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谋杀了富翁约翰,作案后做了一个约翰自杀的假象。乔治拿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白纸,白纸上面有约翰的亲笔签名。乔治把手枪塞到约翰的左手,并把打字机摆在约翰办公桌前,检查完后乔治满意地离开了。作案过程中他始终都戴着特制的手套,因此不会留下指纹。第二天,女佣发现富翁的尸体并报案。经过对现场的勘察,警方确定遗书上的签名确实是约翰亲笔所写,可遗书上的字却非他本人所打。打字机打出来的字应该都是一样的,请推理警方怎么知道遗书上的字不是约翰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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