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幢簡易公寓里,兩個流氓打了起來。住在鄰室的一位婦女聽到后,立即給警察分局打了電話,警察埃德和瓊斯很快趕到了現場。他倆破門而入后看到,其中一個流氓頭被打破, 已經死去。從傷口看,死於鈍器猛擊。可是,問到兇手薩姆, 他拒絕回答。
在這間連像樣的傢具都沒有的屋子裡搜了半天,連個可口可樂瓶子都沒找到。要說像兇器的鈍器,只有一個空菠蘿罐頭 盒子,而且還被壓扁扔在地上。
"你是用這個罐頭盒打的他嗎?" "笑話!你們相信這空罐頭盒子能置他於死地嗎?"薩姆推開雙手,做出若無其事的樣子說道。確實,用這麼一個空空如也的罐頭盒子,是不可能把個大活人打死的。
據那位住在隔壁的婦女說,薩姆在案發後一步也沒有離開過房間,而且也沒有向窗外拙過什麼兇器。那天,他到底用的 什麼樣的兇器,又把它藏在哪兒呢?兩位警察稍微考慮了片刻,相互會意地點了點頭,瓊斯突然把薩姆的胳膊扭到背後。 埃德朝他的腹部猛擊。薩姆因受到突然襲擊,疼痛難忍, "咳,咳,咳……"地嘔吐起來。
"怎麼樣,薩姆,還假裝不知道嗎?"說著,埃德指出了真正的兇器。
兇器究竟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