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廣東有個鞋廠,做的鞋精美舒適,上海一家百貨商店專門從這鞋廠進貨,這家百貨商店在上海也是聞名遐邇,只不過有個壞毛病:就是喜歡拖欠下家(供貨家)的貨款。這個鞋廠拿他們沒轍。
新來的經理了解情況后,他知道鞋廠做出的鞋子在全國是獨一無二的。於是當百貨商店再次提貨時,這鞋廠經理說:"你們能提多少就提多少貨,咱們在合同上只寫你們提了多少箱貨,和每箱貨的價格以及雙方有效公章即可"。百貨商店看了這合同以為經理是個傻子,於是他們把鞋廠堆好的箱子都拉走了。當然錢壓根兒沒付。
正當鞋廠所有人指責經理辦事糊塗,害了鞋廠時,上海百貨商店派來人把貨款一分不少地還到鞋廠經理手上。鞋廠經理到底用什麼妙招讓百貨商店乖乖就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