小區看望張老太,但七點多鐘自己就前往城南一家KTV和朋友唱歌喝酒,直到晚上十點半才和朋友告別。李玉哲的朋友證實,李玉哲當晚確實是十點半離開的KTV,但十點左右,李玉哲出去打了一個手機。綜合上述情況,刑警隊長武國軍認定李玉哲就是兇手,武隊長分析,當晚李玉哲去張老太家時,找借口讓張老太服下安眠藥,張老太睡著以後,李玉哲又做了些手腳,然後離開,當晚十點左右,李玉哲給張老太打了電話,然後引起火災。經過審訊,李玉哲交待是自己殺害了自己的舅媽。試問,李玉哲是如何引起火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