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個人,他們分別是小偷、強盜、法官、警察。第一個人說:「第二個人不是小偷。」第二個人說:「第三個人是警察。」第三個人說:「第四個人不是法官。」第四個人說:「我不是警察,而且除我之外只有警察會說實話。」
如果第四個人說的是實話,那麼以下說法正確的一項是?
①回顧人類法律發展史,我們也能看到法律的發展過程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官不斷補充完善法律規則、填補法律漏洞的過程。
②即使法律再完備也不能包羅萬象,總是會給法官留下大量的解釋空間。
③法律只有藉助法官的解釋才能實現對社會生活的有效規範。
④法典由法律語言構成,法律語言描述功能和信息載體功能十分有限,無法涵蓋與描述全部的社會生活。
⑤有的立法者希望通過立法本身的高度完善去消除法律解釋活動的必要性,但事實證明是徒勞的。
將以上5個句子重新排序,語序正確的一項是?
一個委員會工作兩年,每年都由4人組成,其中2名成員來自下面4位法官:馮法官,高法官、王法官和李法官,另外2名成員來自下面3位科學家:劉老師、趙老師、和吳老師。每一年,該委員會有1名成員做主席。在第一年做主席的成員在第二年必須退出該委員會。在第二年做主席的人在第一年必須是該委員會的成員。該委員成員必須滿足下面的條件:
(1)高法官和劉老師不能在同一年成為該委員會的成員;
(2)王法官和趙老師不能在同一年成為該委員會的成員;
(3)每一年,李法官和劉老師中有且只有一位做該委員會的成員。
下面哪項列出了能夠在第一年成為該委員會成員的名單?
傳統的史學研究,由於其對象大都是「不能說話的」檔案和文獻資料,因而在研究過程中,它們只是扮演「法官」角色的研究者們審判的「被告」,而這個被告在法庭上沒有任何為自己辯護的權利。所以,不同的「法官」由於其使用的審判規則不一樣,儘管這個規則非常科學和準確,造成對相同問題的研究結果卻大相徑庭。
這段文字所表達的主要意思是:
[長篇推理小說][生死狼人殺]
第四章
作者寫作不易,請耐心讀完。
我叫影,代號M。一名職業殺手,只管殺人,鎖定目標,從未失手。
直到那天,捲入的生死狼人殺改變了我的命運。
影:19歲,性別男,假冒14歲在一所中學上學。
已死亡:6號,13號。
我的號碼:9號
影提醒您,本文鏈接上文#515960,推薦您優先做前面一題!(如果不做不影響本題)
------------------------------------正文在下面awa---------------------------------
確認完畢后,我坐在沙發上,長舒一口氣。
終於找到第一匹狼了,我打開電視,想確認最後一件事。
我看了看手錶,2:30,差不多了。
「現在為您插播一條緊急新聞,」看上去還算年輕的女主持人拿著話筒說,「A市xx中學A03的屍首就在不久前突然離奇消失,警察不熬是這是多年來第一次發生的離奇案件……」
果然
我拿出手機,打開了生死狼人殺的群。只要是遊戲內的擊殺,屍體在3個小時後會自動消失,這樣就可以確定不是外人操作了。
9號(我):兄弟們,我知道誰是狼人了。
18號:真的嗎?你知道了?
4號:確定嗎?沒想到才2天就找到了。
8號:嗯?找到了?誰?
11號:對啊,快說啊!
9號(我):她就是A04!(女生)
8號:什麼,我不是!
我心想:看來8號就是A04了。
15號:A04?不會吧,我看她照片還挺漂亮的,怎麼可能是狼人?」
11號:對啊,有什麼理由證明她是呢?
