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邦德警长要看望住在海边豪宅的好友卡洛斯。路上,他给卡洛斯打了电话,告诉他大约大半个小时后到。半小时后,邦德准时到达,可是在客厅等了5分钟,还未见卡洛斯出现。这时仆人说:“老爷进去洗澡已经半个多小时了,会不会……”
邦德警长撞开浴室门,发现卡洛斯死在浴缸里了。从初步检查的结果来看,他是溺水死的。
警察赶到后做了进一步分析,发现卡洛斯的肺部有大量的海水,并没有淡水残留物。而整个下午只有仆人一个人在家,没有其他人来过。
邦德第一个反应就抓住仆人,说他是凶手。仆人拼命地否认他没有作案时间,邦德警长打电话来的时候主人还在接电话,从那时到现在只有30多分钟,可是从这里到海边却要1个小时,就是坐飞机也来不及。但邦德警长却一口咬定是仆人干的。
请推理:邦德警长的判案理由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