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小芳已經失蹤一個月了,音信全無。警方找來她失蹤前最後接觸過的三個人進行審問。
同學小明:一個月前正好是小芳的生日,我去她家玩,我們都很開心,誰知道就出了這樣的事!
同學小紅:小芳欠了我五百多元一直都沒有還,我就去找她要錢唄,這很正常吧!這種不講信用的人實在是太可惡了!
好友小林:小芳是我最好的朋友,究竟是誰殺了她?警察蜀黍你們一定要找出來啊嗚嗚嗚嗚嗚……
警察聽完這些,馬上就找出了導致小芳失蹤的那個人。你知道是誰嗎?
燈,很亮。
自從三個月前兒子失蹤后,強就一直不喜歡關燈。
他學會的自己做飯,學會了每天晚上給自己蓋被子。
他變得時常失眠,有時入睡需輔助藥物。
多好的男人啊,妻子想。
有的時候強會拿著兒子以前的衣服默默嘆氣。
每當這時妻子也會默默流淚。
但是今天強破天荒的同意吃了妻子常煮的湯。
這在兒子失蹤三個月後還是首次。
如果兒子沒有失蹤多好啊。
在廚房,妻子掩著淚,一邊煮著湯,默默的想。
第二天,強鎖上了房門,再也沒有回來。
強為什麼要殺死妻子?
荒涼的孤島上,紅糖,白糖,黑糖,奶糖(女),軟糖(女),硬糖被困在了這裡,私人遊艇停在岸邊,早已經發動不了,油表卻顯示還有大半。
第四天,紅糖失蹤了,大家難以入睡。
第五天,奶糖失蹤了,大家萎靡不振。
第六天,黑糖找到了一些燒烤袋子裡面剩餘的肉,只是肉有些腐味了,黑糖吃的很猶豫,但還是吃了進去,大家跟著吃了下去,都吃的很飽。
第七天,燒烤袋子裡面的肉明顯腐爛了,大家還是吃了,黑糖還是帶頭烤了吃,白糖吃不下去了。
第八天,軟糖失蹤了,肉卻已經完了,大家惶惶不安。
第九天,黑糖又找到了一些肉,還很新鮮,黑糖烤好了,卻沒有人吃,黑糖也不吃了。
第十天,兩個人殺了黑糖,而兩個人卻失蹤了。
十五天後,我在黑糖屍體周圍找到了白糖和硬糖的屍體,順便取走了黑糖身上的竊聽器,親吻了從他身上拿到的地圖,將它投進大海。
-糖的回憶錄
最先吃人的是誰?
(這道題99%的大學生都答錯了,哈哈)
小縣城,獵人張強在他每天打獵經過的山路上發現一具無頭女屍,指紋被燒毀。經驗屍后發現已經死亡2天了。女屍周身物中有錢包,錢包中沒錢只有身份證:王淑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女屍的鞋子里發現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張輝鵬害我!
張輝鵬是縣城警局中挂號的人物。很多和他接觸的年輕女性都失蹤了,6天前連警長的女兒盛珂佳都和他接觸后失蹤了。但是一直沒有確鑿的證據。有趣的是王淑英是張輝鵬的情婦,而張輝鵬昨天還報案說王淑英失蹤兩天了。盛珂佳、王淑英身材相仿,和屍體情況都很匹配。由於紙條上的筆跡和盛珂佳相仿,盛勇特地拿來了盛珂佳家中遺落的頭髮來做基因鑒定,結果是一致的。經過突擊審訊,由於有紙條作為鐵證,張輝鵬很快就招認了,說自己將這些失蹤的女孩賣給城裡的某夜總會去做小姐。至於為何盛珂佳會死亡就不清楚了。當聽說還有王淑英的身份證,張輝鵬氣的破口大罵,說上次交易時對方看到王淑英了,估計是起了色心從而給偷偷帶走了。起意販賣盛珂佳是因為盛勇一直盯著他從而報復。盛勇聽后臉上表情豐富。隨即辭職去辦理喪事。
5天後,在城裡警局的配合下,某夜總會被一舉端了,解救了不少年輕女性,只是核對中發現少了三四個小姐,說是三天前不見的。當說到盛珂佳和王淑英,夜總會負責人只對前者有印象,還說六天前似乎見過她。
誰是犯人?
這年頭事情還真多!得嘞,又是一起失蹤案。
失蹤人:張華(化名)年齡:15 性別:男 家境:一般工薪家庭經濟拮据
失蹤前:由於放假,媽媽想讓學習一般的張華去姑姑家補習
發現失蹤:姑姑打電話問為什麼還沒到,已過去24小時,發覺不對,所以報案。
走走走!去那個男孩家看看去。
來到男孩家門口,第一小組組長不適的蹙了蹙眉
哦!天哪,他對雞羽毛過敏!
