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33IQ導航創意欄中有送女朋友和送男朋友2個子類,Pasber根據統計發現:點擊送女朋友的次數是點擊送男朋友的次數的3倍,於是Pasber得出結論:男生比女生更傾向於送禮物給對方。請問Pasber這個結論是否正確?
A、正確
B、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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