我沉思了一會,如果我告訴他們我的分析過程,那麼有可能會有人問:「你怎麼知道她是唯一一個?」或者「為什麼不能是你?」之類的煩人問題。而且狼人會知道我在xx中學上學,有可能會在學校附近觀察,從而得知9號是我(見規則),這樣他們一定會對我下手。
跳預言家?我心想,但是如果真預言家和我對跳,那麼後果會更加嚴重。
不管了,狼人想殺我可沒那麼容易,況且我還是守衛。
於是,我用語音給他們發了信息,之所以不打字,是因為打字太慢了,可能會有人對我這麼慢才回信息感到懷疑。
果然,有人提出了我想到的質疑。
14號:那你是怎麼知道,你,6號和A04,也就是8號是唯三在你學校的呢?
8號:就是,那為什麼不說你自己是呢?
我肯定不能說我是殺手,有這個本領查出來,於是我打出:
9號(我):我爸在公安局工作,我請他調查了一下,除了我們三,沒有參加遊戲的r嗯還在xx中學上學或工作。至於為什麼不是我,因為如果我是,我沒必要說這麼多讓你們可能懷疑我的話,相信我,今晚歸票8號。
16號:那好吧,我今晚投8號了。
14號:那我也跟票了。
----------------------------------前方上帝視角------------------------------------
此時的狼人群(我不知道這些):
8號:我的好隊友們,救救我!
A號:A04,你太不小心了,現在我們如何就你啊?相信9號的人肯定很多,就算我們全投9號,也救不了你。
B號:嗯,那9號有點東西,留著他恐怕是個威脅啊。
A號:那怎麼辦,現在存活的好人還有10人,如果我們誤殺了暗預,那就是11人,哪個才是9號呢?
C號:我有辦法,他不是在xx高中上學嗎?明天一早,我就在校門口附近觀察,看看哪個人會進去。明天等不到就後天,後天等不到就星期五。反正肯定能等到。
8號:你們,不打算救我?我還是個學生,我不想死啊!
C號:反正投票只顯示數量,不顯示誰投的,我們先投9號,萬一有幾個人覺得9號是狼呢?如果你死了,放心,我們會替你報仇的。
----------------------------------上帝視角結束------------------------------------
「呼,希望他們會信我。」我自言自語道,正在這時,法官發來了一條私信:
法官:9號,你已經被天使贈與純潔之羽。
我笑了,放心吧天使,你沒給錯人。
晚上,8號被投13票,9號(我)被投7票。
法官:8號被投出局,將死亡並自動退群。
晚上,8:30
「今天晚上警方接到報案,A04被其父母發現死於房間內,現場沒有任何打鬥的痕迹,死者身上也沒有任何傷痕或血液。連法醫都無法辨別死亡原因。更恐怖的是,A04也是xx中學的。到底是誰對學校有如此恨意。xx中學的校長表示接下來的一個星期都會有警察在校內巡邏,確保學生們的安全……」電視廣播道。
我感到困意,便上床睡覺了。
3月18日,下午4:30,星期三。
「影!」張浩在後面叫我,剛放學。
「怎麼啦?」我問,轉過身。
「昨天你聽說了嗎?在我們學校的A04也死了!而且10點鐘左右的時候屍體也消失了!新聞都說了!」張浩問我。
「昨天?昨天我很早就睡了。」我說,「屍體消失?」
「對,而且兩次消失的時間都是整整3個小時。」張浩說,擺出一副福爾摩斯的樣子,「那麼兇手肯定不是M了,M也沒有讓屍體消失的本事啊。」
「嗯,而且這次的兇手肯定比M還要棘手。」我說。
20分鐘過後,路過我家附近的公園。
「張浩,我去公園裡散散心。」我說,「感到悶,你先回去吧。」
「散心?我和你一起吧!」張浩說。
「好吧,只要不要太吵就可以。」我說。
我們把書包寄托在門口大爺處,進了公園。
奇怪的是,公園裡幾乎看不到人,平常這裡都是很多人的。
不過也好,人多了反而煩躁。
「噠噠噠。」整個公園安靜的只能聽到我和張浩的腳步聲。
嗯,怎麼回事?
