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是毋七,人稱七探。現在我在他的房間,仔細擦拭著手中警八給我的槍。明天就是我們與犯罪團伙的最終對決了,我還是有點緊張的,畢竟是真刀真槍的戰鬥。不過警八這次竟然准許我加入並且給我配了槍,他平常不都是死攔著我讓我躲在後面嗎?可能他還是擔心我的安危吧畢竟我是先鋒(也是他安排的)。算了,既然有這個機會,我一定會努力讓罪犯付出代價。
我們的會面將在夜晚一個空曠的平原上進行。根據我們故意泄露給罪犯的消息,他們已經知道有一個人在暗中調查這他們,但是他們不知道暗查他們的人是我,估計會認為是他們的同伴吧。按照計劃,警察們將在遠處以免打草驚蛇(因為房子周圍沒有遮蔽物),盡量不發出聲音,我會裝作他們的同夥和他們做交易,吸引他們的注意力,等警察將這裡包圍之後再將他們一網打盡。因為我不是警察,所以我不會使罪犯產生過多疑慮。
計劃就這樣開始了,晚上,四周萬籟俱寂,我來到約定的房子前,敲了暗號,然後有人把門打開一條縫讓我進去了。警八他們在外面緩慢靠近。我身上穿著防彈衣,來到屋內,屋內大概坐了四五個人。
「知(我的假名),約好的事情辦得如何?」
「放心,一切已準備妥當。」
「很好,數目會準時到你的賬戶。」
「那就有勞大哥了,不過小弟我今日來,還有一件事想請教大哥」
「你說」
我緩緩抬起頭——
大哥:「你。。你是!」
砰!一聲槍響劃破天際,門外,警八留了兩個人守門后強行闖了進來,與犯罪團伙展開槍戰。我在中彈后胡亂開了幾槍,倒地不起,後腦狠狠地撞到了地板,一下子昏迷過去。
「喂毋七!醒醒!」我感覺到有人拚命搖晃我的身體,肯定是警八那個粗暴的傢伙。朦朧中,我彷彿聽見了遠方傳來了警笛聲,嗚嗚的由遠及近,最後彷彿就在我耳邊。
「好吵。。。」
「毋七你醒了!太好了。。」果然是警八的聲音。
「罪犯抓住了嗎」
「全部擊斃了。。對不起,對不起。。是我誤會了」
「八,你有沒有聽到警笛聲,好吵」
「嗯。。嗯?這怎麼可能!為了不打草驚蛇我明明囑咐過不要開警笛!」
這時,地面突然劇烈震動起來,估計警八和我一樣都變了臉色。
「炸。。炸彈嗎?可惡!」
我默默估算著,經過剛才的交火,我的槍里大概還有四五發子彈。
此時我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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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女士與丈夫婚後很幸福可是沒有孩子,於是領養了一個男孩,可是不巧的是,他們很快又有了一雙兒女,但是夫妻兩依舊對乖巧懂事的養子很好視如己出。後來丈夫病逝,留下了大量財產,夫人一人撫養孩子們長大,或許是因為太過溺愛次子的緣故,他性格乖張叛逆,學習成績也不好,女兒資質平平不過也還是孝順。
次子喜歡上一個風塵女子,遭到了母親和大哥的反對,而大哥更是決絕的將其掃地出門,幫他開了一個藥店來讓次子維持生計,母親對此頗有微詞,後來大哥帶著女友回家,女友是個漂亮的女孩子,曾是護士,因為追求者眾多影響生活,而做了百貨商店收銀員,不料母親氣憤拒絕了,大哥雖然有些消沉不過對母親依舊孝順,不過有想和女友殉情的想法,但被女友勸下,誓言兩人都終生不娶不嫁。
夫人從早上開始就全身時而冷時而熱,嘔吐不止,唯一在家裡的孩子小妹急忙找來附近診所的醫生,藥師A開的葯似乎很對症,很快癥狀減輕,第二天變好轉了,恢復健康。
不想第二天在大哥上班之後夫人又一次出現這種癥狀,不過吃了那位藥師的葯後有好像沒有了癥狀健康如初,藥師見狀決定明天就不來了,在早上9點送葯來。
第三天早上夫人依舊是在兒子走後發病了,更加嚴重了,小妹想找來藥師,可是卻沒有找到,同診所的人也沒有看見他,葯也是由他的弟子送來的,情急之下找來了其他藥師B或許是因為不了解病情夫人去世了,原來的藥師趕來查看,讓小妹報警,是下毒!
