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理,警队副队长。早上上班来打考勤,见到队长研就打了声招呼。“要吃巧克力吗?”研晃了晃手中新买的巧克力。哦,最近特别火的一种蜂蜜巧克力,据说非常好吃。“不用了,你吃吧”我苦笑了一下,想起了老中医那严肃刻薄的脸,“瞧你这脸色,看来是病的不轻啊!”我白了他一眼。正在我们嬉笑的时候,研的秘书冲了过来,有命案。
尸体是在郊区的一个垃圾堆旁发现的,死者为男性,被发现时仅穿着贴身短裤,从现场来看没有血迹,死者身上也没有伤痕。报案人是收垃圾的环卫工人,他说他是七点半多一些到这个地方的,当时看见一个将近裸体的胖子背面朝上的趴着,还觉得非常好奇,以为是喝醉的人走错路然后趴垃圾桶边睡着了。之后就推了推死者,发现身体是凉的,再一测脉,就发现已经死了。环卫工人说这话的时候身体还抖个不停,怕是吓坏了。做完现场勘查之后我们就将尸体交给了验尸官。
“你去查查那个环卫工人昨天和今天走过的路线”我对我的一个队员说。过了一会儿“他每天走的都是同一个路线,早上凌晨五点从城东边他们的公司出发然后向北绕个圈回去,分别要经过七个小区,两个学校,新开的蜂蜜巧克力厂,最后,郊区有两个点是他管。郊区两个点设的比较远,等他收完差不多他的早班就完了。下午是同样路线,从十二点到五点,没有晚班。“他话音刚落,进来了个警员报告验尸报告送过来了。
验尸报告上说死者黑色头发,琥珀色的眼睛,年龄仅21,在本地失踪人口上没有相近报告,死亡时间大约是下午五点到六点之间,尸体没有伤痕,但是肺和胃里全是巧克力。包括指甲盖中也有,鉴定为溺死,是在巧克力中溺死的!而此巧克力鉴定为蜂蜜巧克力,全市只有东边有一家工厂。
我和研火速去了趟巧克力工厂,因为是新开不久的店,规模不大,前面是店铺,后面就是工厂。公司规模还不够完善,老板是位年经的女子,她除了省查成品外还负责推销,所以我们一进门她就迎上前来。知道我们的来意后她带我们穿过店铺,在走廊上我看到了他们公司的唯一广告,一个猫色眼美男子手被绑住,嘴里叼着一块巧克力,真是一般的女人都抵挡不住的诱惑啊。老板带我们参观了她的工厂没有什么可疑的,直到她带我们到储存巧克力的地方,那里很阴暗,有一道铁门隔着,门口有两个保安守着,铁门的钥匙只有保安和老板有,看着好穷酸。里面有一个大铁桶,我的眼睛顿时亮了,这个铁桶在尺寸和深度上完全可以淹死一个人。我便找借口说我胃疼,要在走道上歇一下,乘着老板带着研走到别处事,我仔细的观察了那一桶巧克力,不出我所料,我在巧克力表面上找到了一根头发。
“DNA与死者吻合。”我向队长研晃了晃手中的报告,“我已经做好逮捕犯人的准备了。”
请问死者是他杀还是自杀?我要逮捕的犯人是谁?
【工人偷运橡胶事件】
在一家提炼橡胶的工厂,经常发生工人偷运橡胶倒卖的事件。工厂的负责人为了防止橡胶被偷运,特意雇用了保安人员,对下班出厂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这一天,保安部接到举报,说今天有人要偷运橡胶出厂。保安人员立即行动起来,对来往行人、车辆都十分认真地进行排查。这时,一辆货车准备驶出工厂大门,保安人员检查时,发现车上装的只是一些空桶,桶里面并没有装橡胶,就准予货车驶出工厂。过了一会儿,举报人又打来电话,说:“刚才出去的那辆车已经把橡胶偷运出厂了。”说完就挂掉了电话。
保安人员十分不解,他们已经对货车从里到外进行了全面检查,橡胶还能被藏在什么地方呢?
你能想到吗?
今天应邀去一个建筑工地参观,到了之后来迎接我们的是工程副经理A,A说:“对不起啊。。。今天我们总经理似乎状态不太好,所以由我来带你们参观。。。请大家戴好安全帽!”我是无所谓,进入了工地里面,顿时觉得耳朵都要聋了。。。机器的轰鸣声实在太大。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台巨大的压路机,正在缓慢前行,向我们行驶过来。
正当我无所事事一边听着副经理的讲解,一边四处张望时,我看到一个男人从道路旁的一个小屋子里面冲了出来,一下子扑到了压路机前面。。。接着。。。便是一声惨叫,后来。。连惨叫都没有了。
整个工地上的人都吓坏了。。。但我们还是急忙跑过去。压路机巨大的滚轮上全都是血,等到把压路机开到一边,开压路机的工人B脸都已经吓白了。。。蹲在压的血肉模糊的尸体旁哭,“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他自己扑上来的!”
尸体已经勉强认出是个人形,身上的骨头大部分都被压的断的断,碎的碎。可以看出整个头部已经与身体分离,头骨破碎,脑浆喷了一地。
副经理A安慰道:“别急,不会有事的,我们都看到是总经理自己扑上去的。。。他本来最近就遇到了很多烦心事,可能一时想不开就。。”可是工人B还是显得很局促不安“我要给家里打个电话。。。”工人B说,工人们都围了过来,关闭了附近的机器,听到这句话,一位工人C拿起滚绳机旁的工人B的手机递了过去。“给,手机”我看了看地上的尸体,戴的金项链散落在尸体周围有种别样的恐怖。“诶。。。可怜的人”
请问凶手是谁?
单身汉汤森嗜好饮酒,但逢饮必醉,逢醉必大吵大闹,惹来各住户的不满。
今夜,他又饮得酩酊大醉了,吵嚷片刻后返回房间休息。翌日中午,清洁工人打扫房间时,走到汤森房门,拍门良久仍没有反应。待推开了门一看,吓得清洁工人大声叫喊。原来她发现汤森躺在地上,头被劈破,鲜血满地,一把斧头放在他的身旁。
清洁工人吓得夺门大叫,邻居张先生及管理员闻声跑到现场,看见有命案发生,急忙报警。警方抵达现场,从房内环境推测,凶手与死者曾有过激烈的打斗,可是尸体却不见了,只找到留在现场地上的一张纸,上面用中文写着:"我要为长靴复仇而处罚你。"
奇了,尸体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了哪里呢?屋内又无血迹可寻,搜查全屋也不见尸体。纸上写着的"长靴"是什么意思?一连串问题困扰着办案的探员?你能替他们解开疑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