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提高個稅起征點,本意是照顧弱勢群體,而其他公共政策如果以未繳納稅為由損害弱勢群體的正當利益,不僅會使稅收區別對待政策失去本來的意義,還會形成更大的社會不公。因此,國家一方面應該提高起征點以保護低收入群體的正當利益,另一方面需要大力更新觀念,把稅收作為公民的一種奉獻而不是一種交換條件。只有這樣,照顧絕大多數低收入群體的稅收政策才會起到真正作用。
這段文字意在表明?
A、如果以稅收扣繳情況作為區別對待人群的先決條件,就會使弱勢群體失去更多權益
B、人所得稅政策提高起征點后,容易形成更大的社會不公
C、當國家的稅收政策與社會公平機制有所脫節時,就會引起社會的敏感反應
D、個稅政策的調整不應僅限於要提高起征點,還有許多問題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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