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電教中心新從外地買了10 台彩電。收到提貨單后,辦公室林主任就把它交給了辦事員周明和鄭海,讓他們抽時間去火車站提貨。周明接過提貨單看了看,就交給鄭海,讓他拿著。由於眼下有別的事,不能立刻去,鄭海就當眾把提貨單鎖在了抽屜里。隔了兩夭,他們要去取貨,鄭海打開抽屜一看,提貨單卻不見了!他們趕緊打電話向火車站詢向,結果彩電已在昨夭被人提走!他們念識到問題嚴重,馬上報告林主任,然後向公安局報了案。
刑偵科長吳迪帶著幾名偵察員趕來。經調查,發現知道提貨單鎖在鄭海抽屜里的,就只有他們三個人,他們同在一個辦公室,鄭海說昨天中午他回家吃飯,把鑰咎忘在了辦公桌上,而且他們三個人昨夭下午部有作案時間。去火車站的貨場調查,由於取貨人多,工作人員也回憶不起來誰提過彩電,而且提貨人一定化了裝。
針對這種情況,吳科長決定用化驗指紋的辦法來找出作案者。他從火車站貨場提來了那張提貨單,可上面除了其他一些人的指紋,他們三人的指紋都有。現在,肯定是他們三人中的一個作的案,到底是誰呢?吳科長經過思考,終於在提貨單以外的一個地方找到了作案者的指紋。
那麼,你知道吳科長是在哪找到作案者指紋的碼?
某鎮組織部姚科長在接受當地記者的採訪時說:「近年來剛進入機關的幹部對下基層鍛煉的興趣普遍比以前強多了。我鎮的機關幹部對於下基層的報名十分踴躍,這在幾年前幾乎是不可思議的。」姚科長的結論基於以下哪項假設?
某豪華客輪航行大西洋途中,突然觸礁沉沒。
事前,該輪曾經保有巨額航海險。失事後,承保的保險公司理應負賠償之責,但在賠款之前,當然需要經過詳細的調查。
保險公司請求王科長辦理此案,但王科長正在辦理另一起案件,就委派助手小李辦理。
小李先向一位倖存的女客調查。女客說:「該輪觸礁后,我便登上救生艇離開現場。遙望該輪逐漸下沉,大約隔了3刻鐘后,突然聽到『轟』地一聲爆炸,該輪便完全沉沒。」
小李又問了好幾位救生艇上的旅客,他們都是異口同聲,同樣答覆。
後來又問到一位逃生的男客,他的答覆與眾不同。他說: 「該輪觸礁后,我因善於游泳,便獨自躍人水中,向數裡外的一座小島游去。我一會兒仰游,一會兒俯游,大概遊了一里多路程,便聽到一聲巨響,該輪開始沉沒。大約再隔數秒鐘后,又聽到第二次爆炸聲……」
「第二次爆炸聲,你確定聽清楚了?」小李接著問。
「是的,我確定先後聽到兩次巨響。」
「你能斷定這不是迴音嗎?」
「不是。假如是迴音,應當大家都能聽到。」
「真怪,為什麼大家只聽到一聲巨響,惟獨他能聽到兩聲巨響?」小李覺得辦有其因,頓時覺得案情複雜,難以定案,就暫時告辭公司經理,向王科長彙報案情去了。
王科長聽了小李的彙報,手摸下巴,略一思索,然後笑道:「救生艇上很多旅客只聽到一聲巨響,固然很對,那位游水逃生的男旅客,獨自先後聽到兩聲巨響也是不錯的。此案就按我說的辦就是了......」
小李聽后,不解其意,他摸著腦袋急著要求王科長解釋其理由。其實小李也太性急,王科長肯定會把理由說清楚的。
請問,王科長要說的理由是什麼?
一天黎明,某市公安局接到了報案電話,稱信用社50萬元人民幣被盜。公安局高局長當即點了幾位精明強幹的同志,組成了偵破小組,並向本市交通、運輸、郵電等部門發出了緊急通報。
第二晚上10點多鐘,開發區郵電所的劉所長急急忙忙拿著幾封電報跑進了公安局的大門,他上氣不接下氣地對正在值班的偵查科長李盾說:「李科長,剛才有個男的,一下子發了10封電報,內容都是一樣的,都只有『1257』四個數字,我覺得這件事有點兒怪,您看會不會跟那個案子有關?」李科長接過劉所長手裡的那10封電報一看,的確內容都是一樣的,是分別發往附近幾個區縣的,發報人的姓名和地址都是同一個。李科長立即召集所有值班的偵查員開會研究,大家通過分析電報的內容,終於得出了結論,發報人就是罪犯。
公安人員到底是如何根據電報的內容判斷出發報人就是罪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