我突然停下腳步,感到一絲不妙。
「影,怎麼啦?」張浩見我停下,也停了下來,問。
「噓。」我示意他別出聲。
「噠噠噠。」我和張浩已經停下來,卻還有腳步聲。
「有人跟蹤我們。」我小聲說。
張浩一聽,頓時慌了:「什麼,不會是那個殺人還能讓屍體消失的兇手吧。」
「不好說。」我說,拿出手機,打開了和法官的私聊。
「咦,那是啥?法官?」張浩好奇的問。
今天凌晨0:00的時候,法官又發來一條信息。
法官:尊敬的守衛,你又可以使用技能了,你可以在明天0:00之前,選擇任意一人,ta將獲得24小時的保護效果,只須在這裡發送號碼或姓名即可。
萬事,還是小心一點為好。
我在鍵盤上打出9,突然聽到後面有人快速走來。
糟了。我果斷的立刻轉身,向後退了幾步,左手拿水果刀,帶著面具的高大男人出現在我面前。張浩也回頭,看到那個男人,嚇的大叫了一聲,撒腿就往我這邊跑來。
「影,你還愣著幹嘛?快跑!」張浩已經跑到了遠處。
我忽略了他,看著男人:「6號,是你殺的吧。」
男人也不答話,直接向我砍來。
動作真慢。
我向後退了一步,輕輕鬆鬆躲過這一擊。隨即跳起,越過他的頭頂,到了他的後面,轉過身。
當殺手的輕功,可不是蓋的。
「嗯?人呢?」他轉過身,看到了我,吃了一驚,「你什麼時候跑的我後面的。」
「你的動作太慢了。」我說,「趕緊去多叫幾個你的隊友,你一個人可打不過我。」
「呸,對付你個小毛孩,還要叫人,那我面子何在?」他說,又舉刀向我劈來。
我一個前滾翻,從他的右邊翻過,他又砍了個空。
「小屁孩,有種就站在那不動。」他說,「躲來躲去的。」
「好啊。」我說,「那你來啊。」
男人倒也不客氣,直接朝我頭部砍來。
我伸出右手,一把抓住了刀柄。
「你的力氣,怎麼會這麼大?」男人用盡全身力氣,刀依然紋絲不動。
「滾吧,我現在完全可以摘下你的面具,不過那樣就沒意思了。」我冷笑道,一腳踢向他的小腹。
「唔---」他往後退了幾步,「你,你等著!」說罷就跑了。
「影?你沒事吧?」躲在遠處的張浩看到男人跑了,趕緊出來。
「嗯?你怎麼沒跑?」我問,「你難道不害怕嗎?」
「影,你剛剛那招好酷啊,你怎麼這麼厲害?」張浩說,「那麼大個男人,居然打不過你。」
「學的幾招防身術罷了。」我聳了下肩。「你快回去吧。」
「啊,那你呢?」張浩問,「你不會還要呆在這等他叫人來吧?」
「對,你快走吧,不然你會死在這的。」
張浩看了看我,若有所思。
「那好吧,保重。」他說,朝門口走去。
我拿出手機,給法官發送了信息。
9號(我):9號
我翻找著我保存在手機上的每個人的資料,確認了一下幾個嫌疑人。(即體型差不多的)
A02: 性別男,30歲,一家公司的小白領,找到一個他和一位向上級握手的照片,上級在用左手和他握著手。
A05:性別男,26歲,曾經獲得多項爬山冠軍。找到一個他在山頂上,手拿一個獎盃,似乎是爬山冠軍的獎盃,另一個手帶有手錶,似乎很貴。
A06:性別男,30歲,一家雜貨店打工,似乎沒有什麼照片可以找到。
如果其中一個人必定是狼人,那麼是誰的可能性大?
