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一對離婚夫婦,為兩個親生骨肉的撫養權和住宅居住權互不相讓,最後只好再次對簿公堂。法官馬爾斯莊嚴地宣布了判詞。這份判詞,令當事人、公眾輿論都大吃一驚。但仔細回味,無不承認這是絕妙判決。你知道馬爾斯法官是怎麼判的嗎?
一對夫妻由於一些問題上觀點總是對立,因此經常吵架,最終二人決定離婚,並且請了一位法官作離婚判決。
「法官先生,我們的觀點從不一致,所以我們要離婚。」
夫妻二人均向法官表達了上述觀點,法官聽完之後說道:
「非常遺憾,你們兩位只能繼續生活在一起。因為你們的意見並非總是不一致,所以無法分離。」
法官何出此言?
一個人被傳到法院,因為他罵鄰人是豬,被罰款200法郎。 "法官先生,上次我同樣罵人家是豬,卻只罰我150法郎。" "很遺憾,我無能為力。"請問,法官為什麼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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