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駱警探雖說不用上班,但是他比平常還忙,下午從警局回來后,他就把自己一個人鎖在房裡專心做事,確認了一遍又一遍,駱警探終於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看著桌上的資料,駱警探又皺緊了眉頭....
【駱偵探探案事件 十一.證據】
這天早上,白警探帶來了一個線人消息,黑幫頭目將在碼頭對岸的小島上聚會,並交易槍支。洪警長宣布了決定全線出擊,準備好了船,所有的警員都將提前去埋伏的命令,駱警探低下了頭,因為他不想被別人看到他的笑容。
第二天上午,所有警員都在岸上待命。 白警探向洪警長彙報:「我昨天已經檢查了船沒有問題,等等我還要回去局裡負責通信,先走了。」說完便離開了。 洪警長說話了:「時間到了,除了白警探之外,所以人都出發。」 「 不行啊」 程警探說:「駱警探和他那組的警員還沒來啊」。 「什麼,這個傢伙」!
話說在回局裡的山路上。白警探覺得背後有人跟蹤,猛一回頭,發現是駱警探。
「著急上哪去啊」駱警探微笑著,你怎麼不一起去啊?」
「被你嚇了一跳,我是主動要求回去做通訊的。白回答 「你還不快走?」
駱:「我可不想去,我怕被炸死,你說是吧,白警探。」
白:「 ? 」...
洪警長等得很不耐煩了,直催程警探聯繫駱, 程警探:「駱警探他.......發在總局的信息叫我們取消計劃!」
駱:「上次在碼頭失敗,我就知道有內鬼了,昨天我去警局調了你的資料,沒想到關於你的檔案全是空的,你的身份實在是值得懷疑。」
白:「別開玩笑了,我也知道厄奇斯善於易容,但你不信可以拉拉我的臉,看我有沒有化妝,保證是貨真價實的。
駱:這點我早就想過,不過這也只是個錯覺吧,呵呵,我們局裡根本沒人見過的真面目,當然是很難想象,沒想到他是個如此清秀的年輕人吧。」
白:「......你這樣說我也沒辦法,你為什麼算準我就是厄奇斯呢!」
駱:「警員說話都是講證據的,我手頭有一個,你無法狡辯的證據。」
是什麼呢?(請聯繫之前的劇情)
【證據上的毒物】
結婚了7周年,死者終於在昨晚死了;口中有一股異味,偵探林斷定是中毒的跡象;死者旁邊有一個裝著咖啡的杯子,未滅的煙頭,還有一支檢測出死者唾沫成分的鋼筆;
在場可詢問的人只有死者的兒子阿墨,通過旁敲側擊偵探林得知了阿墨有四顆蛀牙;阿墨的門牙里還殘留著昨天死者妻子準備的巧克力,而且還能從口中聞到一股強烈的咖啡味;
偵探林認真的看著看,手伸向藏有毒物的物證。
哪個物證最可能含有毒物呢?
遼闊的蒙古草原上,有著綠綠的青草,藍藍的天空,清清的湖水。每當牧仁警長看到這一景象都會神清氣爽,忘掉所有煩惱,沉醉在大自然當中。
可今天牧仁沒有這種心情,因為在草原上發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男性,死於早上7點左右,他身中數刀,並且在屍體旁邊有一群馬兒在吃草。在蒙古草原上馬兒吃草是沒有人看管的。經過牧仁警長的一番調查,最後認為殺人兇手就是死者的哥哥。
但死者的哥哥並不承認這一點,並對警方說:「我弟弟死的時候我在和朋友們喝酒,所以人不是我殺的。」
確實,死者的哥哥喝酒的地方離死者的位置大約有5公里遠。如果哥哥把屍體運到這麼遠的地方,就不可能有時間返回去和朋友喝酒。但是智慧的牧仁警長還是拿出了證據,雖然哥哥有不在場證據,可他仍是殺人兇手。
你知道這證據是什麼嗎?
某天,探長傑克逮捕了一名殺人犯,而唯一的證據就是兇器水晶球上疑犯的指紋。當探長審問他時,他微笑地對探長說:「我會被無罪釋放。」
探長走進證物室,將證物放在一張桌子上,然後又出去買了包煙,回來后,卻發現水晶球上的指紋不見了。來回的路程只有15分鐘,證據無任何破壞的痕迹,而整個證物室只有一個長40CM寬30CM的圍著鐵欄的小窗口,人是不可能進去的,證物室的鑰匙只有探長一人有,且貼身保管,別人是不可能盜取的。
探長陷入了沉思:指紋是怎麼消失的?
註:審訊室與證物室很遠。
犯人可以僱人消除證據。
全州灌陽一帶連著一片荒山灌陽的蔣姓,倚仗自己是個大族,就想據為己有,全州的人不依,於是聚眾鬥毆。蔣姓共同商議,打死人一起抵命,被人打死,大家共同贍養他的家屬。後來就有蔣姓打死了全州的人。告到官府,死者的親屬說兇手是武舉某,武舉某仗著沒有證據,拒不招認。縣令將他革職嚴訊。
這天晚上,邀集全僚會審,讓武舉某跪在案上嚴刑審訊。到了半夜,武舉某汗如雨下,忽然,縣令盯著他的臉指出了證據,武舉啞口無言了。
你能推理出縣令指出的證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