附加生死狼人殺規則:(已經看過的不用看)
好人陣營:12人
平民(4人):無特殊技能
預言家: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守衛:每天可以保護一人,不能連續保護同樣的人,被保護之人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免疫狼人的攻擊(屠夫除外),如被攻擊,則會瞬間傳送到自己家裡。(23:59分保護一個人,然後0:00保護另一個人可以起到同時保護倆個人的效果)
女巫:可以隨時使用毒藥和解藥,毒藥可以毒死一人,解藥可以復活一人。(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倆樣都+1)
*國王:投票值+1
*騎士:知道國王是誰,國王死亡則騎士一同死亡
*天使:擁有3片純潔之羽,可以選擇至多3人,(不一定要同時選,包括自己)被選擇的人獲得以下技能:限制性技能使用次數+1(天使自己的技能除外),免疫詛咒之羽的效果,投票值+1,無法投票給天使或傷害天使(屠夫除外)。純潔之羽不可收回。
*刺客:可以殺人,但是屬於好人陣營。
*復仇者(比較複雜):擁有2枚「仇」標記和一枚「報」標記。可以給任何人貼上任意標記,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仇」標記和「報」標記。貼有「仇」標記的人可以被任何人合法殺死,包括其他貼有「仇」的人。貼有「報」標記的人可以隨時知道誰被貼了「仇」標記。當一位貼有「報」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獲得一枚新的「報」標記。當倆位貼有「仇」標記的人死亡后,復仇者可以獲得一枚新的「仇」標記。只要貼有標記的人沒有死亡,則可以隨時收回標記。復仇者若給自己貼上「仇」標記,則可以指定一人立刻死亡,若如此做,此「仇」不可被收回。(如獲得天使的羽毛則擁有3枚「仇」標記和2枚「報」標記)
狼人陣營:7人
狼人(3人):無特殊技能,可以殺人,每天所有狼人一共限殺一人。
*瘋狼:每隔48小時可以額外殺死一人。
*屠夫:一共只能殺死1人(除非帶有純潔之羽),無視女巫,守衛,和天使的保護效果。
*惡魔:擁有1片詛咒之羽,(除非帶有純潔之羽),被詛咒之人24小時後會死亡且不可被救活。
*暗黑預言家:不知道其他狼人是誰,其他狼人也不知道他是誰,每天可以查驗一人的陣營,0:00重置。
第三方陣營:1人
*盜賊:遊戲開始時偷取一個玩家的身份或偷取一名死亡玩家的身份,如果在一方全部死亡之前不偷身份則視為失敗,直接死亡。
1.參與成員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殺死遊戲內的玩家(沒有殺人技能,且被害者沒有「仇」標記屬於非法)
2.所有參加成員必須每天晚上19:00-22:00之間在群里投票,如不投票則默認棄票。
3.本遊戲沒有時間限制,但若連續120小時(5天)內無人死亡,則好人狼人全部死亡,若盜賊此時沒有換身份,則直接勝利。
4.本場遊戲所有玩家都不能出A市(我所在的城市)。
5.請不要嘗試退出或拉任何人進群。
6.本群只能發送語音或文字,法官除外。
7.局外的人仍然會幹擾你遊戲(如:殺人被警察逮捕)。
邱法官在出席會議期間,參加會議組織的聯歡活動,發現會務組安排她與自己正在審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師同桌相鄰而坐。此時全體代表已就坐,除了給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無空位。在這種情況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職業道德規範?
天黑請閉眼4.0版本系列謎題之一
----------------------------------------------------------------------------------
解題須知:除了殺手,其他角色都是好人身份,殺手殺人,警察驗人,蝴蝶抱人,醫生一針救人,兩空針致死,狙擊手殺人,森林老人禁言。殺手每晚必須出手,其他角色任意,但被花蝴蝶抱的人不能使用自身的特殊能力。殺手殺光全部平民或全部特殊身份的人算贏,好人殺光、投光所有殺手算贏,否則平局。
已知:第三晚時警察已出局,10號被抱,3,8號被殺,3號的身份是平民,8號的身份是醫生。第三晚死者沒有遺言。
經歷幾輪后……
最後一晚
法官:天黑了,殺手和警察都出來活動吧!
