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反駁是一種確定另一判斷具有虛假性或不具有正當性、合理性的方法,它是指引用論據,確定與論題或論據相矛盾的判斷的真實性,從而確立論題或論據的虛假性。
根據上述定義,下列各項中正確使用了間接反駁方法的是?
A.有人主張辦一切事情都要看本本上是怎麼寫的,這是思想僵化的表現,如果一切都要從本本出發,那麼本本上沒有寫的,我們就什麼事情也不能辦,那麼社會就不能進步。
B.有人說年輕人不能辦大事,可是事實證明,世界上有許多傑出的人物,他們年輕時就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所以誰說年輕人不能辦大事呢?
C.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
D.有人說所有被告人都是有罪的,但是被告人是否有罪需要由法官來判定,所以不能說所有被告人都是有罪的。
在現實中,農民工維權時往往面臨證據不足、難以取證的問題。B市某法院審理的案件統計數據顯示,在農民工討薪案件中,約有80%的敗訴是由於農民工沒有相關證據而導致的。雖然勞動合同、工資卡、工資條、銀行轉賬記錄、考勤表、工作證等資料證明都可以作為農民工被欠薪的證據,但很多農民工跟著包工頭幹活僅以現金結賬,而沒有留存證據。再加上部分農民工缺乏證據意識,也可能導致被欠薪后拿不出足夠證據來維權。
這段文字接下來最可能講的是?
直接證據,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不用依賴於其他證據的補充。
現在假設張四是某起兇殺案的被害人,監控錄像顯示他是在5月1日晚上遭到一個留長發的人的襲擊。
以下四個選項哪個是直接證據?
A、某理髮店店員的證言,說嫌疑人李三於案發前一天在該店剃了光頭
B、某夜總會陪酒女的證言,說案發當晚嫌疑人王六整個晚上都在該夜總會
理論認為,反物質是正常物質的反狀態,當正反物質相遇時,雙方就會相互湮滅抵消,發生爆炸併產生巨大能量,有人認為,反物質是存在的,因為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反物質是不存在的。
以下哪項與題干中的論證方式相同( )
「世界是唯物的嗎?」
經常問朋友這個問題。得到的答案也千篇一律:「不知道。」這是我第一類不喜歡的人。
第二類不喜歡的人,則是那些支持唯物主義的人。沒錯,主流的思想的確是唯物,但是我並不喜歡那些盲從的人——那些不經過思考就隨波逐流的人。
王陽明——唯心主義者,心學的開創者。他又一個著名的理論:世界隨心而變,睜眼看見,即是存在,閉眼則消失不見。
然而,如果你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你一定相信世界是物質組成的,先有物質,後有意識。那麼你所得到的一切知識、財富,甚至你自己,都是由物質組成的。物質是一切的來源。而物質在法律上的體現則是證據。如果你是一名唯物主義者,你一定相信證據就是物質。然而證據是用來證明某事的,看到既是發生,沒看到就不能說是發生;睜眼既是發生,閉眼既是沒發生。難道這不是和王陽明的心學思想相同嗎?唯物主義的結局即是唯心主義,難道這不是唯物的一個悖論嗎?
我並不能承認世界是唯心的,因為我沒有證據,但是這樣就能承認世界是唯物的嗎?
以上命題是錯誤的,請問是那一句邏輯出的錯?
檢察院對孫某敲詐勒索案審查起訴后認為,作為此案關鍵證據的孫某口供系刑訊所獲,依法應予排除。在排除該口供后,其他證據顯然不足以支持起訴,因而作出不起訴決定。關於該案處理,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三合公司訴兩江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后判決兩江公司敗訴。此後,兩江公司與海大公司合併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對兩江公司財務進行審核時,發現了一份對前述案件事實認定極為重要的證據。關於該案的再審,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今天駱警探雖說不用上班,但是他比平常還忙,下午從警局回來后,他就把自己一個人鎖在房裡專心做事,確認了一遍又一遍,駱警探終於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看著桌上的資料,駱警探又皺緊了眉頭....
【駱偵探探案事件 十一.證據】
這天早上,白警探帶來了一個線人消息,黑幫頭目將在碼頭對岸的小島上聚會,並交易槍支。洪警長宣布了決定全線出擊,準備好了船,所有的警員都將提前去埋伏的命令,駱警探低下了頭,因為他不想被別人看到他的笑容。
第二天上午,所有警員都在岸上待命。 白警探向洪警長彙報:「我昨天已經檢查了船沒有問題,等等我還要回去局裡負責通信,先走了。」說完便離開了。 洪警長說話了:「時間到了,除了白警探之外,所以人都出發。」 「 不行啊」 程警探說:「駱警探和他那組的警員還沒來啊」。 「什麼,這個傢伙」!
話說在回局裡的山路上。白警探覺得背後有人跟蹤,猛一回頭,發現是駱警探。
「著急上哪去啊」駱警探微笑著,你怎麼不一起去啊?」
「被你嚇了一跳,我是主動要求回去做通訊的。白回答 「你還不快走?」
駱:「我可不想去,我怕被炸死,你說是吧,白警探。」
白:「 ? 」...