警察了解了相關情況屍檢發現夫人體內有瘧疾病原。並沒有致命量的中毒物
而大哥的女朋友原來正是那所診所做醫生,很巧的是醫師A曾經愛慕大哥的女朋友。
似乎每一個人都有動機。
是有人殺害了夫人嗎?
一天,我和大哥陽光普照和二哥綠豆先生走在一條繁華的大街上,我們正在回事務所的路上,剛才解決了一件案子,路不遠,便決定走著回家。道路兩旁都是居民樓,6層,忽然,一個影子從4樓的一個開著的窗戶掉了下來,一眨眼,我們三兄弟的眼前便躺著一具男屍了。一個過路女子發出了刺耳的尖叫。
「已經沒救了。」大哥走了過去,摸了摸脈搏。
········
我們三個留下二哥報警保護現場,我和大哥上樓查看情況。門是鎖著的,我們撞開了門,發現對面就是窗戶,打開著,中間有一張桌子,桌子下面掉了一張紙。是遺書。
之後警察來了。
「死者叫做夜幕,男,25歲,目前沒有什麼工作,死因是腦部受到劇烈撞擊而亡。沒有其他的外傷。應該是自殺。」黑兜警官說道。
「死者的人際關係怎麼樣?」我問道。因為以前經常幫助破案,這次才能進來幫忙。
「問這個幹嘛,這次沒有必要了,是自殺。」
「現在下定論還早了點。」大哥反駁。
「好吧,死者有一個女友,叫做M,但是,幾天前和死者分手了。據說是這個M主動追求他的。」
「有沒有什麼朋友?」二哥又問道。
「有一個鐵杆的朋友,叫做BOBO,家裡很有錢,而且他們兩的確是很好的朋友,BOBO並沒有因為夜幕家裡的經濟情況而嫌棄他。」
「怎麼,夜幕家的經濟情況···」大哥也提出了疑問。
「不好,雖然平時外表裝扮的很像富家弟子,但是其實卻並不是。」
「這樣啊,但是問什麼要裝啊?」
「哦,跟BOBO學的,注重外表。」
「有一件事,挺奇怪的。」黑兜說道,「這個房間的鑰匙不見了。」
「哦,如果假設那個之前在那兒的話,在加上這個,這不是自殺。」我說道,我看到大哥和二哥也露出同樣的表情,我們又想到一塊去了。
「嫌疑人有哪些?」最有嫌疑的就是BOBO,因為他有他們家的鑰匙,且是很好的兄弟。」
就這樣BOBO被抓了起來,他不停的說他沒有殺夜幕,沒有殺,而且還非常的傷心。而且鑰匙也不在他那兒。最後因證據不足而釋放。
不久,BOBO也被發現死在了自己的家裡,是背部中刀而亡。
「這下,BOBO也死了。」大哥說道。
我們正坐在事務所里看著新聞。
「這下可就納悶了,兩個最好的兄弟,一個自殺,一個他殺。」二哥說。
「不對,那不是自殺,至少說是有疑點。」我反駁。
「沒錯。」大哥也同意。
············
一陣沉默,大家都陷入了沉思。
「原來如此,是這麼回事。」大哥說話了。我們三個有會心的點點頭,我們又想到了一起。
請你來推理:誰是兇手?
哀婉之樂解密篇之白子 下
又過了一段時間,我證明了我的猜想是對的。竹簡有幾次過來安排我任務,我都認真做了,畢竟他才是這一群人的真正領導者。後來我發現,其實竹簡心裡想的真的是懲惡揚善,有時他要我提示名叫青衣(組織里人都稱她「林四娘」)的女子解開一件件江湖疑案,實在不行了可以親自上前去。而梨花琴,應該只是想得到江湖上流傳的寶貝,又滿足自己殺人稱霸的妄想吧。兩人都是「上頭」,有時也會下衝突的命令,組織里的人應該有相當一部分已被指揮得暈頭轉向了,不知道到底該聽誰的。
或許這樣也不太可能,因為梨花琴總會變著方法讓他們都相信她。我恍恍惚惚地度過著每一天,不敢主動去找黑棋,黑棋也不來找我了。但我對他的情意卻絲毫未減。
情況有所改變,是從彩墨來的那一天開始的。
大家在一片樹林里,我做完了該作的事情休息的時候,彩墨來了。
「你好。」彩墨的風格絲毫不像那些冷冰冰的其他成員。更讓我驚訝是,她接下來居然直奔主題!
