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依次站著A、B、C三個人,其中的每一個人要麼是小偷,要麼是農民,他們不同的是,小偷對問題的回答總是假的,而農民的回答總是真的。法官依次地向他們提出問題。他先向A問道:「你是什麼人?」A回答以後,法官轉向B和C問道:「他回答的是什麼?」對此,B回答說:「A說他是農民。」C則回答說:「A說他是小偷。」法官據此對B和C的身份作出了正確的判斷。他的判斷是:
傳統的史學研究,由於其對象大都是「不能說話的」檔案和文獻資料,因而在研究過程中,它們只是扮演「法官」角色的研究者們審判的「被告」,而這個被告在法庭上沒有任何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所以,不同的「法官」由於其使用的審判規則不一樣,儘管這個規則非常科學和準確,造成對相同問題的研究結果卻大相徑庭。
這段文字所表達的主要意思是:
①回顧人類法律發展史,我們也能看到法律的發展過程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官不斷補充完善法律規則、填補法律漏洞的過程。
②即使法律再完備也不能包羅萬象,總是會給法官留下大量的解釋空間。
③法律只有藉助法官的解釋才能實現對社會生活的有效規範。
④法典由法律語言構成,法律語言描述功能和信息載體功能十分有限,無法涵蓋與描述全部的社會生活。
⑤有的立法者希望通過立法本身的高度完善去消除法律解釋活動的必要性,但事實證明是徒勞的。
將以上5個句子重新排序,語序正確的一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