法官:1,10號昨晚被殺,被狙擊或累計兩記空針致死。
法官:1號的身份是平民!
法官:10號的身份是平民!
法官:本局遊戲還剩殺手 1 人;警察 0 人;醫生 0 人;狙擊手 1 人;森林老人 0 人;花蝴蝶 0 人;平民還剩 1 人。
法官:請各位玩家發表自己的意見。
15:這局的狙擊手好禽獸!
5:10號第三晚被抱,不是已經好人了嗎?
7:對不起啊10號,我蹦了你。
5:那就15咯!
15:我是平民,595!
……
法官:現在開始投票。
----------------------------------------------------------------------------------
在保證所有好人身份都能及時將已知殺手殺死、票死的情況下,問:最後的殺手是多少號?第三晚狙擊手是否開槍了嗎?
「第一夜,天黑請閉眼」法官那慢條斯理的聲音響起,大家都依言把眼睛閉上。殺人遊戲,重要的就是遵守規則,否則遊戲也就沒有意思了。周圍很安靜,幾乎可以聽見每個人的呼吸,法官又開口了「殺手請睜眼」我微笑著睜開眼睛,看著身邊圍坐的朋友們.他們都安靜地閉著眼坐在地上,這讓我想到了「引頸受戮」這個詞。法官微笑著看向我「殺手,今晚你的目標是誰」我開始沉默思索…
…………
「第一千零一夜,天黑請閉眼」我閉上眼睛,靜靜等待著「殺手請睜眼」我睜開眼睛,依舊微笑著,輕輕環顧四周
「殺手,請選擇今晚的目標」法官邊說邊踱著步子,儘可能不顯露出他在朝哪個方向說話。我看了看左右,儘可能不發出任何聲音,慢慢地向法官展開我手中的牌…
技能,屠夫,發動
請推理整個事件過程
從昨天半夜到凌晨4點,受莎妮婭颱風的影響,本市颳起了強烈的南風。天亮的時候,又好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停了。
早晨,執法官接到一起報案后,便立即出警,5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F大一位大學教授的住宅。昨天夜裡兩點鐘,強盜入搶劫,搶走3萬元現金。
「暑假全家人都到崇明島的別墅去了,只留下我一個人看家。」教授的三兒子,F大大四的學生Sroan介紹說。
「昨天晚上,在客房裡,我一邊喝威士忌,一邊聽唱片。因為困了,我不知不覺在沙發上睡著了。不知睡了多長時間,我突然感到喘不過氣來,睜眼一看,有一個用毛巾蒙面的男人拿著刀對著我。不知什麼時候,我的嘴也被粘膠紙條貼上了。蒙面人威脅說,如果要命就拿出錢來。沒辦法,我就把母親給我的3萬元生活費全部給了他。強盜用晾衣繩把我綁在沙發上后就走了。繩子很難解開,等我好不容易解開的時候,已經是早晨了。立即給執法官打電話報告了此事。」Sroan讓執法官看了他因磨破而滲出血的手腕。
「強盜從哪裡進來,又從什麼地方逃走的。」執法官提問。
「從這個窗戶。」窗戶朝南,有一扇是開著的,有一塊玻璃被打碎。也許是強盜為打開插銷將玻璃敲碎了。在靠近窗戶旁邊的桌子上有威士忌的空瓶和一隻煙灰缸,缸內堆滿了煙頭和煙灰。在沙發下面,亂七八糟地扔著粘膠紙條的碎片和晾衣服用的尼龍繩。
「強盜在打碎玻璃的時候,你沒醒么?」
「嗯,沒有醒。因為昨天晚上風颳得很大,窗戶呱嗒呱嗒地響。」
「窗戶一直開著,是強盜沒有關窗戶就逃了,還是後來你把窗戶打開的?」
「是強盜打開窗戶逃走的,我沒有靠近窗戶。」
「那麼強盜離開的時候是幾點鐘?」
「2:40」
「確定嗎?」
「確定!因為我看到了那個鐘。」
Sroan用手指了一下壁爐裝飾架上的夜光鍾。執法官卻一隻目不轉睛地盯著他。
「到底怎麼回事,你需要用錢卻又不對父母講,家人外出不在,你就編造強盜的謊言,騙取父母的金錢。這像什麼樣的兒子,這次寬容你。來吧,把藏起來的3萬元拿出來吧!」
究竟是哪個細節讓執法官識破了Sroan?