「你好——」
「我看出來了,你是不是喜歡黑棋?」
我驚詫無比,這樣的事情,除了梨花琴,沒有人有足夠強的觀察力看出來。
「是——不是——」
話一出口我就想罵自己,此時我是不需要回答的。
「別管是不是了,現在輪不到我們兩個做事,來,我幫你打扮一下,去見他就是了。」
我有種想逃避的感覺,卻還是跟著彩墨乖乖地去了。自從離開戲台以後,好久不曾梳妝打扮,玉釵、簪子像是從未相識;胭脂、水粉猶如前世之物。我任由彩墨弄這弄那,看著鏡中的自己,竟有些驚訝,這是我嗎?
「白子——嗯,姐姐——你看這樣好不好?」
怎會不好,已經好得超乎了我的想象。過去很少這樣打扮,未想過今天這樣會如此自然。彩墨為我挑了一件素白色的衣裳,只幫我淡淡地塗了點桃花粉,首飾亦全用白、青二色的玉質。很是素淡,我卻喜歡。
「這樣是不是太素淡了?」
「沒有,太過妖嬈濃艷反而不好了。」我一點都不覺得這樣像穿孝,倒是覺得美得驚艷,美得令人心悸。
「彩墨,梨花琴會不會知道?」
「管那麼多幹什麼?」
幸好一路上沒有遇見其他人,找到了黑棋,我帶著求助的眼神向彩墨看去。
「我去檢查一下外面。」她卻不肯幫我。
可想來也在情理之中,她只能幫到我這裡了,接下來,還要我自己來。
「白子——你——」
「不好看嗎?」我幾乎要逃跑。
「很好看!」
黑棋突然抱住了我,雖然很輕很輕。此時言語是多餘的,一切都是多餘的,除了我們。
他漸漸地鬆開了懷抱,我彷彿從夢中醒來。
「時間不早了,你快回去吧。」
我微微有些失落,卻想到了竹簡大哥說過的話:「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要忘記我們的初衷,這才是第一位。」
「燈亮一盞,是為了照亮另一盞;走這一步,是為了看看下一步。」
可我的這一步,卻走得放肆,走得大膽,走得完全依靠感覺,卻也走得無怨無悔。
我曾經目睹著一朵花在春末的凄涼中凋謝,當時覺得悲傷惋惜,現在卻淡然了。只要自己曾經盛開過,香消玉殞也值得了。
聽天由命吧,以後不要找彩墨,更不要找黑棋了。
梨花琴不再指派給我任務做,竹簡大哥卻對我讚賞有加。我想我對這一切也看透得差不多了,竹簡大哥就算天大的本事也回天無力了,僅靠我和彩墨兩個女人,能辦成什麼事?
「白子,你在呀。」
是竹簡大哥來了,幸好我剛剛把衣服換了回來。
「等等,什麼聲音——」
好像是彩墨在大聲訓斥新人,這新人剛剛進來半天,我從不管這些事情,況且這新來的小女孩又是不招人注目的。
「大家都在忙,你卻在這裡玩!」
「彩墨姐姐,不是的——梨花琴姐姐讓我出來采兩朵夾竹桃拿回去——」
「不管怎麼樣,立馬就回去!」
我最初覺得真是胡鬧,組織向來是冰冷而嚴肅的,但突然意識到了這件事並非那麼簡單。我找了個理由出去,只見梨花琴令彩墨回去,卻把那不知名的小女孩叫上前來,用帕子接過她手裡的花,臉上露出罕見的笑容。
「別玩了,來幫我泡水喝,這花兒真好看。」
這時竹簡大哥說有緊急任務要我幫忙,我只好離開。
做好了事情回來,卻見大家都聚集在一起,上前去只見剛剛那小女孩死在地上,好像是中毒。
「哦?看樣子,你們都是嫌疑人了?」
「反正不是我!我一直密切監視他們的一舉一動!書刻可以作證!」棋枰說道,大家都把仇恨的目光投向他,他卻毫無反應。
「我剛才一直在放哨,大家都可以證明!」另一成員潑墨說道,我不是很喜歡她,總對她愛答不理的,可也知道肯定不是她所為。
「難道你們連我也懷疑嗎!」竹簡大哥看樣子很生氣。
「不管你們懷疑誰,反正不是我,我訓完她,她還是活著的,我就去檢查了。」彩墨說道。
「死了人你們都不管嗎?」棋枰又吼道。
「你吼什麼?大家各干各的事,誰會沒事閑著往這裡看!」彩墨立刻回敬他。
我好像突然明白了兇手是誰,如同一盆涼水澆遍全身。看來,一切都是註定好的,就算怎麼逃,也逃不過命運的魔爪。
竹簡大哥卻突然把我喚走,我有些害怕,難道是我做錯了什麼?
