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給當年優秀業務員一個特別的獎勵,那就是海南4日游。科技公司與某旅行社簽訂履行合同,合同約定科技公司業務員10名參加該旅行社組織的海南4日游,費用為每人4000元。旅行時,業務員張某在海邊摔成重傷,科技公司為其花費醫療費共計2萬元。科技公司要求旅行社承擔張某的醫療費,旅行社指出旅行合同中已經約定旅行期間遊客對自己的人身安全負責,如有傷害,旅行社概不負責。科技公司指出該條款無效,要求旅行社承擔責任,該合同有效嗎?該條款有效嗎?
北京某科技公司委託某物流公司將一批價值20萬元的電腦顯示器運送到廣州,雙方簽訂了運送合同。物流公司按時將顯示器裝箱,貨車行進到湖南地段時,司機接到公司電話,要求其按原路返回。原來,科技公司解除了買賣合同,不再需要送顯示器到廣州。科技公司稱貨物並沒有送到廣州,不需支付任何費用。物流公司認為已經為運送顯示器支付了大量的費用,科技公司應當按單支付。
請問,託運人半路要求將貨運回,還要支付運費嗎?
某科技公司與某網路公司簽訂電腦配件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由科技公司向網路公司提供一批價值20萬元的電腦配件。網路公司因為運營原因,需要科技公司提前提供電腦配件,網路公司提前履行的請求被科技公司拒絕。網路公司為了不影響銷售,只好從外地進貨,隨後將對科技公司的債權轉讓給了某電腦銷售公司,但未通知科技公司。電腦銷售公司依約前去提貨,被科技公司拒絕。
請問,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對債務人是否有效?
某科技公司向某電子研究所定購一套設備,電子研究所承諾收到科技公司電匯單傳真件后即發貨。於是科技公司在簽訂合同的當日便將貨款電匯給電子研究所,電子研究所則於當日委託運輸公司發運設備。電子研究所與科技公司對貨物的交付地點未作出明確約定,並且也沒有進行協商補充。科技公司在收貨時發現,實到貨物只有設備的一些次要部件,經查設備的其他部分已經毀損。電子研究所稱其已經履行了應盡的義務,現貨物丟失,責任應由科技公司承擔。由於當初約定不明,責任應由誰承擔?
專利權人某科技公司與新加坡某公司訂立實用新型專利技術轉讓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科技公司將實用新型專利技術轉讓給新加坡某公司,並由新加坡某公司生產。科技公司在合同簽訂10天後,將專利技術資料、圖紙及現有模具等交給新加坡某公司;新加坡某公司支付科技公司「入門費」人民幣5萬元。后因當地技術條件和科技公司的專利技術的具體工藝欠全面和完整,沒有生產出合格產品,雙方發生糾紛。經查,雙方的技術進出口合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批,屬於無效合同。
請問,該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