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跳樓的學生】
田野中學初中女生毛雨佳被人發現死於舊學樓樓下,報案人是清早玩耍的一群小學生。魏龍帶隊來到現場,死者身穿校衣長裙,背著書包,上半身腹卧在一塊大青石上,嘴角鼻孔內有血跡。現場周圍是沙地,有幾塊大石頭和雜草。不遠處有一條小溪溝,流向河田。溪溝旁邊是兩米高的圍牆。
經過法醫屍檢,死者胸前肋骨多處骨折,插入肺部造成機械性氣胸死亡,死亡時間是在昨天夜裡十一點到凌晨一點之間,無侵犯及掙扎跡象。胃內容物正常。死者雙腳穿著白色襪子,無擦傷和拖拽痕迹。死者衣兜里有32元錢和一隻手帕。由於昨晚下了一場大雨。魏龍從現場沒有找到有價值的線索,但讓他感到奇怪的是死者雙腳沒有穿鞋子。
進一步調查,死者系田野中學初二三班,學習成績一般,性格內向不善言談。父母是本市普通工人,有一個上小學四年級的弟弟。魏龍從死者的書包里找到平時學習用的書本外,還發現一本模特畫冊,文具盒裡有一隻用過的口紅。
舊學樓位於新學樓對面三百米遠的距離,是一座三層石樓,多年失修,門窗破敗不堪,鐵鎖生鏽。與新學樓中間只隔著一個操場。魏龍在樓裡面發現有多處雜亂的腳印,還有燒火住宿的痕迹。
王洋,死者的班主任,無論從學習上還是在生活上都曾經幫助過死者,死者有時候找他談天。他認為死者不可能是自殺,因為死者雖然性格有些內向,喜歡獨處,但不至於為某些事情而想不開。舊學樓里經常有些住校學生在半夜裡逗留。案發時,他在家中批改學生的作業。 李文娟,死者的同學,平時不愛學習,好打扮擺闊氣。案發的前一天,因為死者穿著一雙很好看的旅遊鞋,就問她是什麼牌子。死者沒有理她。李文娟給了死者一巴掌,死者還手打了她。 郭宇林,初三二班的學生,李文娟的對象,知道李文娟被死者打了之後,揚言要教訓她,讓她不要再穿那雙鞋子,否則就殺了她。案發時,這兩個人正在某歌廳與其他朋友唱歌,直到凌晨一點三十分才回家。 劉愛琪,死者的朋友,初一一班的學生,案發前傍晚六點鐘與死者一起離開學校回家,之後兩人在死者家門口約好去上晚自己。九點鐘兩人又一起回家,有說有笑。她沒有發現死者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只是經常聽死者說她很恨李文娟。 毛雨明,死者的弟弟,案發當天晚上,死者回家吃完晚飯後,又背起書包和劉愛琪一起到學校上晚自習。大概九點鐘死者回家,期間父母已經睡下,他看到死者又背起書包出門時,就問了一句,死者沒有說話,出去后就再也沒回來。 尚雲斌,在某建築工地工作,住處與舊學樓僅有一牆之隔。案發時的晚上九點鐘曾看見死者和同學從學校出來。當晚他在外面跟朋友喝酒,回家時正好看見兩個人。
通過對鄰居的走訪,魏龍了解到死者沒有不良嗜好,父母對她也很好。死者不好裝妝,平時與別人不太交往,與劉愛琪的關係卻是不錯;與李文娟經常吵架,兩人是死對頭。 死者文具盒裡的口紅經過調查是李文娟所有,劉愛琪解釋,在半個月前的一天下午體育課,死者撿到了一支口紅。李文娟說是她掉的,要死者還給她。死者不相信,兩人就打起來。放學后,郭宇林找到死者讓她給李文娟道歉,並且還打傷了死者。那本模特畫冊是死者買的,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尚雲斌與死者以及家屬沒有過節存在,只是認識。 死者的日記上記錄著每天發生的事情,魏龍沒有看出有何異常,只是從字裡行間里流露出一種對學習和生活的壓抑與無奈。上面還用紅色筆圈寫著李文娟和郭宇林的名字,打了一個大差差。 魏龍再次來到案發現場,他坐在小溪的旁邊,望著流淌的溪水,他心裡有了一個答案。
問:死者的死亡真相?