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手张凤萍躺在一辆黑色的小轿车里,身中两弹:第一颗子弹从右大腿穿过,在黑色的紧身裙上留下了一大块血迹;第二颗子弹是致命伤,射穿了她的胸部。车子就停在她的住宅门口,车内还有一把大提琴。
据曹大生探长推断,她遇害的时候应该是晚上8点左右,离她在国家音乐厅的演出时间仅差了半个小时。
曹探长分别取得了三个人的证词。
第一份证词来自发现张凤萍尸体的房东太太,她说:“张凤萍打算出席音乐会但不参加演出,因为她与李显——乐队里的一个同事闹翻了。为此,她一个星期都没有练琴,那把琴一直搁在车上没动过。”
第二份证词来自张凤萍的同事李显,李显坚持说与张凤萍已和好,而且张凤萍已经答应参加演出,并和她约定像以往那样8点10分驾车去接她然后一起去音乐厅。但他空等了一场。
第三份证词来自乐队指挥王森,他说张凤萍完全可以在不排练的情况下出色地演奏,因为音乐会的曲目已反复上演过多次。
听完三份证词后,曹探长立即判断出三个人中有一个人在撒谎,你知道是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