水鏡昨天在公司又被上司給罵了,就是那個連在公司女同事之間評價也差到爆的老禿驢公正執法官!
「唉唉,該不會最近老覺得有人追蹤我的人也是那老賊禿吧?」水鏡一面這樣想著,一面處理著手上的工作。在水鏡處理完最後一樁文件,時間已經指向凌晨『這回禿驢應該滿意了『掛著滿足的笑容,水鏡離開公司開車回家。
今早吃完早餐來到公司,水鏡被圍在一起的同事嚇了一大跳,公正執法官竟然在辦公室被殺死!兇手兇殘的挖掉了他的腸子,作案現場殘不忍睹,水鏡忍不住跑到廁所狂吐...走出隔間,注視著門口的紅光,水鏡知道,自己已經必死無疑。
「人肉很好吃的哦」大潑皮一臉淫笑的對公正執法官說。
公正執法官嚇了一跳,驚恐地問道:「難道你吃過?」
「當然,」大潑皮說到,「口感跟雞肉很像呢!」
「哎呀,這個傢伙真變態,幸好,我知道他說的味道是假的。」公正執法官心裡想著,搖了搖頭。
公正執法官開車上班的路上,正常行駛,突然不知道從哪裡衝出來一名女子,一個魚躍撲向自己的車,儘管公正執法官已經儘力剎車了,但還是撞傷了該女子。後來,公正執法官將該女子送往醫院,並聯絡其家屬。據了解,該女子由於婚姻失敗想要尋死。
那麼請問,公正執法官需要承擔責任嗎?
在某法院的派出法庭,法官正在審理一起民事案件。其中原告起訴說:「被告曾經借了他一萬元,至今沒有歸還,眼看訴訟時效就要過了,必須馬上讓被告歸還。」
原告拿出一張借單,上面的日期是1993年2月29日,法官接過這張借條,略略沉思了一下,便對原告說:「被告究竟借沒借你的錢,希望你老實交代,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原告依然強詞奪理,最後法官說出了自己的理由,原告不得不低頭認錯,這是為什麼?
法院里來了一個小夥子A,他說:「我有個傳家之寶,是一副很漂亮的畫,外出遊玩時,怕被偷了,特地交給我最好的朋友B保管,我回來后,找他要,可B卻不承認。法官大人,您可要為我做主啊……」法官找來B,讓他來說說,B說:「法官大人,那是我家的傳家之寶,A可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卻沒想到的是,A聽別人說我有幅很值錢的畫,才接近我,還想要它。這次,A決心一定要我的畫,來我家偷了好幾次,都被我發現了,這才發現他的真面目。A又找到機會,就過來誣陷我……我的傳家之寶可以給他,不過,我不願失去個這麼好的朋友啊……」B居然說著說著就哭了。
法官安慰了A、B兩人後,問他們:「A,你說你給了B畫,那你是在哪裡給他的啊?」「我是在一棵大樹下給他的。」「好,那你給他的時候,有沒有其他人在啊?」「沒有。」「那,那棵大樹就是證人了,A,你拿著本官的令牌,把那棵大樹找過來!」
A走了十幾分鐘,法官和B都等急了,法官對B說:「B,你看A都出去了那麼長時間了,你認為,他到了沒啊?」「我認為應該差不多快到了。」「哦。」
又過了十幾分鐘,A回來了,對法官說:「我把那個令牌跟大樹看了,可它就不跟我回來,所以我只好空手回來了……」
法官走到某個人面前,說:「你在說謊!其實就是你想要他的傳家之寶吧!」後來,那個人承認了,確實是自己想要對方的傳家之寶(備註:不是冤枉的……)。
請問:法官是走到了誰的面前呢??法官又是從哪裡判斷出他在說謊呢??