忍著不適,走進那不到兩米高的磚房,出聲問道
「請問孩子之前有沒有說過離家出走之類的事?」
「沒…沒有,他平時都很乖,不會離家出走的!」男孩母親在抽泣著。
組長看了看男孩那個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間,呵,東西到不少。
大小的箱子里放著或大或小的玩具模型,遊戲機,還有網卡。
「你說他之前是要去姑姑家補習對嗎?」組長蹙了蹙眉問道。
「是啊,我還讓他帶了一籃子雞蛋去給姑姑做補習費,沒辦法啊,家裡的錢要給他當學費啊!」男孩母親無奈道。
「他帶了一籃子雞蛋?」「對啊,帶了不少呢,反正自家養雞,也沒什麼。」
組長轉身,對屋外的警員說「走跟我去找人。」
問:組長最有可能去哪裡找人?
在A市發生了一起離奇的案件:高中少女失蹤案。
已經有數十位正讀高中的少女失蹤,而且似乎被兇手囚禁,有被虐待跡象,但至今沒有命案發生,少女們無一不是在失蹤的第二個星期被釋放,然而她們都沒有報警,而是選擇了自殺(PS.可疑點在失蹤的高中少女都是同一所高中同一個班,而且都在早上上學的點鐘明目張胆的失蹤,毫無目擊者)
大家奇怪的是,少女失蹤竟然沒有一點掙扎的痕迹,似乎都是心甘情願的……
假如你是一位偵探,你覺得犯人會是誰?為什麼?
A,她們班的老師
B,與她們有過節的同學
C,天生有殘疾的同學
D,數十位少女的內部鬥毆
E,有奇怪嗜好的大叔
F,附近街道的小混混
G,脾氣大的阿姨
一男子K被鄰居X發現死於家中。
X稱:我發現K時K端坐在沙發上,我叫了K幾聲,他無反應,我便上前去,發現K已死。
警方現場觀察:死者端坐於大廳沙發,臉色安詳,無外傷,警方還發現離死者很近時聞到一股淡淡的杏仁味,像是從死者嘴中發出,其餘無異常。
鄰居X:還有一個奇怪的地方,K的妻子失蹤了。
警察A:?
X:是的,好像在他死前就失蹤了...
......
警察B去尋訪其他鄰居
......
回來后:
A:有發現什麼異常了嗎?
B:沒什麼...哦,對了,有個人說幾天前經過K家,看到他與X談話,本是沒什麼,可他注意到那次X和K一樣高,實際上X看起來明顯比K矮...;還有就是K經常和他妻子吵架,好像是K說妻子有了外遇。
X:對了,我記起來了,那次我好像是站在一個凸起的地方和他講話...就在那【X用手指了指】
大家一起去那地方,發現有個水泥砌的,像人形一樣的突起,應該砌了不是很長時間...
A:人形的凸起......!K妻的外遇,......原來是這樣!
問:K妻的失蹤是怎麼回事?K是他殺還是自殺?如果是他殺,兇手是誰?
19點從東京站發出的特別卧鋪列車「朝風2號」,於第二早上10點27分正點到達終點下關車站。可是,A車廂的一名乘客卻失蹤了。列車從東京站發出后不久,列車員檢票時,那個乘客已換上了車上準備的睡衣,正在疊換下的西服。而且,第二天早晨,當列車通過廣島,列車員來整理床鋪時,那個乘客的鋪已經空了。因為皮箱還在,所以列車員以為是去廁所或者是洗臉間了。然而,到了終點點站下關,仍不見那個人的身影,所以列車員便報告了鐵道公安官。
「因車門不是手動的,所以不會是深更半夜去廁所,因睡迷糊了而從車門掉了下去。肯定是在岡山或福山,三原車站停車時,到站台去而被車丟下了。」列車員對公安官說。
「可沒接到任何車站的聯絡。如果是被綁架,強行在中途站被帶下車,那麼穿著睡衣下去不是太顯眼了嗎?」公安官對這一失蹤案件也直搖頭。
遺留物只有皮箱和一本周刊雜誌及在東京站買的一盒點心。打開皮箱一看,裡面裝有一身西服和襯衣,領帶及一套洗漱用具。西服上衣服的兜里裝有10萬元現金和筆記本,名片夾,東京市內的月票,手帕,衛生紙等。根據名片夾里的名片和月票得知,失蹤者是M銀行W分行的代理分行長小林清二(42歲)。
「遺留物就是這些嗎?」
「是的,就是這些。」
「看來此人既不是被綁架也不是被車丟下了,而是本人故意失蹤的。如果是銀行的人,那一定貪污巨款躲藏起來了。」公安官斷定說。
那麼,究竟有什麼證據下這樣的判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