「白子,我勸你最好還是忘了黑棋,現在組織已經人心渙散,我就算再有本事,也敵不過梨花琴!所以——」
「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我,已經忘不掉他了。抱歉,實在不行,就把我踢出組織吧。」
「我明白你的心,我也對江南一位大家小姐情有獨鍾,可畢竟不可能。我不止一次地問自己,是要她,還是要自己最初的目的。白子,希望你也是如此。」
「忘了實在是做不到,可我能竭盡全力把這種感覺藏在心底。」
「這樣是最好了。」
「竹簡大哥,你不回去了嗎?」
「回去也不會被當成兇手,大家早就心照不宣了。殺了人,也不會有人管。」
心照不宣,我也只有苦笑了,戲也該落幕,我也應離去了......
那麼問題來了,兇手是誰?
[故事敘述]:公元2001年,1月2日,在A國A省A市A區,早上六點,公安局接到報警,清潔工李某說,本區的第一單元街上,一個下店上家,一樓開店二樓住宿平房小型餐廳內, 老闆和老闆娘死了,名字叫張大哥餐廳。
周警長,帶領十名警員與相關人員,立案偵查,來到現場勘察,張某死在二樓1號房間的床上,1號房間的是關閉著沒鎖的, 王某死在房間外的走廊上,這是一個24小時營業的店,但是老闆和老闆娘,晚上到時間就睡覺或者在二樓休息。
由錢經理,帶領其他員工繼續值夜班,今天早上清潔工李某去二樓打掃衛生,才發現人死了,於是立刻報警。
[相關物證]:警察發現二樓死者張某隔壁2號房間的門是開著的,夫妻生的兩歲半的孩子,在床上發燒,餐廳門口監控錄像顯示,昨晚只有1月1日早上八點,來應聘夜班的,趙某,昨天進去過二樓,找老闆應聘廚師,死者現場留下的帶血殺人刀,經鑒定就是這把刀殺的兩名死者,刀把子上,檢測出趙某的指紋,死者手機上,最後一通電話,通話記錄是,與趙某的通話,時間是1月1日,晚上21點。
[法醫驗屍報告]:死者張某與死者王某,兩人的死因是,被菜刀砍脖子至死,死亡時間是,1月2日凌晨一點到凌晨三點之間,胃中沒有食物,沒有中毒現象,沒有別的疾病。
[房間結構]:下店上家,一樓是餐廳,帶窗戶就是那種讓光進來白天省的開燈的設計,與廚房帶窗戶,一個側所帶窗戶、所有窗戶沒上鎖,十個桌子、20個椅子,2個冰箱、3個物品櫃,2個灶具,大量食材,二樓一個側所帶窗戶,1號房間和2號房間。
監控只能看到門外和直到一樓到上二樓那個樓梯。
[人物資料]:
張某40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6公斤,B型血廳的老闆,和老婆關係非要好
王某35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4公斤,血型A,是張某的老婆,與老公關係非要好。
趙某26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3公斤,血型B,趙某有盜竊前科自首,1千多個,追回98個,被判六年,盜竊金銀器品,出獄1個月,沒工作,有暴力傾向。
錢某34歲男,身高一米七,體重52公斤,血型B,餐廳的經理。
孫某30歲女,身高一米七,體重50公斤,血型B,餐廳的收銀員。
馮某30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O,餐廳的服務員。
李某31歲男,身高一米八,體重60公斤,血型AB,餐廳的清潔工。
[人物口供]:
李某:今天早上六點,我去二層打掃衛生,發現人死了,所以立即報警,昨天凌晨左右忘記幾點,好像是聽到上面有一點動靜,問了一問有事情嗎,聽到上面回復了一聲沒事,就沒管了,沒注意是不是老闆的聲音。
錢某:您好警察同志,坐下喝口茶,是這樣昨天趙某應聘確實用過一把刀,現在不見了,所以應該兇器就是這把刀,當時比較忙,我就忘了把刀叫人收回去了,趙某可能直接給順走了。
趙某:刀上有我的指紋是因為,我昨天應聘廚師時用的就是這把刀,昨天21點的電話是,張某說我休息一天之後,明天來上班,警察條子,老子他媽的沒殺人呀,你他媽的不要認為我以前偷過東西,又來殺人了。
孫某:我是收銀員,案發當時,我很忙什麼也不知道,這事服務員馮某應該可以證明,小馮呀快過來和警察說說。
馮某:這事我能證明,孫某和我當時很忙的,孫某全程應該沒時間去殺人,還有老闆說下個月就要把這家餐廳給賣掉了。
A區公安局14天後,將案卷移交給A巿中級人民檢查院複核,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決定不起訴趙某,無罪推定,趙某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