趙一,錢二,孫三,李四,周五,吳六6個人,都和某件命案有所關聯。其中有被害者,兇手,證人,警察,法官以及執法官,而且每個人都只具備一種身份,但是不曉得確定的對應關係。
據調查,兇器是一把手槍,被害者在心臟部位挨了一槍后當場斃命。證人說,他雖然沒有親眼目睹命案的發生經過,但是,當天他在聽到一陣爭吵后,就傳來槍聲。
經過一番槍戰後,兇手終於被逮捕了。審判后,兇手被判死刑,並且已經行刑完畢。
已知:
1、周五認識被害者和兇手。
2、法官在法庭上,叫趙一解釋開槍的理由。
3、錢二是吳六生前最後見到的人。
4、警察在法庭上說,他是從兇殺現場附近,把孫三帶到分局的。
5、李四和錢二沒有機會碰面。
你能推理出他們在這場命案中的兇手是誰嗎?
從前有一個年輕人,準備出遠門一趟。臨走前,他把100元錢寄存在一個老頭那裡。年輕人回來后,想向老頭子要回這筆錢。哪知老頭翻臉不認賬,一口咬定沒有替他保管過錢。於是,年輕人就到法院去告他。
法官把老頭叫來,問他究竟拿過錢沒有。老頭連哭帶鬧,矢口否認。法官又問年輕人有沒有證人。年輕人回答說:「沒有。」
法官又問:「那麼,你是在哪裡把錢交給這個老頭的呢?」
年輕人答道:「在一棵大樹底下。」
「你現在就到大樹那兒去,就說我傳它到案問話。」法官說。
這話讓年輕人心裡納悶,他問道:「我怎麼對那棵樹說呢?」
「把我的大印帶去,嚇唬嚇唬它。」
年輕人只好帶著大印朝大樹走去。這時候,那個老頭卻在暗暗發笑。
過了半個鐘頭,法官看了看太陽,問老頭:「怎麼樣,他走到大樹跟前了嗎?」
老頭回答說:「還到不了。」
又過了一個小時,法官又問:「那麼,年輕人現在該往回走了吧?」
老頭說:「該往回走了。」
過了一會,年輕人回來了。他愁眉苦臉地說:「老爺,大樹怎麼能跟我來呀!」
法官笑道:「誠實的年輕人,現在我可以裁決了。你不要著急,我一定會讓這個撒謊的老頭還錢給你的!」
請推理:法官根據什麼認定老頭子不老實,並裁決他應該還錢?
一個罪犯在星期六的時候被判死刑,「死刑在下周七天中的某一天中午12時正舉行,」法官說。「但是,只有在執行當天早上通知你,你才會知道是哪一天。」這位法官以言出必行而著稱。說完上述話后,罪犯和律師回到監獄。
律師面帶微笑,說道「你沒看出來?法官是無法執行絞刑的。」「因為,第一,下周六,也就是下周七天中的最後一天,是不能執行的。因為,下周五下午你如果仍然沒有被服刑,你就可以預期死刑在明天,也就是周六。這樣,和法官說的判決不符,因為他說只有當天早上才知道。因此,星期五變成可以執行的最後一天。但是,因為到星期四時,離執行的時間還有兩天,周五和周六,而周六已經被劃掉,成為不能執行的日子,因此必然在周五。而你既然知道了執行的日子,這和法官的判決又不符。所以周五也被劃掉」
罪犯興奮地說,「因此類推,周四也不行,於是,周三,周二,周一,周日,全部可以去掉!」但是,沒有想到,在周四早上,執行官來到罪犯面前!這實在是很出乎罪犯的意料!
