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鋼鐵公司向某銀行申請貸款800萬元用於引進高端機器設備,以即將進口的電控設備作為標的物進行了抵押,另外兩家公司也分別向貸款人出具了保證擔保書。在辦理合法手續以後,貸款如約到位。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予歸還。銀行將該筆債權及所附有的保證擔保權轉讓給某資產管理公司,並就轉讓行為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但是沒有將鋼鐵公司的抵押權隨同債權一桶轉移給新債權人。在鋼鐵公司申請破產以前,銀行將鋼鐵公司設定抵押權的電控設備抵償了其他債務。資產管理公司還能要求兩個保證人承擔責任嗎?
A、能
B、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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