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鋼鐵公司向某銀行申請貸款800萬元用於引進高端機器設備,以即將進口的電控設備作為標的物進行了抵押,另外兩家公司也分別向貸款人出具了保證擔保書。在辦理合法手續以後,貸款如約到位。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予歸還。銀行將該筆債權及所附有的保證擔保權轉讓給某資產管理公司,並就轉讓行為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但是沒有將鋼鐵公司的抵押權隨同債權一桶轉移給新債權人。在鋼鐵公司申請破產以前,銀行將鋼鐵公司設定抵押權的電控設備抵償了其他債務。資產管理公司還能要求兩個保證人承擔責任嗎?
某印刷廠與某科技開發公司訂立了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科技開發公司提供給印刷廠一套用於激光照排的排版設備。合同簽訂后,新設備運到印刷廠,印刷廠隨即按合同支付了貨款。印刷廠在安裝設備之後進行測試時,發現設備在辨認字體方面存在一些問題,立即要求科技開發公司來人處理。后經多次調試,印刷廠發現該設備遠遠達不到排版的技術要求,印刷廠要求解除合同。科技開發公司指出合同沒有約定檢驗期間,設備送到印刷廠就完成了合同,不能解除合同。
請問,印刷廠能主張違約責任嗎?
某大型超市的經理蔣某得知某糧油公司引進了一套生產食用花生油的設備,用該設備生產出的花生油不僅質量好,而且出油量高,其價格相對低一些。於是,蔣某與糧油公司聯繫,要求定購大量花生油。糧油公司表示該設備正在調試,要1個月以後才能正式生產。2009年6月20日,雙方簽訂合同,約定合同在1個月後生效,加上生產日期,糧油公司8月1日交貨。到了約定時間,糧油公司沒有按約定交貨,蔣某又與其約定了5天的寬限期。但是糧油公司還是未能按時交貨,15天後糧油公司通知蔣某貨物已經發出,蔣某稱拒絕接收貨物,並要求糧油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請問,糧油公司要承擔違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