洪警長等得很不耐煩了,直催程警探聯繫駱, 程警探:「駱警探他.......發在總局的信息叫我們取消計劃!」
駱:「上次在碼頭失敗,我就知道有內鬼了,昨天我去警局調了你的資料,沒想到關於你的檔案全是空的,你的身份實在是值得懷疑。」
白:「別開玩笑了,我也知道厄奇斯善於易容,但你不信可以拉拉我的臉,看我有沒有化妝,保證是貨真價實的。
駱:這點我早就想過,不過這也只是個錯覺吧,呵呵,我們局裡根本沒人見過的真面目,當然是很難想象,沒想到他是個如此清秀的年輕人吧。」
白:「......你這樣說我也沒辦法,你為什麼算準我就是厄奇斯呢!」
駱:「警員說話都是講證據的,我手頭有一個,你無法狡辯的證據。」
是什麼呢?(請聯繫之前的劇情)
【永生之死(【證據上的毒物】續)】
「七周年?」偵探林翻了翻死者的結婚日記,口中時不時的吐出一些關鍵詞;
死者兒子阿墨看著偵探林說:「的確是七周年,後面還有一些結婚大事記。」
的確,偵探林在尾頁翻到了這些內容:
結婚大事記:
第一年:隔壁旳阿珍每次笑起來真讓人心痒痒的,之後的每一天,我都會去送她一朵玫瑰花,以表達我的愛慕之情……
第二年:阿珍終於回復了一條簡訊:我在過去一年裡收到了您的366朵玫瑰, 的確是令人十分感動,真不知道該怎麼謝謝你,實在是讓人難以拒絕,身邊要是永遠有你這樣痴情的人不知道該多好啊,份圍布置得即使是鐵石心腸的人也會動情,不管是誰,是人的話都會接受你,人們都會不自覺的活在你的365朵玫瑰之中……
第三年:終於與阿珍結婚了,好幸福的感覺,心中有一股甜蜜蜜,即使是在沒有電的情況下,我都會與她一起在燭光下靜靜的欣賞飛蛾……
第四年:阿墨終於出世了,這一刻,我心中無比幸福,也許是這孩子一生下來就神力吧,肌肉都那麼大了,這也要感謝上天的恩賜……
第五年:阿珍最近變得有點古怪,在沒有電和光的情況下都是一個人靜靜的坐在那裡,而且還抱著阿墨一起,靜靜的入睡……
第六年: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覺得我已經快瘋了,為什麼我要活在自行車當中?整天整夜的坐在自行車當中?難道只有這樣,阿珍才會對我笑?不,我已經要瘋了,我要出去……
第七年:我決定要重新生活,因為我想到以後的身體會漸漸被掏空,心臟也會漸漸被掏空,然後會有一種心塞的感覺;這時阿墨注視著我說:「來一口巧克力吧。」這一刻,我把所有的巧克力都推脫給阿墨……
偵探林讀完這些內容,用驚悚的眼神看了看阿墨一眼,心中充滿著無比的恐懼……
【證據上的毒物】
結婚了7周年,死者終於在昨晚死了;口中有一股異味,偵探林斷定是中毒的跡象;死者旁邊有一個裝著咖啡的杯子,未滅的煙頭,還有一支檢測出死者唾沫成分的鋼筆;
在場可詢問的人只有死者的兒子阿墨,通過旁敲側擊偵探林得知了阿墨有四顆蛀牙;阿墨的門牙里還殘留著昨天死者妻子準備的巧克力,而且還能從口中聞到一股強烈的咖啡味;
偵探林認真的看著看,手伸向藏有毒物的物證。
哪個物證最可能含有毒物呢?
罪犯在案件現場的任何遺留物或非法獲取的贓物都是認定事實的重要物證,包括指紋。在一起盜竊銀行案件訴訟過程中,辯護人提出公訴方只提供了證人證言和嫌疑人口供而沒有物證支持訴訟。這影響到證據鏈形成封閉環,導致證據不足。
據此,法庭駁回辯護人意見的理由是( )。
遼闊的蒙古草原上,有著綠綠的青草,藍藍的天空,清清的湖水。每當牧仁警長看到這一景象都會神清氣爽,忘掉所有煩惱,沉醉在大自然當中。
可今天牧仁沒有這種心情,因為在草原上發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男性,死於早上7點左右,他身中數刀,並且在屍體旁邊有一群馬兒在吃草。在蒙古草原上馬兒吃草是沒有人看管的。經過牧仁警長的一番調查,最後認為殺人兇手就是死者的哥哥。
但死者的哥哥並不承認這一點,並對警方說:「我弟弟死的時候我在和朋友們喝酒,所以人不是我殺的。」
確實,死者的哥哥喝酒的地方離死者的位置大約有5公里遠。如果哥哥把屍體運到這麼遠的地方,就不可能有時間返回去和朋友喝酒。但是智慧的牧仁警長還是拿出了證據,雖然哥哥有不在場證據,可他仍是殺人兇手。
你知道這證據是什麼嗎?
