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禾喜歡穿高跟鞋,身材高挑的她穿起來也十分漂亮,即使是學校的登山活動也不願換下。可雅禾每隔一段時間都要穿一天的平底鞋,並且那天她一定一下課就沒了蹤影。這天她穿平底鞋回來后情緒很不穩定,把平時很寶貝的高跟鞋全砸在了地上。不過第二天醒來又小心翼翼的把地上的高跟鞋收拾好,搖搖晃晃的上課去了,順帶冷笑著把那雙平底鞋扔進了樓下的垃圾桶。你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了嗎?
弗洛雷斯拉的巨人馬場,以穿38厘米的大鞋而聞名。然而,此殺人案的兇手的腳也不小,他是一個穿33厘米大鞋的大腳男人。 該兇手在公園裡殺了—名穿2l厘米高跟鞋的女人,為了破壞足跡,他換了被害人穿的小高跟鞋,從作案現場逃到公園以外,再從那裡乘車逃走。
然而,他那麼大的腳怎麼一下子變得那麼小了呢?他究竟是怎麼穿著小高跟鞋逃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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