他的推理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法庭上依次站著A、B、C三個人,其中的每一個人要麼是小偷,要麼是農民,他們不同的是,小偷對問題的回答總是假的,而農民的回答總是真的。法官依次地向他們提出問題。他先向A問道:「你是什麼人?」A回答以後,法官轉向B和C問道:「他回答的是什麼?」對此,B回答說:「A說他是農民。」C則回答說:「A說他是小偷。」法官據此對B和C的身份作出了正確的判斷。他的判斷是:
有一次,鎮子上新來了個小法官,住在一個財主家裡。那財主便覺得十分光彩,到處炫耀。他向阿凡提吹噓說:
「新來的法官老爺,是世上少有的聰明的法官老爺,他學識淵博,腦袋裡充滿了智慧。」
「有可能。」阿凡提說,「因為現在當法官的,辦事情只看誰給的錢多,用不著智慧,所以智慧就都在他腦子裡存起來了。」
一聽這話,財主生氣地「哼」了一聲,回去把這話告訴給了法官。法官氣急財壞,一心想找機會報復阿凡提一下。
那時,阿凡提在鎮子上開了個小小的染坊,給附近的鄉親們染布。
這一天,法官在財主家拿了一匹布,來到阿凡提的染坊,用蠻橫的口氣說:
「阿凡提,給我把這匹布好好地染一染,讓我看看你有多麼高的手藝!」
「你要染成什麼顏色的,法官先生?」
「我要染的顏色普通極了。它不是紅的,不是藍的,不是黑的,也不是白的,不是綠的,又不是紫的,不是黃的,更不是灰的。明白了吧?當染匠的阿凡提!」法官不懷好意地說,「聽說你的智慧不光存在腦子裡,還會用,你能染出來嗎?」
跟在法官身後的財主,也狗仗人勢地說:「阿凡提!你要染不出法官老爺要的顏色來,你罵過法官老爺,法官老爺可不會輕易饒恕你!」
阿凡提知道他倆是故意來尋釁鬧事的,但仍毫不在意地把布接過來,說:「這有什麼難辦的呢?我一定照法官先生的意思染。」
「你真的能染?」法官看著阿凡提那不慌不忙、滿有把握的樣子,吃驚地說,「那麼,我哪一天來取呢?」
阿凡提會染成嗎?
有一位王子,聽說有一個城市的法官辦案很有能力,他就裝扮成一個商人,到那個城裡去探聽探聽。
走到半路,被一個枯瘦如柴的乞丐擋住了。那乞丐向王子討了些錢,還懇求騎上王子的馬,一起進城。好心的王子答應了。
他倆騎在一匹馬上,一顛一簸地來到鬧市中心。王子說:「到了,你下馬吧。」
那乞丐反倒叫王子下馬,說馬是他的,只因為可憐這個老得筋疲力竭的買賣人,才讓他騎上馬來。
他倆爭執不下,又沒有第三人作證,只好去見法官。
到了法庭,前面還有兩個案子,他倆排在後面等候。
一個案子是讀書人和一個不識字的闊老爭一個女僕,都說女僕是自己家的。法官說:「把女僕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另一個案子是一個賣布人和一個賣油人的事,都說對方搶了自己的錢。法官說:「把錢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輪到王了和乞丐了,他倆都說那匹馬是自己的。法官還是說:「把馬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第二天,他們都按時到了法庭。
法官對讀書人說:「女僕是你的,你把她帶走吧。」那個不識字的闊老挨了50大板,被轟了出去。
接著法官把賣布人傳來,說:「這錢是你的。那賣油的是個盜賊,將受到懲罰。」
最後,法官問王子和乞丐,能不能在許多匹馬中認出自己的馬,他倆都說能認出。法官就把他倆帶到一個馬棚前。結果,兩個人都毫不費勁地從幾十匹馬中認出了那一匹。
可是,法官卻對王子說:「把馬牽走吧,你是它真正的主人。」隨後把那個乞丐打了50大板,趕了出去。
三起案子,法官判得乾淨利落。王子很納悶,便說明了自己的真實身份,要法官說說,是怎麼判斷這三起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