某天,探長傑克逮捕了一名殺人犯,而唯一的證據就是兇器水晶球上疑犯的指紋。當探長審問他時,他微笑地對探長說:「我會被無罪釋放。」
探長走進證物室,將證物放在一張桌子上,然後又出去買了包煙,回來后,卻發現水晶球上的指紋不見了。來回的路程只有15分鐘,證據無任何破壞的痕迹,而整個證物室只有一個長40CM寬30CM的圍著鐵欄的小窗口,人是不可能進去的,證物室的鑰匙只有探長一人有,且貼身保管,別人是不可能盜取的。
探長陷入了沉思:指紋是怎麼消失的?
註:審訊室與證物室很遠。
犯人可以僱人消除證據。
全州灌陽一帶連著一片荒山灌陽的蔣姓,倚仗自己是個大族,就想據為己有,全州的人不依,於是聚眾鬥毆。蔣姓共同商議,打死人一起抵命,被人打死,大家共同贍養他的家屬。後來就有蔣姓打死了全州的人。告到官府,死者的親屬說兇手是武舉某,武舉某仗著沒有證據,拒不招認。縣令將他革職嚴訊。
這天晚上,邀集全僚會審,讓武舉某跪在案上嚴刑審訊。到了半夜,武舉某汗如雨下,忽然,縣令盯著他的臉指出了證據,武舉啞口無言了。
你能推理出縣令指出的證據是什麼?
"奈,帶你們五組的人去市少年宮,發生兇殺案。"藍隊對剛進來的奈說到。
"靠,少年宮,誰在少年宮那麼純潔的地方殺人啊?"幻想接話 "得 這個周末又泡湯了,答應女朋友出去看電影的。"
"走吧。"果然是組長 辦事效率沒說的.奈帶著幻想,豆寶寶出發了。
死者是少年宮教鋼琴的牛肉老師,發現的是他的學生小嬌。已經到的同事向奈介紹著。
"小嬌,你來的時候怎麼樣的 說說。"
"我跟老師定的是5點來學琴,我來的時候門沒鎖,老師也經常這樣,為了怕學生來早出去也不鎖門,所以我直接推門就進去了。結果發現老師趴在鋼琴上,背上插把刀."
"組長,死因是後背中刀直刺心臟,導致心臟破裂,死亡時間大概是下午4點."豆寶寶說到."刀上沒有留下指紋,屋裡也沒有腳印,顯然兇手在走的時候把這裡清理了."
奈組長仔細的看了現場 ,很簡單的一個琴室----一架鋼琴,一個桌子,兩把椅子,一個錄音機.牛肉老師的東西被翻的亂七八糟. 死者后心的部位斜插了把很普通的刀,刀子是用力從上向下插的,很用力,刀身幾乎都插到了身體里。由於牛肉老師身材高大,所以整個人爬在了鋼琴上有點委屈似的,兩腿在下面,右腳還搭在中間的踏板上。 一隻手搭在鍵盤上,另一隻手垂了下來。這個樣子有點委屈.
"有嫌疑人嗎?"
"恩,下午小嬌的男朋友黑焰來過 後來跟牛肉老師吵起來了 ."
"還有嗎?"
"牛肉老師曾借過保衛科的垃圾貓一筆錢,前天牛肉老師還嚷著讓垃圾貓還錢呢."
"對了,今天上午,牛肉老師在全體老師面前讓魔焰老師下不來台,氣氛弄的很僵.如果說有恩怨的就是這三個了,平時牛肉老師挺和善的 就是有著藝術人的高傲不過人家彈琴的技術好,這也是難免的嘛!"
"哦 這三個人. 找這三個嫌疑人."
"小嬌 你是什麼時候來的?"
"我跟老師定的是5點 我跟朋友逛完街 4點50就過來了,這是我們在專賣店買的衣服,上面還有交款時間呢。"
"黑焰你來找牛肉老師什麼事?"
"有人傳言說小嬌跟他有那個關係,我,我來質問來了.結果我們就爭吵起來了.但我沒殺他,我們吵完之後我就摔門出去了."
"你什麼時候來的?什麼時候離開的?"
"我去的時候是3點半,但我看到牛肉老師的時候應該是過會,因為我在門口猶豫了半天,畢竟這事不怎麼好開口,本來想好好跟他說說 結果他一聽我提著事他先火了,然後我也生氣就吵起來了,說了點過激的話.然後我就摔門走了."
"我是欠他一筆錢,而且那錢是我找小姐用的.他知道了總是借這個來逼我還錢.我說了,我攢齊了一起還他.但他總是用這個來激我.本來我就差100塊了,想湊齊了一起給他,我在門口徘徊了半天想怎麼跟他說,但我還是沒進去."垃圾貓安靜的說著。
"死的好 老是讓我下不來台,琴彈的好就可以目中無人了嗎?真是的"魔焰惱怒的說著"下午本來想在我的琴室里呆著來的,上午讓我下不來台,在屋正生悶氣呢,結果他一直在彈琴 聽的我都煩死了,所以我出去散步去了.至於發生了什麼事我不知道."
兇手就是你 奈組長聽了后 立刻指出了兇手.
是誰殺了 牛肉老師?
證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