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偷運橡膠事件】
在一家提煉橡膠的工廠,經常發生工人偷運橡膠倒賣的事件。工廠的負責人為了防止橡膠被偷運,特意僱用了保安人員,對下班出廠的車輛進行嚴格檢查。
這一天,保安部接到舉報,說今天有人要偷運橡膠出廠。保安人員立即行動起來,對來往行人、車輛都十分認真地進行排查。這時,一輛貨車準備駛出工廠大門,保安人員檢查時,發現車上裝的只是一些空桶,桶裡面並沒有裝橡膠,就准予貨車駛出工廠。過了一會兒,舉報人又打來電話,說:「剛才出去的那輛車已經把橡膠偷運出廠了。」說完就掛掉了電話。
保安人員十分不解,他們已經對貨車從裡到外進行了全面檢查,橡膠還能被藏在什麼地方呢?
你能想到嗎?
今天應邀去一個建築工地參觀,到了之後來迎接我們的是工程副經理A,A說:「對不起啊。。。今天我們總經理似乎狀態不太好,所以由我來帶你們參觀。。。請大家戴好安全帽!」我是無所謂,進入了工地裡面,頓時覺得耳朵都要聾了。。。機器的轟鳴聲實在太大。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台巨大的壓路機,正在緩慢前行,向我們行駛過來。
正當我無所事事一邊聽著副經理的講解,一邊四處張望時,我看到一個男人從道路旁的一個小屋子裡面沖了出來,一下子撲到了壓路機前面。。。接著。。。便是一聲慘叫,後來。。連慘叫都沒有了。
整個工地上的人都嚇壞了。。。但我們還是急忙跑過去。壓路機巨大的滾輪上全都是血,等到把壓路機開到一邊,開壓路機的工人B臉都已經嚇白了。。。蹲在壓的血肉模糊的屍體旁哭,「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他自己撲上來的!」
屍體已經勉強認出是個人形,身上的骨頭大部分都被壓的斷的斷,碎的碎。可以看出整個頭部已經與身體分離,頭骨破碎,腦漿噴了一地。
副經理A安慰道:「別急,不會有事的,我們都看到是總經理自己撲上去的。。。他本來最近就遇到了很多煩心事,可能一時想不開就。。」可是工人B還是顯得很局促不安「我要給家裡打個電話。。。」工人B說,工人們都圍了過來,關閉了附近的機器,聽到這句話,一位工人C拿起滾繩機旁的工人B的手機遞了過去。「給,手機」我看了看地上的屍體,戴的金項鏈散落在屍體周圍有種別樣的恐怖。「誒。。。可憐的人」
請問兇手是誰?
我是理,警隊副隊長。早上上班來打考勤,見到隊長研就打了聲招呼。「要吃巧克力嗎?」研晃了晃手中新買的巧克力。哦,最近特別火的一種蜂蜜巧克力,據說非常好吃。「不用了,你吃吧」我苦笑了一下,想起了老中醫那嚴肅刻薄的臉,「瞧你這臉色,看來是病的不輕啊!」我白了他一眼。正在我們嬉笑的時候,研的秘書沖了過來,有命案。
屍體是在郊區的一個垃圾堆旁發現的,死者為男性,被發現時僅穿著貼身短褲,從現場來看沒有血跡,死者身上也沒有傷痕。報案人是收垃圾的環衛工人,他說他是七點半多一些到這個地方的,當時看見一個將近裸體的胖子背面朝上的趴著,還覺得非常好奇,以為是喝醉的人走錯路然後趴垃圾桶邊睡著了。之後就推了推死者,發現身體是涼的,再一測脈,就發現已經死了。環衛工人說這話的時候身體還抖個不停,怕是嚇壞了。做完現場勘查之後我們就將屍體交給了驗屍官。
「你去查查那個環衛工人昨天和今天走過的路線」我對我的一個隊員說。過了一會兒「他每天走的都是同一個路線,早上凌晨五點從城東邊他們的公司出發然後向北繞個圈回去,分別要經過七個小區,兩個學校,新開的蜂蜜巧克力廠,最後,郊區有兩個點是他管。郊區兩個點設的比較遠,等他收完差不多他的早班就完了。下午是同樣路線,從十二點到五點,沒有晚班。「他話音剛落,進來了個警員報告驗屍報告送過來了。
驗屍報告上說死者黑色頭髮,琥珀色的眼睛,年齡僅21,在本地失蹤人口上沒有相近報告,死亡時間大約是下午五點到六點之間,屍體沒有傷痕,但是肺和胃裡全是巧克力。包括指甲蓋中也有,鑒定為溺死,是在巧克力中溺死的!而此巧克力鑒定為蜂蜜巧克力,全市只有東邊有一家工廠。
我和研火速去了趟巧克力工廠,因為是新開不久的店,規模不大,前面是店鋪,後面就是工廠。公司規模還不夠完善,老闆是位年經的女子,她除了省查成品外還負責推銷,所以我們一進門她就迎上前來。知道我們的來意后她帶我們穿過店鋪,在走廊上我看到了他們公司的唯一廣告,一個貓色眼美男子手被綁住,嘴裡叼著一塊巧克力,真是一般的女人都抵擋不住的誘惑啊。老闆帶我們參觀了她的工廠沒有什麼可疑的,直到她帶我們到儲存巧克力的地方,那裡很陰暗,有一道鐵門隔著,門口有兩個保安守著,鐵門的鑰匙只有保安和老闆有,看著好窮酸。裡面有一個大鐵桶,我的眼睛頓時亮了,這個鐵桶在尺寸和深度上完全可以淹死一個人。我便找借口說我胃疼,要在走道上歇一下,乘著老闆帶著研走到別處事,我仔細的觀察了那一桶巧克力,不出我所料,我在巧克力表面上找到了一根頭髮。
「DNA與死者吻合。」我向隊長研晃了晃手中的報告,「我已經做好逮捕犯人的準備了。」
請問死者是他殺還是自殺?我要逮捕的犯人是誰?
單身漢湯森嗜好飲酒,但逢飲必醉,逢醉必大吵大鬧,惹來各住戶的不滿。
今夜,他又飲得酩酊大醉了,吵嚷片刻后返回房間休息。翌日中午,清潔工人打掃房間時,走到湯森房門,拍門良久仍沒有反應。待推開了門一看,嚇得清潔工人大聲叫喊。原來她發現湯森躺在地上,頭被劈破,鮮血滿地,一把斧頭放在他的身旁。
清潔工人嚇得奪門大叫,鄰居張先生及管理員聞聲跑到現場,看見有命案發生,急忙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從房內環境推測,兇手與死者曾有過激烈的打鬥,可是屍體卻不見了,只找到留在現場地上的一張紙,上面用中文寫著:"我要為長靴復仇而處罰你。"
奇了,屍體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去了哪裡呢?屋內又無血跡可尋,搜查全屋也不見屍體。紙上寫著的"長靴"是什麼意思?一連串問題困擾著辦案的探員?你能替他們解開疑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