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一個殺手奉命去暗殺某集團的董事長。
他悄悄的潛入這位董事長位於郊區的別墅,當這位董事長發覺有人進入他房間時,手槍已經抵在了他右邊的太陽穴上。董事長把所有的錢都給了殺手,但這位殺手還是扣動了扳機。接著,殺手把手槍放在了董事長的右手上,並把自己的指紋和足跡都清理乾淨,偽造出自殺的現場,然後離開了別墅。
但是當警察對現場進行檢查后,便確定是他殺,而不是自殺。那麼警方是依據什麼判斷的呢?
一個大富豪突然失蹤,屍體兩天以後在富豪郊外的海濱別墅之中被發現。他死於胸部的槍擊,但在室內沒有發現任何兇器,而室內的保險箱則被打開,裡面空無一物,警方列為劫殺案處理。大偵探細心探查后,發現室內找不到有任何其他人進來的痕迹。在富豪床邊窗口附近的桌台上,有一支燒了一大半的蠟燭,蠟燭下面有一條燒焦的橡皮筋:案發當晚並沒停電,這位富豪為什麼不用電燈呢?後來在樓下靠窗的水中發現了一支手槍,經檢驗正是打死這位富豪的兇器,從這些情況看來,他似乎又是自殺,但他用什麼方法自殺,手槍又怎麼能飛出窗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